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掛證”進入全面排查階段,細說四個月打擊“掛證”歷程

2018年11月22日,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鐵路局、民用航空局七部委正式下發《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正式揭開全國嚴查“掛證”的序幕。

打擊“掛證”進入全面排查階段,細說四個月打擊“掛證”歷程

七部委發文嚴查“掛證”

緊接著,各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紛紛作出響應,如河北省,不僅通過社保比對等方式進行地毯式篩選查驗持證人員(據被查到的朋友說,社保查的非常嚴格,通過大數據比對近兩年社保情況,有多家社保、無社保等即被認為存疑人員),而且2019年1月3日還在河北省住建廳官網專設“掛證”專項整治舉報方式專欄便捷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

打擊“掛證”進入全面排查階段,細說四個月打擊“掛證”歷程

河北省住建廳掛證舉報入口

打擊“掛證”進入全面排查階段,細說四個月打擊“掛證”歷程

河北省掛證違法行為舉報聯繫方式

此次掛證嚴查範圍重點突出,組織嚴密,主要是對工程建設領域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註冊建築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及相關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行全面排查,嚴肅查處持證人註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買賣租借(專業)資格(註冊)證書等“掛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提供虛假就業信息、以職業介紹為名提供“掛證”信息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

專項整治工作安排共分為三個階段,自查自糾、全面排查和指導監督階段,2019年2月2日住建部又緊接著下發補充通知根據各省市執行情況對工作安排作了適時的調整,並對原則上不認定為“掛證”人員作了補充說明

自查自糾(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底)-目前已經延長至2019年3月31日

全面排查(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底)-目前已經順延至2019年8月底

指導監督(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底)-目前已經順延到2019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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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下發補充通知適時調整工作安排

自查自糾階段違反人員處罰

針對個人:

  • 撤銷其註冊許可;
  • 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註冊;
  • 記入不良行為記錄並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

針對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

  • 撤銷其註冊許可;
  • 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註冊;
  • 記入不良行為記錄並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
  • 通報其實際工作單位和有關國家監察機關;

針對企業:

  • 予以通報;
  • 記入不良行為記錄,並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向社會公佈;

針對中介等機構:

  • 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 行政處罰;

原則上不認定為“掛證”的人員

對實際工作單位與註冊單位一致,但社會保險繳納單位與註冊單位不一致的人員,以下6類情形,原則上不認定為“掛證”行為: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業單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業單位身份,實際工作單位為所在事業單位下屬企業,社會保險由該事業單位繳納的;

3.屬於大專院校所屬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工程造價單位聘請的本校在職教師或科研人員,社會保險由所在院校繳納的;

4.屬於軍隊自主擇業人員的;

5.因企業改制、徵地拆遷等買斷社會保險的;

6.有法律法規、國家政策依據的其他情形。

“3.15”晚會,對執業藥師、建造師違法“掛證”行為進行大面積曝光,2019年3月20日,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文《打擊“掛證”行為絕不手軟》,要以高壓態勢、從嚴從重打擊“掛證”行為。至此,經過國家補充通知調整工作安排和新聞發佈強調打擊“掛證”的決心,都再次表明今年的打擊“掛證”行為必定是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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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從嚴從重打擊“掛證”

緊接著便是各種存疑人員名單、企業名單、人數統計等各種新聞撲面而來,其規模數量之大,據網友分析可能將有三分之一人數持證人員將被強制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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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廢棄數量網友統計版

近日,河北石家莊又公佈了第三批企業掛證未領取企業名單,涉及企業不減反增,涉及企業1146家之多。

打擊“掛證”進入全面排查階段,細說四個月打擊“掛證”歷程

打擊“掛證”進入全面排查階段,細說四個月打擊“掛證”歷程

住建部對“掛證”新的解釋

1、總公司與分公司同屬一個法人,不屬於掛證。

2、母公司與子公司是兩個獨立法人單位,無論何種原因,均屬於掛證。包括電力、石油、礦業等等集團,均適用於此情況。企業反映較多的說法是“集團規定的”,但這是屬於集團內部管理問題,國家並沒有政策支持這種做法,人員可以兼職,但註冊人員不允許兼職執業。如果企業仍不糾正,可約談有關單位,給予3個月整改期。整改期過後按掛證嚴肅處理。

3、內退人員屬於掛證,內退人員可以兼職,但註冊人員不允許兼職執業。

4、勞務派遣公司交納社保屬於掛證,註冊人員不屬於勞務派遣範疇。

5、事業單位與下屬一層級單位的,確因改制產生的歷史原因,可不認定為掛證,但需證明在改制前就已註冊。改制後再註冊的屬於掛證。下屬二級及以下單位的,無論何種情況均屬於掛證。

6、退伍軍人無社保的,經與退伍軍人事務部確認,可不認定為掛證。

7、大專院校教職員工、科研人員,屬於掛證。按國家有關規定,大專院校教職員工、科研人員可到企業兼職、可任職,但不允許兼職註冊執業。

8、企業與註冊人員相互不配合,記入異常註冊,約談雙方,如仍不配合,雙方均按掛證嚴肅處理。

9、企業破產,個人提交申請,並出具工商方面的企業破產有關證據,主管部門需進行核實,可辦理註銷手續

隨著打擊“掛證”的深入,諸如上述等特殊情況需要解決,企業也急於尋求方法,一些省份也作出了相關特殊情況操作的說明,供企業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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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掛證”進入全面排查階段,細說四個月打擊“掛證”歷程

打擊“掛證”進入全面排查階段,細說四個月打擊“掛證”歷程

從去年年底至現在已經進入全面排查階段,國家打擊“掛證”的決心可以說是百分之一萬定要嚴查到底,在過去的近四個月裡,那些嚷嚷著”查就查,自有對策”的中介已經開始四處尋找社保唯一的珍稀的持證上崗人員,伴隨著“掛證”人員的叫苦連連的是人證合一者待遇的逐步提升,栗子相信,通過2019年的徹查到底,處罰到底的嚴厲打擊,無論是技術人員還是企業必將迎來行業發展的新的美好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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