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大地震遇难者的银行存款都去哪里了?

黑狗骑士


汶川大地震遇难者的银行存款,都按照国家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其存款全部由继承人领取,需出具派出所的遇难者死亡证明,以及公证处的法律文件。

如果继承人同时遇难并且没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存款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属于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的,没有继承人存款归单位所有。上述情况比例较小,大部分情况还是由继承人领取。

提请派出所出具遇难者的死亡证明比较简单,户籍警在确认遇难者死亡之后,将依法书写死亡证明。但是,在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时,却有很多必要的程序。

去公证处办理存款公正文书,需要提供死亡证明、户口簿、继承者的身份证。还要请公证处帮助查找遇难者的存款金额,存款所在的银行等等;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费用。至于费用部分地震灾区是否豁免,本人不太清楚。公证处很多文件需要签字,还要视频录像;过程十分严格规范。

继承遇难者存款还有一个重大的议题,就是多个继承人。按照2018年遗产继承顺序:遇难者有遗嘱的,必须先按遗嘱执行。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陆燕青


汶川大地震


汶川特大地震已经过去11个年头了,但每次提到的时候都仍然感到心有余悸,因为即便是在电视上看到的场景也让人不由自主的感慨生命的渺小以及脆弱。

汶川大地震共遇难8万余人、失踪17923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8451亿元。可以说,汶川大地震引发的连锁反应不仅仅需要地质学家的进一步发掘,更值得每一个领域的学者专家去摸索、研究以及探讨。虽然汶川地震为我们留下了无数的困难以及险阻,但国家都迅速且正确的做出反应并一一克服,其中尤为引人重视的一个问题就是死难者、失踪者在银行的存款以及贷款该如何处置?

死难者、失踪者存款处理方式

对于汶川大地震中的死难者以及失踪者,国家在后续安置过程中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一,死难者在银行的存款归第一继承人所有。具体办理手续就是第一继承人携带死难者的死亡证明、继承公证书去相应的银行办理取款业务;

第二,若继承人同样死亡且没有其他继承人的,存款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在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的,存款归单位所有;

第三,失踪者的存款暂时来说仍然归失踪者个人所有,如果在超过法定期限后依然无人认领的,将归类于“沉睡存款”,最后上划至国家金库,变更为国有财产;

第四,为了尽量减低灾区受难群众的经济负担,生还者的贷款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不催收、不催缴、不罚息,死难者的贷款给予核销。

日后特大灾害后处置方式的建议

1.对于死难者、失踪者银行存款的处置方式

参照汶川特大地震的处置方式,失踪者的银行存款依然属于其本人私有财产,只有经过法律程序宣告死亡以后才可以由第一顺位继承人携带死亡证明、公证书等法定证明文件到银行办理存款支取或过户业务。对于死难者的银行存款将统一上缴国家,由国家进行再分配以后,专项致力于支援建设灾区使用。

另外,因银行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技术去支撑其确认特大灾害后哪些客户失踪或者遇难,所以对于死难者和失踪者的确认工作目前来说只能寄希望于国家力量去协调完成。在有充分证据证明客户已经死亡以后,其银行存款由国家统一调配!

2.对于灾区群众的贷款处置

遇难者和失踪者没有继承人或者其他近亲属的,这部分贷款对于银行来说已形成事实上的坏账,最后只能按不良资产进行核销;即便还有近亲属的也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无偿还能力人,参照汶川地震的处置实行不催收、不催缴、不罚息,有保险的由保险公司承担,无保险的由银行给予核销。

综上所述,在类似汶川大地震的特大灾害发生以后,对于死难者、失踪者的银行存款如何处置问题,我相信国家会出台统一而明确的规定,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归于国家财产的死难者存款最后必定会用于支援灾区重建工作。另外请大家放心,银行既没有权利将这部分存款占为己有,更不会主动占为己有,对所有遇难者和失踪者的存贷款处置工作都会依照法定程序合法合规的进行!


