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採砂獲利445萬元 20名被告人獲刑

岳陽廣電全媒體4月3日訊(記者/宋昊 ) 昨天,云溪區法院依法對古某升、王某餘等20名被告人非法採礦、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一審公開宣判。

經云溪區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9月16號至2017年10月26號期間,被告人古某升等人在未取得河道採砂許可證的情況下,於臨湘江南段谷花渡口處,通過將江砂採起後直接打到運輸船上的方式,多次非法採砂作業,共計採砂13萬餘噸,價值445萬餘元。

法院判決認為,古某升、王某餘等19名被告人違反礦產資源法的相關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進入禁採的長江水域範圍採砂,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採礦罪。被告人曹某生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2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四年六個月有期徒刑至五個月拘役不等刑罰,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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