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疫苗事件”調查:請把安全還給孩子

“過期疫苗事件”調查:請把安全還給孩子

雖有層層把關的嚴格制度,但一批過期的疫苗還是進入了孩子體內,而他們的年齡僅是2個月、3個月、4個月、4歲。發生在江蘇金湖的這起過期疫苗事件著實惡劣。那麼,事件中有哪些鮮為人知的細節?疫苗的監管與使用過程到底出了哪些問題?如何避免類似事件重演?近日,本刊特約記者帶著這些問題進行了深入採訪。

觸目驚心:給孩子服用的“糖丸”已過期

這次事件涉及的過期疫苗名為“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人們通常稱其為“糖丸”。“糖丸”的主要發明者是病毒專家顧方舟(2019年1月2日逝世,享年92歲)。談到中國徹底消滅了小兒麻痺症的成果,老教授曾深情地說:“如果周總理還健在的話,我一定想辦法向他彙報,我實現了對您的承諾。”

“過期疫苗事件”調查:請把安全還給孩子

這次出事的地方叫金湖,是江蘇省中部淮安市(周總理的故鄉)的一個下轄縣,金湖縣被白馬湖、寶應湖、高郵湖三湖環繞,自然景色十分優美。金湖原名箇舊湖,後來由周恩來總理親自改名,象徵資源豐富、日出鬥金。

然而,就是在這塊寶地上,卻發生了這樣一件令人咋舌的事。有人憤怒地說:“他們太齷齪,將來哪有臉去見周總理?”

2019年1月7日中午一點,吳江(化名)夫婦便帶著4歲的兒子出發了,他們要在一點半前趕到黎城鎮防保所。吳江是鄰鎮醫院的內科醫生,他計劃待兒子服用“糖丸”後,讓妻子帶兒子玩一會兒,他則到自己所在醫院寫病歷。

兩點左右,兒子服用了“糖丸”,因為按規定得觀察半小時後才能離開,吳江夫婦便在屋內與人閒聊,隨著孩子的增多屋裡顯得鬧騰起來,他們把兒子抱到了外面。碰巧的是,兒子手上有個疫苗包裝袋,職業的本能讓吳江拿過了袋子,看到疫苗批號是“201612158”後,他想起了在雜誌上看過的一段話:疫苗要以特殊方法保存,有效期多為兩年或三年。

吳江做起了有心人,他翻看自己兒子的疫苗接種記錄本,核實了本子上的疫苗批號與兒子拿的袋子上的批號一致後,隨即用手機上網查詢,並很快發現,這一批次疫苗的有效期居然是2018年12月11日,而今天已是2019年1月7日,也就是說,這批疫苗已過期近一個月了。

吳江的心臟撲通撲通地狂跳起來,兒子居然服用了過期疫苗!他找到剛才喂藥的醫生,醫生不承認疫苗有問題。爭論中,許多家長聚集了過來,大家仔細檢查自家的疫苗接種記錄本後,發現疫苗批號也是“201612158”。

這下子,防保所裡炸了窩,因為防保所隸屬黎城鎮衛生院,有人便去找醫院領導,一個領導請大家等待一段時間,讓他進行調查再說。另一個領導則說,他們每個月會根據用量去疾控中心拿取疫苗,不會存放過多的疫苗,即使這次疫苗真的過期,也屬特殊情況。

醫院的態度令人失望,有人便把消息發在了微信上,自然又有人轉發,此事很快像長了翅膀般傳了出去。因為脊灰疫苗的使用規則是:2個月、3個月、4個月、4歲種接種一次,所以涉及面很廣。

“過期疫苗事件”調查:請把安全還給孩子

誰家的孩子不是寶貝呢?大家的心情異常難受。有個家長在朋友圈寫道:“我親愛的兒子,對不起!媽媽讓你逃過了假疫苗事件,卻沒能讓你躲過過期疫苗。我非常擔心、非常無助、非常自責,要是有可能,我當初替你吃下去多好。”採訪中,一個姓孫的女士說:“我是那麼相信防保所,怎麼想到會給孩子用過期疫苗?你家沒有孩子嗎?怎麼忍心傷害他們?”

