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不給員工出具書面的解除勞動合同書就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這樣的行為違法嗎?應該怎麼辦?

吾201535233


何南迴答

你好

可以肯定的告訴你,企業違法。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中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中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中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中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所以,你所要做的就是:

一、收集你在單位工作的證據:合同、工資單、考勤卡、出入證、勞動照片等,用來證明你在單位工作過;

二、將上述證據交給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同時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起訴;

三、勞動仲裁委員會調節或者開庭審理(需要時間,一般需要等三個月左右,取決於案件數量的多少);

四、等待執行,如果單位過了最後期限仍不執行,可以提交法院執行庭強制執行。

我是何南,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新高考何南


你好,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企業單方面解除員工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如果企業不給員工開書面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員工可以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部門幫助解決。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企業單方面解除員工勞動合同但不開具書面證明資料,這種做法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我在猜測你們企業為什麼解除員工勞動合同的時候不開具書面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很有可能是你們企業沒有合理的理由,所以不敢給員工開具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因為如果員工有了這個證明,就可以直接拿到勞動部門去維權,對企業不利,所以企業才這麼做。不然,如果企業有充足合法的理由解除員工勞動合同,可以大膽的開個證明給員工,更不用擔心企業賠償的問題,就一張紙而已,企業肯定樂於開具的。故綜合正反兩方面的分析,我認為你們企業解除員工勞動合同的行為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補償規定,你們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既然是非法的,那麼就應該對員工支付雙倍賠償金。員工在企業幹了多少年,就要支付多少個月的雙倍賠償,但想要拿到這個賠償金,員工必須通過維權的途徑獲取。

就目前你們員工的情況而言,首選是想辦法問企業要到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然後拿著這個書面證明和勞動合同去勞動部門主張權益。如果員工投訴到勞動部門了,企業還是堅持不給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資料,那麼員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另外,員工可以順便查一下企業是否還有其他的違法行為,員工可以一併維權。比如看企業是否繳納或者足額繳納了社保,加班費有沒有給,如果存在這些問題,也可以維權的。

還有一點,員工是被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是符合領取失業金的三個條件,員工還可以辦理失業登記手續,領取失業金。


Sir聊HR


要看企業是基於什麼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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