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召开

3月28日,县长夏明夫主持召开新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县政府在家县领导和县政府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皓、县政协副主席朱昌友应邀出席会议。

新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有关会议精神,听取了我县安全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了下步重点工作。会议原则同意成立全县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求各级各部门持续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薄弱环节整改,加强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和配套设施保障,进一步将上级决策部署落细落实,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了我县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熟练掌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新要求、新流程、新机制,严格按照《意见》相关规定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持续加大改革和问责力度,推动《意见》贯彻落实,促进全县发展环境优化、办事效率提升。

新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召开


会议听取了《关于乡村振兴及全域旅游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起草情况汇报,明确了需要完善的条款。会议强调,要坚持普惠原则,切实优化供地程序和用地政策,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要树牢底线意识,强化对所供用地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占用耕地红线区、自然保护区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持续解放思想,最大限度、多种途径盘活现有土地资源,实现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研究讨论了百城建设提质有关工作。会议指出,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我县建设美好城镇、美好生活的有效举措。会议强调,要抽调专人专班开展我县百城建设提质工作,进一步充实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切实保障办公条件,推进工作落实。

会议传达学习了《信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间有效投资获活力实施方案》,会议强调,要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县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及全域旅游用地保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学习《实施方案》,根据部门职责推动落实,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记者:刘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