從1月8日上午開始,越來越多的家長開始討要說法,此事很快引起了金湖縣委、縣政府的重視。1月11日,微信公眾號“金湖快訊”發佈《我縣口服過期脊灰疫苗事件情況通報》。通報說,通過對接種兒童家長的逐一電話排查、上門巡查,初步確定全縣145名兒童接種了過期脊灰疫苗。

扼腕長嘆:安全底線為何再度失守

應該說,金湖縣對於疫苗事件的處理是及時認真的,他們一方面查處相關責任人,另一方面拿出包括免費就診、體檢在內的方案供家長選擇,還向上級請示成立專門調查組。但靜下心來想想,這些措施只能算亡羊補牢,如果能夠遵守制度,這樣的意外是完全可避免的!

該批次疫苗的來源是:2017年5月9日,淮安市疾控中心配送至金湖縣疾控中心;2017年5月18日,金湖縣疾控中心冷鏈配送至黎城衛生院。既然來路正確,與假冒偽劣商品沾不上邊,那為何還是出事了呢?

通報稱,此次事件是一起典型的責任事故。黎城鎮衛生院防保所疫苗保管人員、接種人員沒有嚴格執行“三查七對”制度,保管人員未按規定定期清點疫苗批次、有效時間,接種人員在使用時未核對疫苗批號,導致21支過期脊灰疫苗被使用。在此過程中,上級有關責任人和責任部門未認真履職。

在朋友的幫助下,記者採訪了金湖公安局一名警官,當初家長報警時他曾到過現場,後來也參與了事件的處理。這名警官認為,脊灰疫苗屬於一類疫苗,國家配送,外包裝上多有免費兩字,過期了直接退到疾控中心,與經濟根本不牽連。主要原因只能是工作人員懶惰病發作。

這名警官說,要鑑別疫苗有沒有過期根本不需要什麼專業知識,只要在相關網頁上輸入批號和生產日期,便很快看到結果。為了印證這一說法,記者在相關網頁輸入了一個過期疫苗的批號,結果疫苗名稱、生產企業、庫存量、有效期一目瞭然,並且還特別提醒:嚴禁使用過期疫苗。

給吳江兒子服用過期疫苗的醫生現已停職接受處理,她對記者說自己十分冤枉,防保所只有12人,一個人要幹幾個人的事,最多時一天接種量達到500人次,累得渾身散架,哪有時間去管其他的事?記者忍不住說:“每週接種也就一兩天,其他5天中,抽出兩分鐘關心下生產日期不就行了?”這名醫生嘀咕了句“那是上級的事”,便不再多話。

記者打電話到金湖縣疾控中心詢問,接電話的人員說:“我們肯定有監管不嚴的責任,當初為這批疫苗,我們曾催促過黎城鎮衛生院,他們沒有退過來,我們也就忘記了。”言語中的確充滿了懊悔。

採訪過程中,記者發現家長們還關心另一個問題,就是除了這批脊灰疫苗過期,還有沒有其他疫苗存在類似問題。一位姓卞的先生曾告訴記者,他家與親戚家共4個孩子都被接種了過期疫苗,其中最早的發生在2014年。另一位姓夏的女士也告訴記者,孩子2017年12月接種了水痘疫苗,現在一查,有效期居然是2016年12月25日。在這一背景下,便有人說,黎城鎮衛生院使用過期疫苗已長達10年,而且涉及多種疫苗。

對於家長的質疑,金湖縣衛計部門的答覆是,網上所傳存在更多過期疫苗消息均為不實信息。金湖縣衛計委主任陳化說:“工作人員為了圖省事,登記處電腦中的批號是他們提前錄入的……因而容易導致電腦批號和手工批號不相一致。”他還說,一定會實事求是反映情況,一切等上級調查組作結論。

