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再舉例子:如果你用核技術來造原子彈,那原子彈肯定是武器。如果你用核技術來發電,那肯定不是武器。
目前在中國,沒有將彈弓列為危險違禁物品,但是不允許過安檢。理論上來說,彈弓的威力是完全可以傷人的,但是彈弓並不算是管制武器。小時候自己做過彈弓,那種彈弓雖然製作很簡單,但是威力確是很大的。首先彈弓的穿透力較大,對人體是會造成傷害的。例如去年在江蘇某小學發生的一起事件:一小學生用彈弓夾著筆射中其同桌眼睛,造成失明。彈弓不算武器嗎?
那麼問題來了彈弓到底算不算武器呢?其實前面已經提及到了,在傷人的時候彈弓肯定就是武器。只是我們想象中覺的彈弓並沒有那麼大的殺傷力,或者對人體有那麼大的破壞性。所以我們在潛意識中認為彈弓並不是武器。把彈弓類比成槍,那麼彈弓夾的石頭就是子彈。彈弓其實是中國古代一直流傳下來的工具,在古代彈弓跟弓箭一樣,都是利用彈性進行射擊。如果說弓箭是不是武器,大家肯定知道弓箭是武器。所以說明大家潛在意識裡認為,殺傷力小的就不是武器,殺傷力大的就是武器,其實不然,主要看他的用途。
對於題目來說,你可能更想知道的是彈弓是不是違禁品或者是管制武器。彈弓不是違禁品也不是管制武器,但安檢過不了。
四十五度軍報
武器的定義是是用於攻擊的工具,也就是說,這把彈弓,你用來打人,就是武器,你放在屋子裡面,就是陳列品,就算是核彈頭,如果不是用來攻擊的,是用來發電的(真希望全世界的核彈都是用來發電的),他就不是武器,而是生產工具。小到一塊石頭,大到坦克飛機,只要用來攻擊,就是武器。
我相信你問的問題應該不是上面想要的這些回答,目前我們國家還沒有把彈弓列為違禁品,但是不能帶入有安檢的車站等地,如果是像下圖這種改裝的彈弓就更加不行了。這種彈弓的威力已經跟槍械區別不大了,應該屬於違禁品。
市井覓食記
個人理解:以現代標準看,彈弓應該是不算武器。武器又稱兵器,任何具有攻擊力的器械都可以算武器。但這個具有攻擊力,通常來說應該是具有致命攻擊力才能算武器。大部分的現代彈弓,並不具有致命的攻擊力,所以不應該算武器。但部分特殊的機械彈弓,威力已經可以致命,就應該算武器範疇了。
錫兵中士
彈弓在古代是一種狩獵工具,可以算是一種武器,人們使用這種工具狩獵一些兔子,野雞之類的動物,但是那時候的彈弓是一種弓形彈弓,外觀和弓箭一樣,只不過射出去的是彈丸。
自橡膠製品問世以來,才出現了新型彈弓,使用皮筋作為動力發射彈丸,這樣體積和精準度都有所優化,但是橡膠製品出現之後的時代已經有了各種更優質的狩獵工具,人們不再用彈弓狩獵,皮筋類彈弓最終成為一種健身玩具,但是這種彈弓依然有一定殺傷力,也有部分人使用這種彈弓狩獵小型動物,儘管如此,現代彈弓在定位上依然劃分為體育器材或玩具。
最近開始在圈內流行一種改進型彈弓,叫做彈弓槍,將彈弓和槍形機械結合起來,使其成為一種有扳機,外觀似槍的東西,在這裡提醒大家,彈弓槍屬於管制器械,切莫購買或持有這種危險的東西,以免給自己帶來麻煩
騎士戶外
肯定算啊,武器的定義廣了去了,木棍、菜刀、榔頭甚至是板磚等這些生活中隨處可見的東西都能算是武器的範疇,因為如何區分一件東西是不是武器,我覺得最主要還是看你如何去使用它,只要你是用來當攻擊器具使用的,那麼就可以定義為是武器,不然就僅僅是一件工具或者普通的東西而已,而且武器一般還有分管制和非管制之分的,比如一些管制刀具,這些東西一般都是不能帶去公眾場合的!
而且,說到彈弓,其實它的威力一點都不小,比那些使用BB彈的玩具槍大了去了,一個樹杈、一條皮筋,再加塊布片做成的最簡陋的彈弓,其威力都足以用來打獵了(對付一些飛鳥之類的小動物是絕對可以的),就更不用說那些特製的帶有各種輔助裝置的彈弓了,那種東西的威力,在一定的距離上感覺跟槍支真的沒什麼兩樣,如下圖所示,看它的形狀、瞄準鏡以及皮筋的數量,就問一句,這種東西難道還不算是管制武器?
