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人官司輸了就是不服,拒不執行各級判決,無休止地提出各項上訴活動,結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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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沒有經過合法程序撤銷原判或改判,生效判決最終還是會得到執行的,上訴、申訴、抗訴、執行異議,這些程序會耽誤很多時間,但不是無休止的,程序權利總有用完的時候。

有一個民間借貸糾紛,欠債還錢案情清楚,一審法院判決做出後,被告和配偶辦了離婚手續,約定房子歸配偶所有。之後就開始行使“無休止”的程序權利。先上訴,上訴被駁回,進入執行程序又開始讓原配申請執行異議,異議被駁後開始異議之訴,然後異議之訴的一審、二審、再審。法院這邊折騰完,又開始申請檢察院抗訴、信訪...折騰了兩年,最後還是沒能得逞,房產被拍賣用於償還債務。

所以,如果認為法院判決確實錯誤,覺得自己的實體權利遭受侵害,可以用各種程序要求糾正判決、維護權利。但是,如果沒有合法、合理的事由,只是將權利用於對抗執行,無非是拖延時間。執行申請人也不必著急,只要證據充分、訴求合理,任他折騰,耐心“陪跑”吧


書豪Lawyer


先看看判決合不合法,不過現許多涉及拆遷的項目無論項目是否合法,它要判了你到哪裡都沒用。不信請大家看看下面的判訣合不合法?25天逼遷一個正常生產的企業,財產被盜一空無人問津:

1:合同租廠房期限五年,至2019年9月30日止。

2:16年11月25日房東發通知以茶鎮整治街道收購為由要求12月20日騰退完畢。

3:16年1月被停水停電。

4:3月房東起訴以租客逾期交納租金為由要求租賃合同解除,並支付1月起的佔用費。

5:杭州市西湖區政府信息公開無此項目。

6:一審判決前,公司在註冊地廠房財物被搬一空,110報案不立案不回覆。

7:法院一審卻以名為收購實為徵收,判合同解除,承租人被判支付1月1日起的佔用費18萬多元。

8:二審法院維持原判,判支付佔用費39萬多元。一個微型企業就此完蛋。


泥土地20


京益法律顧問,您的事業合夥人。

從法律規定和實務角度給您分析:

1、法律規定

法院審判和執行是兩個不同的階段,在法院判決生效後您就可以申請執行,按照法律規定,這個時候法院執行局就應該去執行,但出現這幾種情形時法院應當中止執行。待這些情形小時候再進行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2、實務角度

實踐中,在沒有上述情形時也可能暫時停止強制執行。這種情況多見於對方向法院提起再審,執行局怕發生執行迴轉,這個時候通常要等再審法院的裁定出來再確定執行事宜。

您在執行中都遇到過哪些奇葩情況呢?歡迎留言一起探討。


京益企業法律顧問


如果官司輸了,無論你的案件是冤假錯案還是你真正無理輸了官司。首先別必須執行終審判決,如果你是真正有理,是法官故意違背事實濫用職權枉法判決,可以向高院申請再審,如果不服高院的判決或裁定,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如果你有鐵證,證實幾審法官確實是故意違背事實,審判程序不合法,濫用法律條款,以言代法,枉法判決,枉法裁決,可向人民檢察院提交控告狀,控告法官的違法行為,但必須有法官的違法違規證據。不能空口無評亂控告。法治國家,就得依法依規,維權以要依法,不能任性。


胡明財963


我是這樣做的:











大連竹心


我想法是,是否真的冤枉。在我們國家的確出現過冤假錯案。有的執行了死刑,有的判了多少年抓住了原來的兇手。大家說怎麼辦才好呢?一審,二審都一樣,還等著原兇出現嗎?要等多少年?

如果不冤枉,判決是對的。那就伏法,不要瞎折騰了,浪費時間,浪費精力,浪費錢💰財。鬧的人財兩空。是否冤枉自己最清楚。


田變立


這個可能是被人為判輸了,也就是被法官枉法裁判,如果是這樣的話,當事人必定是不會服輸的,上訪也是一種憲法賦予當事人追求公平正義的基本權利。人世間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作為一個正常人,大多數人(百分之九十九)是不會無理取鬧的。當然,也不能否認會有極其個別的那種纏訪鬧訪的人。


新文瀏覽


首先,生效的判決肯定只有一份,你不可能拒不執行各級判決。其次,你不可能無限次的上訴,我過當前的訴訟制度是兩審終審制,也就是說除了最高院的判決是沒有上訴機關,判決送達即生效外,其他的法院最多隻有一次上訴機會。

大多數認為的無限次的上訴可能想表達的意思是信訪或者申訴(即申請再審、申請檢察監督),請注意,這些途徑並不是一個訴訟法定的必經程序,一旦原判決已生效,只要再審沒有正式立案,沒有作出中止原判決執行的裁定書,作為敗訴一方當事人唯一能做的就是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如果你有能力而拒不履行,你可能會觸犯刑法,即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纖塵34


我們國家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也就是說正常的訴訟活動經過一審,二審就終結了,不存在無休止的上訴。就算當事人不服從法院審判結果提出申訴或者上訪也不影響法院判決的執行。

如果當事人不履行法院的有效判決,則可以向法院執行部門申請強制執行。

另外如果當事人有履行內力拒不履行法院有效判決的還可能構成拒不執行法院有效判決罪,到時候法院會將該案交由公安部門立案偵查。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幫助。


略盡薄力


呼格案的平反就是永遠不服而爭取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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