對於陳主任的說法,我們選擇的是相信,因為我們心裡最大的希望是,真的沒有更多孩子服用了過期疫苗。

記者與吳江閒聊時,他感嘆道:“黎城鎮過期疫苗事件涉及的一系列工作人員和領導,如果有一個人用點心,這樣的事完全可以避免的。”他說了這樣一個“笨拙”的方法:“一批疫苗進庫後,用便利貼把使用期限標上,不就一目瞭然了嗎?”

這麼簡單的事情卻釀成了大事件,真的令人費解。

痛定思痛:給孩子們築一道良心防線

讓人倍感欣慰的是,這起過期疫苗事件已引起高層的關注。

2019年1月16日,江蘇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婁勤儉,參加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淮安市代表團審議時強調,對“金湖過期疫苗事件”要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2019年1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關切地詢問目前我國兒童慢性病發病情況,並叮囑有關部門抓緊研究上述問題,強調要嚴格監管,絕不能再發生接種過期失效疫苗的問題。

然而,靜下心來思考一下,過期疫苗能夠使用好長時間,難道我們家長沒有一點責任嗎?

2019年1月10日,上海一名專家接受媒體採訪時,強調過期疫苗事件純粹是管理原因後說,過期疫苗本身來說對健康其實沒什麼危害,有效期超過半年以內基本不用擔心。不久後,一名江蘇省疾控中心免疫規劃所專家答覆,安全性上,僅僅是過期,一般沒有出現過什麼大問題。但由於疫苗引起的反應大部分是在14天內,妥善起見,建議觀察期間拓寬至40天,加強隨訪。

出人意料的是,兩位專家的話居然招來了不少罵聲:你喝高了麼?疫苗不是牛奶,多喝點增加營養;這真讓人憤怒,是藥三分毒;專家姓甚名誰?敢不敢簽字畫押亮個相……

記者的朋友周永東教授是著名的疫苗專家,他說,上面兩位專家的話應該沒有問題,但表達方式似乎直接了一點,因為大家最擔心的就是後續問題。周教授說:“疫苗都存在有效期,過了期的疫苗效價不能夠保證,有可能出現細菌汙染。”周教授建議,對服用過期疫苗的兒童進行專業健康檢查,及時發現並排除可能的潛在風險。

為了寫作本文,記者特地在江蘇如皋白蒲鎮防保所進行觀察,整整兩個小時中,沒有一個家長問藥名或看藥物日期,爺爺奶奶、爸爸媽媽,無一例外地唯醫生的話是從,讓簽字就簽字,讓哄孩子就哄孩子,任憑廢物箱的藥盒堆得滿滿的,也沒有撿一隻起來做一下有心人。

與記者同行的周教授不由得感慨,疫苗是否過期並不需要專家識別,家長略作關注就能發現問題,可現實卻是,大多數家長都是馬大哈,不去思考,不去汲取教訓。周教授說,每次打疫苗時,檢查一下醫生有沒有把完整的信息填寫在疫苗本上,再在百度上輸入“疫苗查詢”,然後根據提示繼續操作即可。

其實,我們99%的家長都有能力識別過期疫苗,都有能力對公共服務進行監督,但真正行動的人少之又少。而正是他們本身的疏忽,從某方面促使過期疫苗被接種事件發生。

是的,我們不缺乏規章制度,《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和《預防接種工作規範》都已施行,也不缺少領導的關心,如果再加上家長自身的重視,那麼,所有的問題不都迎刃而解了嗎?

還是那句老話,一萬次的事後嚴厲查處,不如一次性從源頭上堵住漏洞,而堵漏的武器就是遵守法律法規、增強工作人員責任心、提高家長的重視度。

我們堅信,這天一定會到來。

作者/方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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