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信訪,依法維權!

依法信訪,依法維權!

各位當事人一定要明白:信訪局、信訪辦這類機構只是一個接待部門,它的主要工作職責是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更多的作用體現在對信訪事項的協調、督查方面,對信訪事項往往無權直接處理。絕大多數情況下,當事人信訪之後,最終還是要走司法程序維權。甚至還有不少當事人因為將所有精力和希望都寄於信訪之上,幾年之後,事情沒有解決,當事人再想走司法途徑維權,才發現訴訟時效已經過了,一時間竟不知如何才好。

事實上,信訪最多隻能起到輔助的推動作用,如果確有上訪必要,相信您委託的律師一定會給您具體的建議。

因此,在維權過程中,各位當事人還是要相信自己的律師,聽從律師建議,將重心放在訴訟和談判上,通過和律師的精誠合作來爭取屬於自己的合理補償。

依法信訪,依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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