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自願退出每畝補償六萬塊錢,但房屋補償另算,你還願意退出嗎?為什麼?

東野洛


宅基地自願退出每畝補償六萬元,但是房子補償另外算,你還願意嗎?為什麼?

我國土地第三次確權已經在2018年結束,也就是說在去年年底基本上全國已經造成土地確權。而下一次確權根據政策要到2058年以後,因此很長一段時間內,農民自己對土地的使用權也將在很長一段時間不會發生改變。然而隨著國家經濟發展,很多農村地區土地都被國家徵收以及拆遷,同時給於村民一定的經濟補償。



農村宅基地和房子是分權管制,即村民對於宅基地只有使用權,而宅基地所有權是歸村集體組織所有。但是宅基地上面建設的房子是屬於私人所有,主人可以擁有房子的所有權和產權。因此國家在徵地補償上會在兩者上都給於一定數額的補償。

如果對於宅基地意願退出,每畝補償六萬元估計很多人會雙手贊成。大家都知道作為村民常年在外辛苦打拼,很多人打工幾年都沒能存到六萬元,而這裡只要農民自願退出宅基地就可以馬上獲得六萬元經濟補償,這對於農民來說是不少的錢了。



這幾年農作物、糧食價格持續下降,而物價、農資卻每年上漲,農民不堪重負,每年辛辛苦苦種植的糧食價格卻一年比一年低。而且如果按照宅基地沒畝補償六萬塊,而且加上房屋補償一起之前十萬元以前,這對於農村來說是不小的誘惑。



可雖然補償不少,但是農民賴以生存的土地和房子沒有了,這也將是一個大問題。特別是農村地區,隨著現在土地價值越來越高。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大環境下,以後土地的利用價值會越來越好,而誰擁有土地使用權,誰就更加佔據主導。而且自己退出宅基地和房子以後,生活又將怎麼辦?

大家對此又有什麼看法呢?歡迎留言,一起交流。


鄉村波比


不退。

老家,自己生活的地方。承載記憶的方式有腦子,書本,相片,還有就是帶有生活氣息的院子,那顆樹,那條巷……建築是沉澱歷史的載體。

老家的房子🏠,是我的避難所。18歲那年,父親找村裡,給我劃的院子……說起來都是淚。但我絕對不會賣的,不管什麼時候。

我朋友的父親,在外工作,一直堅持在老家蓋房,全家反對,老爺子說,我可以不吃不喝不穿不花多餘的一分錢💰都得蓋。最後蓋起來了。2008年汶川地震,他姑姑在地震區,回到蓋的房子住了大半年。

我給我朋友設計的老家房子好多套。他們的父母都很高興😄外面的樓房再好,是兒女的家,老家的房子院子是父母的家,當然也是我們子女的家。孝敬父母就是改善他的住的條件,在父母有生之年,能給他們辦成這件事,父母最高興。

風水輪流轉,老宅不能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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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賣。

第一,我們家宅基地才四分地,賣的話才2.4萬,我父母在老家宅基地上蓋的養老房是兩層半的,裝修材料大部分在居然之家買的,連蓋帶裝修帶家居一共花了快70萬,房屋面積好幾百平方,我們一大家子春節回去團聚都有地方住,父母養了幾十種花,還種有菜,他們生活的很幸福。

別說房屋不能按照我們的建築與裝修賠償,一般會折價賠償,就算多賠償,我們也不願意換。因為那不僅僅是一套房子,那裡還是父母養老的院子,有父母熟悉的鄰居,這些沒有辦法估算,父母的幸福比什麼都重要。











老祁的祁


農村宅基地呀,自願退出,每畝補償6萬塊錢,房屋的補貼另外算,這個情況下,你願意退出來嗎?我肯定不願意,退出農村宅基地。


為什麼?我是這樣理解哈


1,首先來算一算,農村宅基地啊,一般佔地面積多大?值多少錢?


