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牛奶箱掄公交司機案開庭 被告人:我也曾是公交員工

用牛奶箱抡公交司机案开庭 被告人:我也曾是公交员工

58歲的前公交公司員工鄧某,在乘坐公交車時,因公交車停靠問題與司機發生爭執,手持牛奶箱對司機進行毆打、揪扯,導致公交車急剎,與一輛正常行駛小轎車相撞,公交車內工作人員、乘客受傷,鄧某被提起公訴。

4月17日,豐臺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鄧某稱,“我曾經也是公交公司員工,這件事我也反省,可能是我太自私了吧。”

檢方指控,2018年10月29日,鄧某在乘坐678路公交車時,因停靠及下車問題,與公交司機發生爭執,在公交車駛離豐臺區南三環外環主路洋橋西公交站時,鄧某掄起手中的牛奶箱向司機砸去,對司機進行毆打,導致公交車緊急剎車,與路上正常行駛的小轎車相撞,右側發生剮蹭,公交車內多名乘客受傷。

經鑑定,678路公交車及被撞小轎車造成價值8140元損失,乘客降某輕微傷。鄧某於當日被豐臺分局楊橋派出所抓獲。

檢察機關認為,鄧某明知干擾公共交通正常駕駛行為可能危及公共安全,而對正常駕駛的公交車司機進行毆打、揪扯,應當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面對公訴人的指控,鄧某表示沒有異議。她表示,自己是退休員工,在1996年前曾是公交公司的員工,後來因患有抑鬱症等精神疾病,經常控制不住情緒,就不再去上班了。2018年10月29日11時,她買了牛奶準備乘坐678路公交車去萬方橋,在路過萬方橋東路車站時,因售票員報錯站,導致自己坐過了。“到了下一站,司機兩次都沒停進站臺,我在車門口沒下車,他就罵我。”鄧某稱她當時情緒激動,知道車已經駛離站臺,就直接動了手,但只是想下車,直到出了事故自己才緩過神來。

根據公交司機在檢察機關的供述,其稱在駛過萬方橋車站後,鄧某要求下車,因為已經駛過車站,只能讓鄧某在下一站下車。到了洋橋西,司機將車停在離站臺幾米遠位置後,“鄧某說還沒到地方,我就又往前開了開,她又指責前門沒正對著站臺。”司機稱當時自己說了髒話,問對方下不下,鄧某突然用牛奶箱砸過來,還用手拽自己衣袖,導致雙手離開方向盤,緊急剎車。司機還表示,“車內有工作人員和乘客摔倒受傷,之後鄧某想離開,我阻攔時她又情緒激動,隔著欄杆想踹我。”

庭審當庭播放了案發時的監控畫面,鄧某辯護人認為,鄧某本身患有精神類疾病,公交司機還對其存在辱罵、呵斥行為,在發生爭執時還選擇發動車輛,對事件本身也存在過錯,且鄧某系衝動行為,主觀惡性較輕,應從輕處罰。

公訴人出具了一份檢測報告,證明在案發時鄧某並未發病,屬於完全刑事行為能力人。但鑑於鄧某認罪悔罪態度較好,能在案發現場等待民警來處理,應屬於自首情節。

“等警察來的時候,我坐在臺階上反思自己是不是真的錯了,可能是我太自私了吧。”鄧某說。

北青報記者獲悉,該案將擇期宣判。

攝影報道/北京青年報記者 王浩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