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一户多宅的情况会如何处理?

神风之主~罗


农村土地确权,一户多宅的情况如何处理?

现在农村一户多宅的情况,你要从历史角度看问题,多宅的情况大部分都是父母亲去世后遗留下的房产,不是自己私占用集体宅基地,自己私自违法建的房子,比喻我吧,有父母一套,岳父母一套,这些房产是七十年代建起来的,是合法私人财产。

我国宅基地使用办法,实际上不是现在才有的,宅基地确权也不是才开始的,宅基地确权在我们这里,从一九八二年就己经发证确权了,这就说明我父母的房产,是合法的私人财产,怎么处理这些一户多宅的房产呢?

我认为应该运用私人不动产继承法来处理,我就应该容有继承权,这样才合理。

有些不懂法的人,不从历史角度看问题,因此,就出现农村安一户一宅制,去乱拆农民多出来的房子,我认为这是不正确的,也是违法的,要拆除这些多出来的房子,必须得经过继承人的同意,进行有偿拆除,才合法合规,你觉得我说的有道理吗?





老头156934080



第一,农村宅基地的法律要求是这样的。


无论是中国的土地化,还是中国的确权话,还是中国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都有一个原则。一个户口本一个户主只能有移动农村宅基地。

你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的过程中,发现了一副有多宅的时候,这个时候要怎么办呢?

1,最稳妥的方式,夫妻进行假离婚,离婚之后。可以去这个离婚的被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再去实行,再去进行申请,去要这种农村宅基地,这样的话就是每人都有1栋了。不会触犯国家的法律。


2,销售掉1栋宅基地给同村或者是需要的人,也是可以的哦。


3,还有一种就是说已经形成了这种既定的事实的这种情况下,那政府就要你:补交税金。税款甚至是要跟你征收高额的这种遗产税。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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