最後給大家科普一下,彈弓其實跟弓箭一樣,都是我國的傳統冷兵器,而且出現的年份還早於弓箭,大家可不要以為彈弓就僅僅是一個樹杈綁上皮筋那樣的玩具,我國的傳統彈弓樣子其實跟弓箭差不多,只不過弓箭僅僅是有一條繃直的弦,而彈弓則是在弦的中間還加上了一個用來裝彈丸的兜,如下圖所示:
傳統彈弓的原理跟現代彈弓不一樣,現代的這些彈弓主要是利用皮筋的彈性勢能來轉變為彈丸的動能,而傳統彈弓則和弓箭一樣,均是利用弓片形變後產生的彈性勢能來作為彈丸動力源泉的,所以,傳統彈弓的弦是沒有彈性的,有彈性的是弓片,現代的彈弓則是那些支架沒有彈性,有彈性的是皮筋!
哨兵ZH
彈弓是不是武器,儒家與法家觀點不同。
儒家認為彈弓不是武器,並且人民可以擁有真正的武器。藏富於民,藏兵於民。而法家提倡弱民,禁止人民擁有武器。
法家的弱民思想,源自尚奸。即選拔重用奸惡之人。《商君書》有曰:以善民治奸民,國削至亂;以奸民治善民,國治至強。
尚奸必出惡政,商鞅之惡政包括馭民六術:弱民、貧民、疲民、辱民、愚民、虐民。
弱民是馭民六術之一。
《商君書》有曰:民強國弱,民弱國強。治國之道,首在弱民。
又曰:政做民之所惡,民弱;政做民之所樂,民強。
秦統一天下後,收天下之兵於咸陽,鑄十二金人。以弱天下之民。就是法家思想的具體實踐。
前不久有一則新聞,一個小商店出售兒童玩具槍。店主被刑事拘留,罪名是販賣槍支罪。警方測試,其槍支的威力超過每平方釐米1.8焦耳。依據公安部頒佈的槍支認定標準,這就屬於槍支。【原標準是16焦耳,2008年改為1.8焦耳】購買槍支的家長做了實驗,這些槍支連玻璃被子都打不破。
而彈弓則能打破玻璃杯子。彈弓的威力遠高於槍支。屬於重型武器。販賣、使用重型武器,可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楊朱學派
牛爸下廚房
任何武器的發明都是以用來攻擊為目的,以後才出現模仿性的玩具。彈弓也是一樣,首先發明的目的是攻擊(打鳥用),採用泥土製的彈丸,靠彈丸與目標硬性接觸而殺傷目標,對麻雀等小型鳥類殺傷效果好,對天鵝,老鷹等大型鳥類效果不明顯,由於準確性和射程因素,對射手要求極高,彈無虛發者,通常都能上中央電視臺露一手。後來出現了模仿性的玩具,甚至收藏品。這是武器發展的客觀規律。以此可見,彈弓當然屬於武器,只不過攻擊的對象不同而已。彈弓屬於冷兵器的一種。那麼即然是武器國家就應該禁止啊,為什麼彈弓並不屬於管制器具?因為傳統的彈弓威力小,射程近,所發射的彈丸不具備爆燃性,主要是為打鳥用,但隨著改進型的強力彈弓的出現,彈丸從以前的泥制彈丸發展到了鋼鐵製的彈丸,射程增加,用途也發生了改變,對人的傷害及對財產的破壞性增大了。因此對於這些性質的彈弓國家是控制的,造成後果是要追究法律責任的。全國發生了多起彈弓傷人事件,射擊運行中的火車,射擊居民窗戶玻璃,射擊照明用燈泡等等事件屢屢發生。因此國家很多地方都採取了對彈弓的管制。以後把彈弓列如管制器具也並非不可能!當然小孩玩的純玩具性的當屬別論。
兔哥42928
這個滑膛不算武器,但是要看你自己怎麼去使用,就好比菜刀一樣,你用他來切菜他就是廚具中的一部分,你用他來做非法的事情,那他就是武器了,所以什麼東西利與弊,看你自己怎麼去利用實用的了。把價值發揮到最大。
非凡滑膛弓CH77681
隨便玩,不帶到公共場所即可,我賣三年了。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