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們攻擊我們,我們就攻擊他們!

如果他們攻擊我們,我們就攻擊他們!

從某個角度講,《羞辱》又是一部法律題材電影,劇情的推進大部分依靠法庭的辯論。仔細推敲一下雙方律師的辯護策略,似可明白一個淺顯的道理:化解羞辱和矛盾實在比勝訴更重要。

影片中,託尼多次強調,他只要一個道歉。託尼和亞希爾都沒有想到,上了法庭之後,雙方不願被旁人知道的隱私都被對方律師揭露了出來。先是亞希爾的律師納丁揭露出託尼妻子此前有兩次早產的經歷,然後是託尼的律師瓦伊迪揭露出亞希爾此前有過沖動粗暴的前科,再然後瓦伊迪請出證人證明多年前亞希爾把人打成癱瘓的事實,最後是託尼童年遭遇巴勒斯坦武裝人員襲擊留下的陰影被曝光。

影片中有一段值得注意的對話。從法庭裡出來,亞希爾對他的律師這樣說:“您不該這樣做,進入他人的私人世界,再將它呈現於公共場所。不能這樣做!”律師回答:“那你想怎麼做呢?如果他們攻擊我們,我們就攻擊他們!”

如果他們攻擊我們,我們就攻擊他們!

這是典型的律師思維方式。要想勝訴,就必須不斷地攻擊對方,證明對方有瑕疵,有過錯,應該承擔法律責任。為此,很多律師不惜採用“狗仔隊”的方式尋找對方的破綻。這種方式讓律師變得好鬥,變得上綱上線,讓案件變得越來越複雜,讓當事人變得越來越對立。我們見過太多這樣的事例。

這時,我們需要冷靜下來思考一下:我們進法庭來幹什麼?是來解決糾紛,還是來搞臭對方?為了勝訴,我們是不是有些走過頭了?黎巴嫩電影《羞辱》帶給我們的啟示就是:化解羞辱,遠比對抗更重要。最後,兩位當事人用自己的智慧,解開了這個似乎無人可解的死結。他們的智商,高於盛名之下的律師,高於廟堂之下的總統,高於激進憤怒的社會公眾。

寫到這裡,有一個反思順理成章:訴訟究竟該以什麼為價值追求?勝訴是否就是我們的唯一目標?至少在我看來,中國特色訴訟制度中的調解程序實在極有必要。

如果他們攻擊我們,我們就攻擊他們!

相關閱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