一般農村宅基地,你那個農村宅基地,是這個本子上面,你的佔地面積一般都不過,就是100平方120平方,大概就這麼一個面積。

一畝地有667個平方,折算下來,相當於你這個宅基地,它這個地面積補償給你就是:1萬多塊錢而已。


現在農村最值錢的是什麼?是最稀缺的資源,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資源。為了這個100多平的土地,就接受了這1萬多塊錢的這個補償,太傻了吧?這肯定不划算嘛。


2,這個國家的新農村建設,鄉村振興計劃,美麗鄉村建設裡面,都會用到這種土地的徵集和土地的這種作用,按照正常的這種補償的標準來算的話,補償的費用啊,都會超過你所說的這個標準。


而且有徵地或者補償這些費用,他一般都是有三部分這種徵地的費用組成的:

第1個,佔地面積的補償;

第2個是,這個佔地面積上面這種建築結構的這種補償;

第3種,就是這種安置費的這種補償;


比如說我們村子裡,拆遷的時候,他是按照3000多塊錢一個平方來進行補償的,3000多塊錢一個平方進行補償,比如說你的你家的建築面積,是300平方。光這個補償費就有90萬了。


有時候,農民窮是窮一點,但是不要人窮志短。看清楚這個大方向,只要是國家正規的這種補償機制到了,只要是你的土地被拆遷了,會被徵用了,你們家或多或少就從此擺脫了這種貧窮的這種狀態。


本文原創於《三農創業坑》,三農創業活下去,是第一位,活不下去,別談夢想和情懷了,

小故事,大教訓,少走彎路,不掉進坑裡,是我們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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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農創業坑


宅基地自願退出每畝補償六萬塊錢,但房屋補償另算,你還願意退出嗎?為什麼?



宅基地是給農民蓋房屋的一片土地,而且是有一定的規劃的,宅基地的面積是有一定的規定的。比如山東省的宅基地面積,在160平米左右,最高不能超過220平米,當然對於北方地區房屋和院落,土地一般在一起面積比較大一些,平均在2~3畝地,土地多的原因造成的。

農村實行一戶一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宅基地的使用權為農戶使用,隨著房屋的時間宅基地的使用權無償的延續。但現在正在實行城鄉一體化進程,鼓勵農民進城買房居住,在一些地方實行了有償退出宅基地,對於宅基地上的房屋另外計算補償費用。



目前永久退出宅基地並在城市裡買房,試點區域每戶宅基地給予5.8萬元的貸款優惠,也就是說補償5.8萬元,推主說的是6萬元多2000塊錢。這樣每戶房屋就目前新農村建設的賠償款,一般在14萬元左右,對於比較偏遠地區的農村,由於經濟不發達,補償款也只有10萬元左右,加上6萬元在20萬元左右的補償標準。

20萬元的補償款在小城市裡也只能首付,如果在大城市裡,首付都不夠。畢竟現在一套房屋至少在四五十萬元,還有20多萬元的。對於農村來說,如果搬到城市裡去住,沒有一定的經濟收入,是得不償失的。特別是對那些老年家庭,貧困家庭,殘疾家庭,更是增加了他們的經濟負擔,可以說是雪上加霜。至少在農村還有房屋居住,能遮風避雨,還能夠種點個蔬菜,養幾隻雞,燒火做飯,喝水都不用花錢,一旦住到城市裡,費用就相當的高了,每個月幾十元的物業費,水電費,煤氣費,都是一個經濟負擔。

但是對於那些在農村想到城市裡買房子的年輕人來說,或者是即將結婚用樓房的家庭來說,這方面是可以的,至少解決了首付的問題。畢竟樓房必須到縣城購買,為了孩子的教育,或者為了孩子結婚,或者是為了的工作等等,都是比較划算的。



總之,宅基地永久退出補償6萬元,儘管房屋另算,對於農村一般的家庭是不願意退出的。 畢竟農民家庭的收入比較低,也沒有穩定的收入,特別是對於那些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的農村家庭而言,更是雪上加霜。到城市裡的消費更高,無論什麼生活用品必須得花錢購買,但在農村很少生活用品花錢購買,除非是企業生產的鹽醬醋等等需要購買。但是永久退出並有一定的賠償,也是有很多年輕的農民願意,至少在城市裡能夠付首付的費用。大家對這個問題有什麼看法?敬請留言探討。


