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农村搬走快二十年了,有二次承包合同现有农村土地还归我所有吗?可外包吗?

美好幸福平平安安一家


户口在农村搬走快二十年了,有二次承包合同现有农村土地还归我所有吗?可外包吗?

这个问题的表述不是太清,我们不妨理解为:这户农民的户口还在农村,但已经不在农村民住,出外创业近20年,但在农村有当初的土地承包合同,现在这土地是否还归这位农民朋友承包,是否可以将这土地进行流转?

那么,通常情况下,你户口还在农村,虽然不在农村居住,农村集体不会剥夺你的土地承包权。如果你现在无力耕种,完全可以按照土地流转政策,将土地外包流转,获得土地流转费后安心在其他地方创业。因为农村土地承包,是按照当时的农村户口进行分配承包的,承包期30年,现在又规定到期后再延长30年,那么你当初承包的土地(有二次承包合同为证),应该还有很长的承包年限。在承包期内,如果你举家迁入小城镇生活并且把户口迁移,农村集体也不允许收回你的土地承包权。户口没有迁移,只是不在农村生活的,更应该视为本村村民,所有农村集体的待遇和其他在村居住的村民一样。

但是,农民朋友既然问出这样的问题,说明这土地目前可能有争议。如果真是有争议,那争议的原因是什么?以晏子分析,这为农民朋友从农村搬走快20年了,也就是说举家离开,这近20年中,由于不在村里居住,可能放弃了土地的耕种。如果是委托邻居或亲戚朋友代种,这个很好办,直接从亲戚朋友手中再把土地要回来即可。但是,如果没有委托外人耕种,直接将土地撂荒了,那么,根据土地法规定,撂荒两年以上的土地,村集体可以收回重新进行分配。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那就真有点不好办了。因为虽然你有承包合同,但你自动放弃了土地耕种,视作违背了合同,村集体收回耕种权,无可厚非。如果没有重新发包,可以和村集体协商重新承包。但是,如果村集体已经将该土地进行调节,重新发包了,那么,你就只能等到下一个承包期,再重新主张权力,重新承包土地了。

所以,我们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要根据问题发生的具体原因,进行合理分析,不能认死理咬死理。就这个问题来说,如果真和村集体有纠纷产生,只能协调来解决。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谁也不会剥夺农民的承包权,但是农民故意将土地撂荒,这就违背土地法了,也有违土地承包经营的精神。


齐东晏子


从土地包产到户,经历了一次承包、二次承包、二次承包的基础上还要再延长30年承包期限。也就是说土地政策从包产到户到未来30年,一直不变而且将保持长期不变。几十年来,承包人和承包地因户口迁移变动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流转,原始承包数据发生了很多变化,农转非人员承包地成了热门话题。



那么户口从农村搬走20年,有二次承包合同,现在农村土地还归我所有吗?可以外包吗?

首先、土地承包政策不变,户口迁出不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

上面说过,土地承包政策从包产到户到来来30年内,将保持原有承包政策不变动。《土地承包法》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出包方不得收回土地经营权。《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政策豉励有条件农民进城安家落户,地方政府不应对进城安家落户的农民土地和宅基地作条件限制。意思就是户口迁出农村的农民,依然可以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你户口哪怕迁出20年,原承包耕地现在乃至未来30年都归你所有。



其次,户口迁出20年,对原有承包土地可以外包吗?

《土地管理法》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城安家落户,允许农民土地在村集体内部合法流转。其中土地流转就包含了土地外包。2018年国家对农民原有承包土地进行确权,对于户口已迁出村集体部分农民,土地没有得到确权在自已名下,但土地村集体也没收回,有父母或子女在农村居住的,依然确权在父母和子女名下。对全家户口都迁进城市的,承包期内,原承包人也有将土地对外承包权利。



总而言之,户口已经迁出村集体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户,在承包期内是暂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对于全家户口都迁出农村,农村还有承包耕地的,建议及时合法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将土地转让给别人,能拿点转让费也好,一但未来土地政策有变化,国家收回土地重新分配,一分钱得不到,这是阿洪的个人观点。

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喜欢阿洪文章的朋友,记得帮忙点赞、评论、转发,点击右上角红色按钮,关注农人阿洪,了解更多三农越事。

农人阿洪


如你所述有二次承包合同一切真实。

一就目前政策,你搬走多少年没关系,那怕户口己签出(现没有政策文件,户口签出收回承包地)只要你有最后一轮分地承包合同,那怕承包会同丢失,可查本村最一轮分地台帐,是否有你分地记录,下一步进行土地确权。

找村集体弄清土地所在。

一可能还在村集体,最一轮有个别村有一部分不在村统筹土地只内,就留做了村机动地,村集体包给某家,村委会收取租金,如果你的土地在机动地里,就好办了,直接划给你,你再包给别人收租金。以前租金劝你就别要了

二是当初你没种,村里委派某家种了,你可以通过村委要回地,他要还种可以,以前不纠让他一码,从现在开始每年付租金。

有地方实际操作很难,村集体,个人耍赖,说些不讲理的话,但不要紧不行走法院审理。你有理你怕啥,尽量和为贵,必竞你以后地还在本村。


用户辽河人家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拥有毋庸置疑的对农村里面的土地承包权,拥有所有的归属权。

这在这里可以得到一个肯定的,她这个承包的土地仍然还是归你所有。更何况你还有第2次承包合同的土地经营承包权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这些土地的使用权利都在你的手中,你想外包就外包,你想自己种植就自己种植。