奇葩财经说


汶川大地震已经过去多年,当年我连高中都没毕业,现在已人到中年。对于天灾,人类没有办法,但事情发生后怎么处理却考验我们的能力。

一场地震把家毁了,家里值钱的东西没了不说,亲人也没了。遇难者留给了银行两个问题:存款和贷款。

即使银行也塌了,这些账目还是存在,只不过当事人已阴阳相隔。对于遇难者的存款,由他们的继承人提供相关证明去支取,如果没有继承人去认领那么就划归为国库。如果遇难者在银行贷款没还,银行就把这些账目当作为坏帐。

钱是小事,但愿经历过这件事的人安好。


小兵一枚


遇难的人在生前留下的这笔钱,银行是不会轻易乱动的,银行会通知遇难者的家属来领取,但是家属需要开具相关证明,通过以后才会放心的把钱转给家属。这过程是非常严谨的,要保证不会有人冒领。所以领取比较复杂。

还有一种就是遇难者的家属也遇难了,如果没有家属来领取,会通知生前的工作单位。

如果家属也找不到,工作单位也没有的话,实在找不到人认领,那这笔钱会上交国家,不会出现遇难者存款去向不明的情况,银行会遵守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来操作。


粥粥ai粒粒


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后的银行存款,等到银行恢复营业以后,只要遇难者的直系家属能够出具相关证明,那么遇难者的存款就可以转移或者支取给直系亲属,如果长期(5年以上)没有人前去联系银行,可以上交国家、遇难者生前所在单位,也可以打入银行睡眠帐户。

汶川大地震造成的损失

2008年5月12日汶川发生了8级地震,造成10万平方千米的地区破坏严重,共造成69227人死亡,374643人受伤,17923人失踪,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力最大、伤亡最惨重的一次地震。

汶川大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452亿元,其中四川省占了91%的损失比例,经济损失主要包括人员伤亡损失、财产损失、对自然环境破坏的损失。国家将5月12日定为全国的防灾减灾日。
自然灾害遇难者的存款处置
虽然有些人因为突发的自然灾害离开了人世,但是银行并不知晓,也没有死亡人员名单,所以客户的存款要准备随时在营业期间兑付。2008年5月22日当时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曾经亲自到汶川给抗震救灾的所有人定心丸,表示受灾群众的存款“一个子也不少”。
一是遇难者的家属继承存款。银行存款人不幸去世,存款属于其个人财产,应当由子女、父母、配偶等直系亲属继承该笔存款,只要遗产继承人带着具有法律效力的死亡证明或者遗嘱、财产公证书等证明、文书,能够证明自己有继承权的法律文件,都可以到银行支取遇难者的存款。
二是遇难者没有亲属认领的,上交国家或者遇难者生前的单位。根据国家的《继承法》第32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这种情况下,银行会通过相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的配合,查询到遇难者生前的工作单位,通知工作单位前来办理存款转移或者资金支取。遇难者没有工作单位的,只能上交国家,按照抗震救灾指挥中心的统一调配,将存款转入指定的账户。
三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存款。对于遇难者既没有继承人,也没有工作单位的情况,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上级指示,先将存款打入本行的睡眠账户,计入营业外收入再做打算。一般睡眠账户超过5年的资金未发生处理的话,可以计入应付账款,也可以永久的放在睡眠户沉睡,直到银行破产清算的那么一天再处理该笔存款。
汶川大地震给当地受灾群众带来的伤害是无穷无尽的,如今十年过去了,一个崭新的汶川重新屹立在了祖国人民的面前,愿逝者安息,你们的存款一定的最安全的财产,该留给继承人的一分不少。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

财富公元


1月12日12时,又传来不幸的消息,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发生了5.1级地震,此后又发生了3.1级的余震,波及周围5公里的多个村庄,地震的危害是巨大的,让人不禁想起08年的汶川大地震,在地震中死难者达到69227人,374643人受伤,17923人失踪,是自唐山大地震后伤亡最严重的一次地震灾害,如今已经过去了11年,这一天也成为了刻骨铭心的国难日,地震遗留问题很多,其中就有人会质疑这些死难者的银行财产处理问题,国家在应对这些自然灾害以及灾后重建的遗留问题时都有一套规章制度,下面简单说一下银行财产的处置问题。

首先还是说明一下这些财产都会有明确的处置方式,大灾难发生之后遗留财产,会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置,银行不会私自占有。

遗留存款部分

对于遗留的银行存款部分,关于人民币境内资产的处置,大致分为这几种情况,有关的规定如下:

1.对于有继承人的。由继承人出具死亡证明,并出具遗产继承的相关文件。对于有多个继承人的,需要出示由法院出具的裁定书或者是判决书,来进行过户和取现。

2.对于有继承人,且继承人知道存款密码,没有向银行方说明情况就直接进行取现或者转存的,由此而引起的继承人纠纷,银行不承担责任。

3.对于没有继承人,如果死难者属于国有企业职工或者群众团体,遗留存款上交国家。如果死难者属于集体企业职工,遗产交由集体所有制企业。

4.境外财产,国家另有规定。

遗留贷款部分。

1.对生还者进行不催交,不罚息。

2.对死难者遗留贷款,银行方予以核销,不再追究责任。

国家对灾后重建工作是非常重视的,同时也具有人文关怀,制定的一系列措施都是为了最大化的减轻灾区人民的负担,关于银行存款部分的手续在实际执行中会有一些繁琐,需要继承人出具相关的继承手续,如果继承人手中有有价单证,且知道密码,那么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银行进行办理。对于一些无人继承的财产,最终会上缴国家,银行是无权截留的,灾后的任何工作都是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序的进行,作为承载国民经济的银行金融系统,在任何时候都得按照制度办事,国难财是任何人都不能私自占有的。


不立而立


汶川大地震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04秒,中国四川汶川发生里氏震级达8.0级地震,地震严重破坏地区超过10万平方千米,其中,极重灾区共10个县(市),较重灾区共41个县市,一般灾区共186个县市,据不完全统计,5·12汶川地震共造成69227人死亡,374643人受伤,17923人失踪,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次地震,也是继唐山大地震后伤亡最严重的一次地震,地震波及大半个中国及亚洲多个国家和地区,北至辽宁,东至上海,南至泰国,西至巴基斯坦均有震感。

地震中的存款如何处置

很多人觉得归银行了,其实并不一定。

首先,银行并没有权利和能力知晓存款人的情况,是死亡、受伤、还是不在震区,对于银行来说,这可能只是一笔永远没有人来取的存款,-但得时刻准备着有人来取,银行也不会去核实存款人的情况,

其次,银行系统内有一个叫做睡眠账户的设置

如果是借记卡,一般情况是在当卡内余额低于一定金额(比如100元)会被收取小额管理费,当被扣成零后一段时间,账户状态会变为“睡眠账户”,当状态变为“睡眠账户”一两年后,没有恢复使用,便会自动销户。

如果是存折,与银行卡情况差不多,也是小于一定金额后开始扣小额管理费,扣到零转为睡眠账户,再扣就变自动销户

如果是存单,那么无论多久都不会销户,在银行工作,经常会遇到存款人存定期存单到期忘了取,又没有设置成自动转存,过了好几年再来找的,当然如果遇到机构合并,或者银行网点撤销,可以到上一级机构去查询处,一般都会得到有效处理的。

也就是说,如果银行给你销户了,一定是在销户前不断的扣小额管理费直到扣光,你要说存款归银行了,也对也不对,说对是一部分存款归了银行,但是是以扣小额管理费的形式,而不是直接归了银行。

还有一种情况,是存款人去世,这部分存款如何处理呢?

还是像上面说的,银行并没有权利去查询存款人是否健在,也没有能力去查询存款人是否有合法的继承人,银行只认三种情况,第一,本人凭密码(5万元以上还需要本人身份证),第二,代理取款凭密码(5万元以上凭代理人身份证和账户本人身份证),第三,不知道密码的或没有凭证的,凭公证书、法院判决书等有效文书现办理密码挂失再办理取款。

所以,如果存款人在地震中去世,只要合法继承人拿着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一般是全体有继承权的人达成一致的财产处置公证)、法院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去银行走程序就能取款,银行肯定会给的。

时任银监会主席的刘明康当时表示,守在群众的存款一个子都不会少,银行老大发话,又有那么多眼睛看着,谁又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呢?

所以,地震中的存款,要么金额较小最终归零销户,要么静静的呆在银行等待有人去取,要么被存款人的有效继承人取走。


鑫财经


刚看新闻报导,今天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发生了5.1级地震。地震是我们无法预知也无法躲避,所造成的损失是非常巨大的,或者说超乎我们的想像。不禁让我想起512大地震。

该次灾难如何惨痛,我就不多说了。不可回避的是汶川大地震遇难者的银行存款都去哪里呢?这是个严肃的问题,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一起来探讨下。

首先,遇难者在银行存款,银行会通知遇难者的家属来领取,当然需要凭相关的证明,这点我想大家都容易理解;如果家属也不幸遇难的,银行会通知遇难者生前所在单位,相当于这部分存款归遇难者单位所有;最后,家属及单位都没有的话,最终上交国库,归国家所有。

其实,对这个特大的灾难事件,国家有严格的处置规定的。涉及到存款这类财产更是有更严谨的管理办法,没人敢,也没人会打这些存款的主意。

汶川之痛,华夏之哀。死者为大,不义之财不可取。不是吗?


