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看待《大宅门》里郑老屁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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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秋言侃电影,带你进入不一样的电影世界。 郑老屁的死,很多人都认为是白景琦欺压社会底层人民的写照。郑老屁的孙子也是这样认为的,并且把白景琦当作仇人。但是,其实害死郑老屁的,并不全是白景琦,而是那个扭曲的社会。


郑老屁为人耿直,是不畏强权的。他与白景琦第一次见面,并没有因为白景琦有钱而卑躬屈膝,而且不怕大打出手。 而真正让郑老屁信任并且甘心追随白景琦的,其实正是白景琦正直、爽快的性格,和对所有人不分高低贵贱、一视同仁的做人准则。


他并没有嫌弃郑老屁身份低贱,更没有记恨郑老屁顶撞自己,甚至跟自己动手,他给了郑老屁基本的尊严。 当走投无路的郑老屁找到了白景琦,希望可以混口饭吃的。白景琦毫不犹豫,给郑老屁安排了工作。要知道,在那个时候,能够进入这样的大宅门里面工作,也是非常不容易的。


郑老屁吃东西又多又快,这让白景琦看着新鲜,也看着高兴。而当白景琦说让郑老屁表演一个吃东西给大家看看的时候,郑老屁是心甘情愿地吃给大家看的,他为了让白景琦高兴,吃的更多更快,最终给噎死了。


但是,郑老屁是不后悔的,他为了报答白景琦,是甘愿为他表演这个的,他没有什么手艺,在他看来,能够表演吃饭让白景琦高兴,这是再好不过了。

所以说,害死郑老屁的并不能说就只是白景琦,他只是实施者。真正害死郑老屁的,是那个吃人的社会。在郑老屁的心里,他根本上就认为自己是低人一等、几等的下人,就应该这样讨主人高兴、报答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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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喜欢郑老屁这个角色,是看到了底层人的心酸、善良和无奈。

如果不是当街和白七爷打架,也许郑老屁活不到子孙满堂。这个事实很残酷,可在兵荒马乱的年代,在乱世的烽火与烟火中,这种残酷比比皆是。

不是为七爷树碑立传,七爷有情有义有本事,是个男人。可财主身上的毛病和做派,七爷也不少。就像解放后七爷在座谈会上讲的,他也有“软的”和短视的问题,不让自己的孙子去东北念大学,金二娶妻的人间悲剧,都是这些问题的直接反映。

再来看郑老屁的命运,是自己的幸运,也是七爷的可怜与慈悲,他在乱世活了下来,没有像自己的孩子一样病死饿死,在大宅门里度过了他人生中丰衣足食的应当说是很幸福的一大段时光,不光自己有吃有穿有住,也能勉强养活自己的一家老小,可谓是老屁的造化。

让人难过的是,老屁的结局,竟然是给七爷表演吃饭时噎死的。也因此,他的孙子心里埋藏了对七爷怨恨和报复的种子,在解放后全面爆发,弄的不可收拾。有人认为郑老屁有自己的算计,用自己无用的老迈身体道德绑架重情义的七爷,为孙子换来锦绣前程。也有人认为老屁是士为知己者死,报答七爷的恩情而噎死的无怨无悔,毕竟,七爷不是尖酸刻薄的财主,挥金如土,对下人也很大方仗义。

老屁经历人间疾苦,当然有算计和道德绑架的可能,但这样的想法也并不过分,只有经历过贫穷的人,才懂得人穷志短这四个字的分量。老屁也是条汉子,为报恩而死也完全合情合理。大家怎么想都不为过。

只是,那样的时代,悲剧太多,平安幸福太少。老屁的幸与不幸,都和那个时代紧紧相连,作为观众,只希望那样的社会不要再重演了。

毕竟,宁做太平狗,不做乱世人。真的不是一句玩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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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门》里的大财主和农民郑老屁在大街上因为过路而出手。当白七爷牵着马车在路上遇到对面来的农民郑老屁时,白七爷嘿嘿两声说让让,对于当时的年代,谁都不认识郑老屁有种初生牛犊不怕苦的精神。只是让白七爷让,在当时年代有钱就更是啥也不怕,于是就上演了在大路上大打出手的一幕。郑老屁牵着七爷的马就往后赶,这时激怒了人称活土匪的白七爷,两个人扭打在一起,大财主白七爷被农民郑老屁拽下一缕头发,白七爷使了个鹞子翻身把郑老屁扔到了桥下河里,弄得一身水和泥,还把老婆新给做的布鞋弄得污泥浊水。

白七爷虽然被郑老屁揪下一缕头发吃了亏,但他也是堂堂男子汉,对于敢和自己叫板的郑老屁也有一种敬佩,自己本来就有不畏强权反抗命运的性格,遇到郑老屁看到自己。

当郑老屁提着自己的鞋上岸后哭着说自己媳妇做的新鞋被弄脏了,七爷也感到愧疚,随即就带着他到京城最好的鞋铺买鞋,当郑老屁在鞋铺知道白七爷的身份后,有一种羡慕和愧疚心情,让郑老屁从此认识白七爷。

