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一年合同,租戶只交了半年房租,房子到期,租戶說沒錢不交房租怎麼辦?

用戶1584977


很多人熱議的是租房的人,同情的是租房的人,卻幾乎沒有人關注租房不交租、租房後跑路等現象而讓房東淚奔的無奈和苦澀。

你的情況跟我類似。

打了多次電話不接,發微信不回。按照這種情況估計,對方是不打算交房租了。

當然理性來說,可能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確實沒錢了,想交也交不出來,又沒有其他辦法。相信這一類情況佔大部分。另一種情況就是想耍賴的了,到差不多時間的時候收拾東西走人,讓你找不到。即使找到了,也要付出很多成本。

我的打算是什麼呢?

一是換鎖,重新另租給別人。如果房內有東西,不允許其拿走,折價抵扣房租(當然是在房主用得到的情況下)。

另外一個辦法,就是到法院起訴。

當然起訴的目的不是把希望寄託在法院身上能討回房租。實在沒錢的人,就是起訴了法院判勝訴要求對方按時還款了,但對方就是拿不出來,又能怎麼樣?這種情況就是法院說的執行不能。

那為什麼還要起訴呢?其實主要目的就是通過起訴後,讓法院將對方列為老賴,記入失信人名單。

目前來看,通過法院判決這一條列入是比較靠譜的。當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後,那對對方的影響就大啦,這對於一些有能力支付卻想耍賴的人來說,那他還是要掂量掂量呢,乘飛機、乘高鐵、高消費、銀行貸款,等一系列的記錄就會跟著來了。這對於促進失信人履行責任和義務是最好的一招。

這是本人的觀點。


銳眼說小區


協商不成,走法律程序解決!

這個情況屬於租賃糾紛,也就是說一方違約,能協商處理是最好的,因為走法律程序需要一定得時間,會比較麻煩。

一般租賃合同的糾紛,多數出現在,租金到期未付,再者就是原房東房屋有糾紛或租賃期內房屋另外售出。

按照你描述的這個問題,房屋租賃期限為1年,房屋每6個月付一次,那麼到期後或即將到時時為什麼不及時告知租客呢?還是有什麼其他問題。

合同的違約條款是什麼?現在能聯繫到租客嗎?或者租客的態度是什麼?這些都需要知道,才能具體分析怎麼處理比較恰當


L小輝哥



人到中年風青


你當時出租的時候是否簽訂了租房協議或者文本協定這些,如果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你可以選擇報警換鎖,沒有合同之類的你可以選擇找出當時房租收費憑證,選擇報警換鎖


愛好美食交流


房租都是預交,不交喊搬走就是了啊


神重德


先交錢,後住房,,多住半年,沒有錢,,咋讓他住的。


晨晨103372766


以押金抵房租,多退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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