宗元三農堂


宅基地每畝補償6萬元,建房另有補償。

想一想,一畝6萬,一個宅基地才半畝地,要是補償也是三萬,三萬夠不夠用,大家心裡明白,而且是永久退出,讓人怎麼活,老百姓就沒什麼收入,靠的就是種點田地。



老宅基地有房子,也不會補償太多,給你三十萬,看看一個人夠用不,何況一家三四口人,肯定是不夠用。



我是不會退出宅基地的,至少有個安定的地,就是一個安穩的家,回家了有住的地方,有做飯吃飯的地方。



現在在縣城或市區,隨便一90平方米的房子就要50萬到80萬,也不寬敞。現在鄉村旅遊也漸漸興起,農村開發也走向成熟。所以我不會把宅基地退出的。



現在出去打個工,掙點錢,夠花就行,不要太多,農民醫療保險費交上就好,日子簡單的過,不要太高,安逸就好。

你認為呢。


wsx喜哥


農村的宅基地如果自願退出以後,要想再申請的話,會非常的困難,甚至可以說基本上申請不下來了。所以說宅基地退出問題上一定要慎重,而且如果按照每畝6萬元的補償標準來退出的話,那這是一筆很少的數字。

正常來說,一個家庭在農村的宅基地面積也就在兩百平方左右,如果按照這個6萬元每畝的標準來計算的話,補償到手的話只有兩三萬塊錢。房屋另算的情況下,這筆錢也是一筆很小的補償款。

現在農村的宅基地是一種用於村集體內部成員生活器具使用的一種福利性建築用地。首先它只限於村集體內部人員,外村人和城市人無法在農村獲得宅基地使用權。如果簽署了退出協議,有償退出了,要想在農村申請也是非常困難的。以後再想在農村蓋房子,就很麻煩了。現在雖然有一部分農民來到城市中打工生活,但是我們也看到很多年以後等他們年老了,絕大部分農民工還是會回到農村地區居住生活。

如果現在把宅基地退出了以後,回到農村就沒有房屋可以居住,這也是一個很大的麻煩。因此在宅基地退出,要慎重考慮。從我個人角度來講,我肯定是不願意退出的,不知道大家是有什麼樣的觀點,歡迎在下面留言說說您的觀點。



茶人老七


本人生活在沂蒙山區的小縣城,從小在農村長大。宅基地拆遷補償6萬,我覺得需要視情況而定。

1、如果單純算經濟賬,按照我們縣的宅基標準(110-144平方米左右),而每畝是667平方米,也就是說宅基地補償1萬元左右。現在的一萬元,在我們農村是什麼概念呢?現在農村男勞力一般一天120-200元,1萬元相當於3個月的收入。現在的農村訂婚彩禮標準不一,但一般需要2-3萬元。去縣中心醫院看病,如果非動手術,住7天,最後報銷後一般需花費2000元。

1萬元對於現在的農村來說確實不多。

2、2015年,中國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聯合印發《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辦法》指出,將在天津市薊縣等59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中,明確授權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縣(市、區),向農民發放住房財產權及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

農村的宅基地作為農民的財產會逐步允許市場化利用,宅基地使用權也大有可為。

3、本人生活的縣城現在正在拆遷,城中區和城郊的拆遷標準有些許差別,城中村拆遷有宅基地的補償一戶20萬左右,另送一套安置房,以戶為單位。每畝6萬元的退出費相對於拆遷款來說,的確是杯水車薪。

4、經濟上不划算,而且也逐漸允許宅基地使用權抵押,為什麼國家還是要推出宅基地退出機制?因為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民外出打工,更多的人在城裡落戶,農村的房屋就閒置下來。有些農民在外面打工賺到錢了,就在城裡買了房子,農村的房子長時間不回來住,甚至出現年久失修,坍塌的情況。關鍵是大部分農村地區是不會拆遷的,所以,國家為了農民考慮,同時也是為了保住18億畝的生態紅線,才推出退出政策。

此外,國家規定一戶一宅,由於家裡老人走了、或者孩子進城定居等情況,有的農戶可能會有多個住宅,轉讓給同村的人,位置不好沒人要,又不會拆遷,所以退出拿補償也挺划算。


上學走出來的農村娃


問:宅基地自願退出每畝補償六萬塊錢,但房屋補償另算,你還願意退出嗎?為什麼?

