青海公积金数据 原来近9成的青海人都“住不起”大房子

摘要:近日,青海省公积金网站发布《省直中心2018年年度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报告》,报告可知:“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

90(含)平方米以下占19.20%,90-144(含)平方米占70.31%,144平方米以上占10.49%。

青海公积金数据 原来近9成的青海人都“住不起”大房子

2018年,青海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运行整体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发展态势更加明显,效益增长稳定性、持续性和协调性继续巩固,多项业务指标创造了近年来的最佳业绩。

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73家,实缴单位825家,净增单位48家;新开户职工1.09万人,实缴职工10.80万人,净增职工0.53万人;缴存额24.05亿元,同比增长17.51%。2018年末,缴存总额157.12亿元,同比增长18.07%;缴存余额64.91亿元,同比增长

8.74%。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19个网点。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18.83亿元,同比增长20.05%;占当年缴存额的78.30%,比上年增加16.61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92.21亿元,同比增长25.66%。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3万笔23.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77%、20.56%。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82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51万笔101.24亿元,贷款余额58.0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32%、29.63%、39.5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9.35%,比上年增加19.52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29个网点。

(四)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

11.93亿元。其中,活期0.1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3.3亿元,1年以上定期7.6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83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9.35%,比上年增加19.52个百分点。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28822.33万元,同比下降31.48%。其中,存款利息12836.4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5979.33万元,其他6.52

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13307.70万元,同比下降52.48%。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1304.27万元,归集手续费1202.4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99.29万元,其他0.7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15515.63万元,同比增长10.37%。增值收益率2.5%,比上年增加0.0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9309.3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652.9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5553.28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652.97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0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9251.3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631.5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904.51万元,同比增加30.18%。其中,人员经费360.37万元,公用经费35.15万元,专项经费508.99万元。

三、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

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51万元,逾期率0.006‰。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9309.38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9251.38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6.77%,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09%。

四、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6.18%、5.16%17.5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61.82%,国有企业占25.58%,城镇集体企业占0.73%,外商投资企业占0.4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9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61%,其他占5.8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8.65%,国有企业占36.70%,城镇集体企业占0.20%,外商投资企业占0.0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3.2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02%,其他占1.12%;中、低收入占97.94%,高收入占2.0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59.70%,国有企业占33.47%,城镇集体企业占0.28%,外商投资企业占0.0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4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2%,其他占2.88%;中、低收入占99.69%,高收入占0.31%。

(二)提取业务:2018年,4.3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8.83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7.7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3.7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9.78%,租赁住房占1.66%,其他占

12.53%);非住房消费提取占 22.2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9.2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82%,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62%,其他占0.63%)。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4.92%,高收入占5.08%。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9.18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9581.6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9.20%,90-144

(含)平方米占70.31%,144平方米以上占10.49%。购买新房占68.02%,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31.9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4.82%2376笔),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5.18%2925笔),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0%0笔)。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5.16%,30岁-40岁(含)占36.09%,40岁-50岁(含)占15.73%,50岁以上占3.02%;首次申请贷款占87.04%4614笔),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

12.96%687笔);中、低收入占96.89%5136笔),高收入占3.11%165笔)。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73331626.90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84882.3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5627.41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57.09%,比上年增加4.26个百分点。(来源:青海住房公积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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