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再發力!打擊“電詐”犯罪最高獎勵50萬元!

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

近日,記者從市政府常務會上獲悉,

我市已出臺

《儋州市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獎勵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

繼續深入推進

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充分調動廣大黨員、幹部、群眾

參與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積極性,

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發案勢頭。

儋州再發力!打擊“電詐”犯罪最高獎勵50萬元!

據悉,該《辦法》是在2016年下發 《儋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獎勵的通告》的基礎上,制定此暫行獎勵辦法。

舉報方式

舉報電話:0898-23399110

(儋州市反電信詐騙中心)

或撥打110舉報。

舉報電子郵箱:dzga_110@163. com

《辦法》的獎勵對象為:

舉報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舉報人)。

儋州再發力!打擊“電詐”犯罪最高獎勵50萬元!

三種獎勵標準

舉報獎勵、扭送獎勵、規勸獎勵。

舉報獎勵


1、舉報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額10萬元以下的,每抓獲1名犯罪嫌疑人獎勵1萬元,同一案件最高獎勵總額不超過3萬元。

2、舉報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額10萬-50萬元(含10萬元)的,每抓獲1名犯罪嫌疑人獎勵2萬元,同一案件最高獎勵總額不超過5萬元。

3、舉報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額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每抓獲1名犯罪嫌疑人獎勵5萬元,同一案件最高獎勵總額不超過10萬元。

4、舉報犯罪嫌疑人,有特別重大貢獻的,同一案件最高獎勵總額不超過50萬元

5、舉報違規銷售手機卡、無線上網卡或違規辦理400、--號通業務、寬帶網絡的營業點,或違規辦理銀行卡的,經查證屬實,獎勵舉報人5000元

6、舉報有價值線索,雖未抓獲犯罪嫌疑人,但搗毀窩點繳獲作案工具的,獎勵舉報人5000元

扭送獎勵


1、直接扭送公安機關,夠條件作治安行政處罰的,每抓獲1名違法犯罪嫌疑人獎勵2萬元

2、直接扭送公安機關,夠條件作刑事立案打擊且涉案金額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每抓獲1名犯罪嫌疑人獎勵5萬元

3、直接扭送公安機關,夠條件作刑事立案打擊且涉案金額在5萬元以上,每抓獲1名違法犯罪嫌疑人獎勵10萬元

規勸獎勵


規勸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參照舉報抓獲獎勵標準酌情獎勵。

領獎程序為:被舉報、扭送、規勸的犯罪嫌疑人刑拘後,屬地派出所或辦案部門30日內對嫌疑人涉案進行查證,確定犯罪事實和涉案金額,上報材料至市反電信詐騙中心。經查證屬實後,市反電信詐騙中心原則上在30日內辦完獎勵手續。舉報人接到公安機關領取獎金通知後,應當在30日內與公安機關聯繫並領取獎金,逾期不領取的,視為放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獎勵範圍

(一)被舉報的犯罪嫌疑人不屬於海南省儋州籍或與儋州籍犯罪嫌疑人無關聯的,非儋州籍犯罪嫌疑人不在儋州市境內設窩點詐騙的;

(二)犯罪嫌疑人、被羈押人員、服刑人員檢舉揭發的;

(三)在其職責範圍內的國家公職人員;(四)其他不屬於獎勵範圍的情況。

《辦法》強調,

嚴禁舉報、扭送、規勸過程中弄虛作假,嚴禁申領發放獎勵款過程中虛報冒領,否則,追回獎勵款並依法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歡迎舉報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

儋州再發力!打擊“電詐”犯罪最高獎勵50萬元!

儋州市新聞中心 記者何萬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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