宅基地是作為農民給自己蓋房子的基地,當然這個是要看地方的,這個一般城裡的面積比較大,而相對於農村來說比較少。雖然在金錢的誘惑下,人容易迷失方向,但也得根據實際情況來判定最終的方案,那麼到底該不該退出,可從中分析來看看。


一畝地補償六萬塊錢,相對於農村一個家庭來說一般都在這個範圍之內。根在家在,農村人常說的一句話,如果萬一就這樣賣了豈不是把家就以六萬塊錢賣了。再說房屋補償費,一般也就補償款在10–15萬之間這個基數之內。雖然這些對於農民來說,誘惑力比較大。但是不能解決他們的一輩子生活需要。

為何會出現宅基地自願退出,難不成背後有更大的商業計劃

如今的地皮可以說是個高價,而且這自願退出就以為著宅基地以後就永久沒有了,對於以後還想回農村生活的人來說這可是個得不償失的。

類似於這種情況,大多數都是政府所為或者一些大型開發商,他們利用土地創造更高的價值,又以高價來繼續創造高價,對於他們來說真是賺翻了。

補償款相對於宅基地價值來說,輕重明顯。

雖然得到了補償款,但是失去了永久的宅基地。就拿這些補償款來說,錢是有了,可是相對於一些年輕人來說去城市發展,這筆錢是可以買房子,但也只能買個70-80平左右房子的一個首付而已,也只是一個小地方的房子,後面還有更多的錢需要補上去。


而有宅基地,不論是在外發展多久,隨時都可以回家,至少有個屬於自己家的地方。這是生我養我的地方,有家的味道,有小時候的記憶。

如果用這些錢在城裡買房,還有更多的附加費用,比如物業費,天然氣費,各種管理費,真是得不償失的。

最重要的是相對於以後年齡大了,想養老的地方還是農村。空氣好是一方面,住的舒心啊,如果讓你退出宅基地你願意嗎,說說你的觀點


農村身邊事


對於農戶是否願意退出宅基地的問題,以筆者多年從事農村宅基地復墾管理工作的情況來看,需因人因具體情況而論,不可能有、也不應該有整齊劃一的答案,且必須充分尊重農戶的意願,最終的決定權在農戶自己手中。說通俗點,張家願意退出的情況,並不一定適用於李家。

(▲▲圖片來自於網絡)

具體地來講,如果某戶在農村的宅基地及地面上的農房,已棄用閒置。要麼是已買有商品房且已不再回農村居住,要麼是因一戶多宅或建新未交舊等造成的閒置宅基地,總之是閒置的宅基地及其農房,有這樣一個有償退出、能將閒置資源變現的機會,且退出閒置的宅基地後並不影響其基本的住房保障,自然有不少數農戶會選擇退出。這也是筆者所在的一個不足2萬人的小鎮,已有300多戶退出宅基地的主要原因;當然,退出的農戶也獲得了相應的補償,累計已向宅基地復墾戶發放了補償費2400多萬元,平均每戶在7、8萬元左右。

假如某戶只有一處宅基地,又不能通過其他渠道保障基本的住房需求。那麼這唯一的一處宅基地及住房,是他一家的安身立命之所,相信沒有人會退出。按目前公開的和筆者所從事的農村“三塊地”改革試點工作中,關於宅基地改革的出發點和目的來看,主要針對的是廣大農村閒置、廢棄的宅基地,旨在盤活“沉睡”在農戶手中的閒置資源,在增加符合條件的自願退出群眾財產性收入的同時,也為城市拓展和農村發展提供一部分急需的建設用地。

(▲▲即將垮塌的閒置農房)

至於退出的補償費用標準問題,筆者的這裡基本的情況是按宅基地復墾驗收後的地塊面積進行補償,每平方米大體在200元左右,即一畝約13萬元,因復墾後形成地票的交易價格的不同,各批次補償金額略有差異。而按提問中的補償計算方法,以筆者所在地區的戶均宅基地面積及農房面積來計算,其中宅基地120平方即0.18畝摺合1.08萬元,地面上的房屋戶均180平方摺合7.2萬元(閒置的農房以土牆、磚瓦為主),兩項之和為8.28萬元,補償標準和筆者所在地方目前的情況差不多。

當然,宅基地有償退出的問題(宅基地入市)涉及的情況複雜,目前仍還在試點之中。但筆者堅信,對於廣大農村中3000餘萬畝的閒置宅基地所涉及的農戶而言,如能有這樣一個有償退出、讓其變現的機會,應該是一件好事,這也應是農村宅基地改革的題中要義。

(▲▲隨處可見的閒置農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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