龙门账


自从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以后就有学者曾专门提出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有关灾区的无主存款如何处理的问题,这里的无主存款既包括存款人及其所有的遗产继承人都死亡的状况,也包括存款人或其继承人在灾难中幸存下来的情形。



其实,最怕的就是所有能够证明自己在银行有存款的相关凭证都遭遇毁损或者丢失的状态。截止目前,这方面的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尚无法可依。因此,有关学者就为此呼吁有关部门进行立法来保障。


但是,通常国有商业银行都有多个数据备份中心,甚至银行的客户数据并不会只在一个地方保存和备份,基本都是在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不同省份进行存储保管。据说,是按照每500千米设置一个数据备份中心,而且是随时备份哦,所以说国家对于银行存款是非常重视的,毕竟这属于法定存款,要保证不能出现任何问题。

总得来说,就算是发生像汶川大地震这样的自然灾难,也不会同时造成所有银行客户数据的丢失或者损毁,当发生这种情况下,哪怕是自己的存折或者银行卡已经找不到了,只要是记得银行账户名、账号(卡号),存款日期之类的,请迅速在灾后银行恢复业务时到开户行查询,并前往办理挂失手续,只要是银行确认属实即可办理挂失补发手续,否则会比较麻烦。

最后,除非是爆发全球性、毁灭性的不可抗力事件后,那就另当别论吧!其实真到了那种程度,要钱已经意义不大啊。


东震木


2008年5月12日,发生了汶川大地震,这次地震给我们国家造成了特别重大的灾难,灾难的后果是惨重的,不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而且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汶川大地震共遇难8万余人、失踪17923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8451亿元。

汶川大地震发生以后,国家银行专门针对汶川遇难者的银行存款贷款等问题做了专门的安排和规定。对于存款部分肯定还是在存款人的户头里面,如果是贷款,只要是贷款人死亡,肯定慢慢也就作为坏账注销了。

对于汶川地震遇难者来说,他们的银行存款的具体处置应该按照以下的情况来处理的。

1、银行存款

对于银行存款,一直会在死亡者的银行户头里面。如果死亡者有亲属符合继承条件,那就可以到公证处公证后,拿到这笔亲属的存款。如果暂时没有人认领这部分存款的话,那么这笔钱还是一直在死亡者的银行账户里面。直到很多年以后,真没有人继承的话,才会充公。

2、个人贷款

对于个人贷款来说,只要是贷款责任人去世,国家银行就会按照坏账核销掉这笔钱了。绝对不会再追着亲属去要了。如果是责任人还健在,那么按照道理肯定还需要归还这笔贷款的,但是国家一般也不会催缴了。因为好多人贷款的抵押物都已经毁损掉了,你拿什么去追债呢。这时候好多银行会把这笔贷款算作坏账核销掉的。

3、保险

如果有些人生前买了财产保险,那么财产保险将会赔偿给死亡者的家属,死亡者对于财产保险也有继承权。如果是房屋抵押贷款的同时还购买了财产保险,保险赔偿将优先用于抵扣房屋抵押贷款。是在不够的金额好多也都核销掉了。

今后的灾后银行存款和贷款的处置建议

1、死难者存款应该可以由亲属认领

个人存款当然是属于个人所有,第一排序是有继承权的亲属可以认领。如果有继承权的亲属都不在了,那么应该允许亲属就能够领取,而不应该还需要继承权,这样就能够让死难者的亲属能够获得一些亲属的利益,避免这笔钱最后无人认领,进入国库。

2、对于贷款

真的发生了像汶川这样的大灾大难,当地的老百姓肯定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应该对当地老百姓的贷款逐一理清,然后统一签字后一笔勾销,算作坏账,只当是为灾区重建贡献一部分力量了。这样能够减少灾区人民重建灾区的负担,有利于灾区迅速重建。

综上所述,发生了汶川这样的大灾难,真的是损失非常惨重。如何能够尽量减少灾区人民的负担,如何减少灾区人民的损失,这才是我们金融系统应该重点考虑的问题,只有我们心怀灾区人民,才能够作出合理的处置,减少老百姓的损失,不增加老百姓的负担,为灾区重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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