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某镇环保分局负责人因犯受贿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廊坊市文安县左各庄镇环保分局原负责人张小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文安县左各庄镇环保分局原负责人张小强,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文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小强开除党籍处分。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文安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小强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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