户口在农村居住在哪里并不影响

其实面对于这种情况,我们的户口在农村里面,那么居住在哪里,其实实际上的情况并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在集体分配的时候,那么在农村里面获得土地分配的权力就看我们的户口是否属于这个农村的村集体。

那么户口竟然在农村里居住在哪里?其实并无有什么影响。

所以针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放心要祖国和政策都要有一定的信心才行。


不在这个地方居住,并不代表不属于这个农村里面的村民

题目里面已经提到,不在这个农村里面居住已经20多年了

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觉得你不在这里面居住,但是并不能够代表你已经退出这个村集体

在我们这边有很多的这种情况,由于自己的能力发展起来,已经搬迁到外面去住好几十年,但是户口仍然在农村里面。

所以这种情况对于农村里面可获得这些权力,都是和农民农村里面村集体的成员一样的权利和享受的权益。

这种情况呢,首先他对于农村里面各种义务也一定要承担,比如说应该承担的义务就应该和农民同等的承担起来。

那么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同样的享受农民农村里面应该可以享受的问题。

比如说在我们这边,也有的人已经搬迁出去。但是户口依然在农村里面,农村里面举办的大小事务,他们都会进行派代表回来参加。

该出钱的还会出钱,该出力的还没处理,那么这种情况之下,我们依然会把他们当作是农村里面的村民看到。那么获得利益分配的时候,他们仍然会和我们村民享有同样的权利。

对于这个问题,你仍然拥有对土地经营承包权,拥有权力使用的。

可能对于这个问题,有的人会冒出来突如其来的想法。

认为自己已经搬迁出去,或者认为其他人已经搬迁出去那么久,那么对这些土地的经营承包制是否还拥有对它的使用权利。

这个是完全不用担心的,因为户口在农村,再加上你在第2次土地承包经营的时候,还获得这个土地经营证书。

那么这种情况之下,那确确实实拥有对这个土地经营承包权,拥有实行甚至拥有使用的权利和义务。

所以针对于这种情况,不管你是拿这个土地外包给别人,还是出租还是转让,还是自己耕种。这个权力都在你的手中。


农人莫小道


户口在农村,而长期在城市居住一般不影响土地承包权。

自1980年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我国广大农村推广,农民取得了集体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但国家及村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根本原则并没有因此改变。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分配方案,始终坚持“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减人不减地”的基本原则。因此,在第二轮土地承包确定的土地仍归原承包人所有,“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因此,以前承包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变(自愿交归集体则另当别论)。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地少人多的地区(尤其是山区),土地资源贫乏,人均土地面积狭小,务农越来越不能满足农民基本生活需求,大量农村进城谋生,导致土地撂荒严重,粮食安全受到一定威胁。由于劳动力不足,农村出现“插花地”,土地资源被浪费。

土地流转能够解决农村人地分离的问题。目前也正在建立三权分立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即产权归集体,承包权归集体成员,经营权可以流转给他人。这样,在保障集体对土地的控制权、村民的承包权的基础上避免了土地浪费,形成农民和社会双赢的土地承经营包关系。



欢迎关注“四时农谚”,探讨更多乡村话题!


四时农谚


您现在提到这个事情,可能你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都不敢相信政策怎么对你这么好,是吧。但您只管放心,这多年农村这种情况非常普遍,只要合法就行。

都搬出20年了,您还有土地 ,说明您己经当了二十年的“地主”了,应该每年还有不少承包租金和粮补等固定收益吧。确实该感谢政策好,让你们受益了,但只要你的户口还在农村家里,没有问题。

只要你不改户口,下个三十承包周期你依然可以拥有你的田地,享受着农村的一切惠农福利,收益以及您们村民该拥有的所有权力。哪怕您在北京上海当很大的老板,您的户口决定您就是农村人,这就是您的权力,合理还合法。

虽然您住在城里二十年,您还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城里人,您很多“公”字性文件东西,还得通过村里办。同样,您能享受到的城市福利也仅限于“外来务工人口”待遇。

城镇化是大方向,这类事情以后会更多。前三十年的没田地的吃亏者,后三十年肯定会坚守农村户口要田地了,因为不仅仅是拥有田地这么简单,那还是“绵绵不断的农村收益”,以后要土地的农民太多,可能就会阻碍土地流转,不利于彻底城镇化了。

任何政策基本原则都是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总会伤及少数人利益,这无可厚非。但少数变成了多数,就真的该思考是不是该调整了。


罗山农民工


你只要有二轮承包地,没有跟他人签书面土地流转协议,户口迁出二十年应该在承包期内,承包地仍然属于你的,原户籍地承包地村委会在承包期内不调整原则,没有权回收你的责任田。你应该撂荒十几年了,这段时间村委会转让给第三方了,你现在索要耕地,你要承担第三方替你维护承包义务,否策承担合同违约金。再说抛荒两年以上村委会就能依你合同违约,回收转包新增人口耕种。


中原公民


地是在你名吗,是你走时卖了还是转包了,不在可够强,走了二十年,村有可能收回,当了机动地,谁出钱包给谁,


一生平安208863969


只要你户口还在农村,你想要分土地,可以向地方申请,应该可以的


我寻找失踪儿子林青青


我们村这种现象很普遍,有人进城30多年了,在城里拿养老金,可家里还有地,他们把地承包出去收钱?而有的孩子都30岁了还没地?只靠外出打工养活妻儿老小,这样公平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