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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的太烫会致癌?
这是一个肯定命题,早在2016年6月15日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在《柳叶刀肿瘤学》杂志正式发表的致癌物评估报告中,已经将温度过高(高于65摄氏度)的饮品列为很有可能的(IIA类)致癌物。
一般情况下,口腔和食道的正常温度在36.5℃~37.2℃之间,可以耐受的最高温度是60℃,如果您在饮食过程中或者饮水过程中已经感觉到了嘴烫,温度大多已在70℃左右。
经常食用65摄氏度以上的食品饮品时,对于食管黏膜会造成轻度的损伤。受伤后的细胞会重新生长,但如果您经常吃过烫的食品,那就容易反复烫伤口腔黏膜以及食道黏膜,这样一来就会诱发炎症,增加食道癌的发生几率。
所以,常吃过烫的食品的确容易增加食道癌和胃癌的发病几率,请您注意。
使用味精对于身体有害吗?
对于味精,您首先要知道它是一种天然物质,是经过细菌发酵制成的物质,其主要成分物质是谷氨酸钠。谷氨酸钠在很多天然物质当中均有存在,并不是您各位所想的化学合成物质。
有人说常吃味精会致癌,理论纯属谣言。比如说有人说味精在高温度加热烹调之后会生成焦谷氨酸钠,这种物质会致癌。其实来说,焦谷氨酸钠并不会致癌,只是不再会体现鲜味而已。
JECFA最新的评估结果证明味精并不存在安全性问题,可以放心食用,在食品当中的添加量也没有安全限制。
言说于此,你这样做才健康:
- 饮食饮食温度不得过高,接近于体温最安全:
无论是吃饭还是饮水,温度需适宜,避免伤害食道和胃粘膜,避免增加食道癌的发病风险。
说到具体,饮食温度不得超过65摄氏度,一般在40摄氏度左右最为靠谱,喝水不建议喝烫水,吃饭不建议吃烫饭。
- 味精可以用,但是不建议您常用:
有些烹饪菜肴其实完全没有必要使用味精,比如说已经加入了糖的菜,再或是自带鲜味的蔬菜,以及加入了食醋的菜肴,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加入味精、鸡精。
两个小小的问题,引出大家不小的迷惑。热食不能常吃,因为的确会致癌;味精无毒无害,并无致癌理论,只是建议您少吃,因为不太有必要。
王思露营养师
当然诱发食道癌原因有很多,过烫食物只是其中一种。为了自身健康,还是建议各位宁可食物温和一点,切勿贪图食物过烫求爽的不良习惯,那怕喝水也应温度适宜为要。
味精无食用安全问题,适量食用无碍身体健康。早在上世纪八丶九十年代,联合国粮农组织早有定论。味精原料为粮食,经水解糖化再经发酵法产生,再经等电点分离生产出谷氨酸钠,即味精产品。食用还是"点到为鲜"莫过量,使用起锅前投入莫反复煎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