当几年以后郑老屁家中遇灾,来投奔白七爷时,听到郑老屁的哭诉,这个每天锦衣玉食的白七爷心里有种不好受的感觉,随即收留了他。但郑老屁特别能吃,这也反应了当时社会穷苦人的悲惨命运。

这个人物充分展现了劳苦大众对生命的渴望,虽然他认识了白七爷,但当时还有许多像郑老屁一样的人在社会的最底层受着艰苦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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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老屁表现当时社会比较憨厚本分的底层人物。第一次与白七爷见面就打了一架,可第一次进入白七爷大宅门家,里面的奢华富饶震撼到他的内心了,与他自己的生活环境相比,简直就是到了天堂,大宅门里面的下人都比他过的好!白七爷喜欢看他吃饭的样子,最后也是为了给白七爷表演吃饭而死,当然也是为了七爷能够收留他的孙子!可是他孙子感觉不是个东西!


郑老屁这辈子个人感觉是很卑微的,为了吃饱饭养活家人,弯下了腰,最后为了自己的孙子有口饭吃,明知不能吃还硬撑着吃讨白七爷欢心!白七爷或者大宅门里面的人大都把他当成一个笑话看,当然也能看出来白七爷也是很喜欢郑老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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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老屁代表了当时一部分农民的实际境遇,为了吃饭活命养活孩子,他可以付出一切。与老七第一次见面就杠上,说明人穷志不短,但是面对现实,人总要吃饭活着,他感激七爷给了他一个差事,不但自己吃饱了,把家里的孩子也带大了,从他的角度来看,他活的很幸福,因为在哪个年代能吃饱饭是头等大事。而且在白家吃的是白米,白面。所以后来他带他孙子来白家找七爷给他孙子谋差事也是这个理,他认为能吃饱还能吃好,而且每天还有活干,有工钱拿就是人世间最幸福得了。而他的孙子嫌爷爷丢脸,那是因为他没受过饿,没见过苦,当他爷爷噎死的时候,他也没明白。郑老屁只有噎死才能保证他孙子在白家打工一辈子,像他一样幸福的活着,所以他觉得是幸福的,对的起白七爷。

特别赞叹下赵小锐,演绎的非常到位,第一次知道是80年代的对越战争片子《闪电行动》,后面三国,水浒,都是经典,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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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在郑老屁牵着七爷的马就往后赶,这时激怒了人称活土匪的白七爷,两个人扭打在一起,大财主白七爷被农民郑老屁拽下一缕头发,白七爷使了个鹞子翻身把郑老屁扔到了桥下河里,弄得一身水和泥,还把老婆新给做的布鞋弄得污泥浊水。

还有最后白七爷虽然被郑老屁揪下一缕头发吃了亏,但他也是堂堂男子汉,对于敢和自己叫板的郑老屁也有一种敬佩,自己本来就有不畏强权反抗命运的性格,遇到郑老屁看到自己。

我认为当郑老屁提着自己的鞋上岸后哭着说自己媳妇做的新鞋被弄脏了,七爷也感到愧疚,随即就带着他到京城最好的鞋铺买鞋,当郑老屁在鞋铺知道白七爷的身份后,有一种羡慕和愧疚心情,让郑老屁从此认识白七爷。

自从几年以后郑老屁家中遇灾,来投奔白七爷时,听到郑老屁的哭诉,这个每天锦衣玉食的白七爷心里有种不好受的感觉,随即收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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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老屁和白景琦属于不打不相识 军阀年代跑去给七爷当差 七爷收纳了他也算是给了他一家八口一条活路 天天吃饱饭总比饿死街头强虽然七爷喜欢看他吃大饼卷肉 然后拿红包犒赏他 用现在的眼光有点取笑穷人的意思 但在那个年代 那就算是相当幸福了 最后活活撑死 七爷许诺照顾他的孙子郑三旦 可以说郑老屁这辈子 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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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老屁为人老实,人品厚道,虽没有学过武术,却有干农活的蛮劲。能和会功夫的白景琦打平手。

白景琦欣赏郑老屁的人品和蛮劲,让他当他太太的车夫和保镖。

白景琦老年非常想念郑老屁,想着年轻的郑老屁在家吃饭的凶猛劲能给自己和家人提升饭量。可是郑老屁也老了,为了报答白景琦知遇之恩,郑老屁强忍的硬吃很多饭,结果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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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老屁在那个年代算是不错的了,没啥挣钱的本事吃的还多,生的也多。以前都是这样,越生越穷,越穷越生,还碰上荒年和各种苛捐杂税。所幸是遇到了白景琦,给了他一口饭吃,还能养活家人,要知道那个年代能养活自己就不错了,依着白景琦的宅门拖家带口的还能不愁吃不愁穿,隔三差五得不但能吃个高兴还能领红包,这日子简直,,唉,临老了也算死的凑合,也算报了白景琦的恩,撑死总比饿死好,还是心甘情愿的,还能为后代积上一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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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看过一篇帖子,叫“《大宅门》评:郑老屁的深沉算计,白景琦永远不会懂”写的挺好,推荐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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