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拆迁后安置,注意这些细节避免吃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应当按照先补后拆的原则进行,也就是应当先对被拆迁人给付补偿,再对被拆迁人的房屋实施拆除。然而实践中涉及到安置房补偿方式时,拆迁方往往给不出现房补偿,而是协议约定交房时间等。这就导致了很多被拆迁人如今深陷无家可归的困境。

然而综合考虑,很多被拆迁人还是认为回迁安置房比起货币补偿方式更适用于自身的需要,又无法断然拒绝回迁房的诱惑。京尚拆迁律师今天就来说说,被拆迁人该如何在不得不选择安置房补偿方式的情况下,尽可能保证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实现。

首先,协议中要对安置房补偿情况进行具体约定。

先拆迁后安置,注意这些细节避免吃亏

实践中不少被拆迁人在选择安置房时,拿到的协议中只写了安置房的面积,却没有写清楚户型、位置、质量、产权性质、交房时间等具体的重要信息。被拆迁人只能被动等待开发商通知排号选房,丧失了大半选择权。

京尚拆迁律师建议大家重点关注拆迁协议中对安置房相关内容的约定,一定要将安置房的具体情况,以及交房的时间、方式,安置房的质量等落实到纸面上,避免拆迁方延期交房或交出质量不过关的房子时,给自己增加无谓的维权难度。

其次,协议中要约定过渡期的补偿。

先拆迁后安置,注意这些细节避免吃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选择产权调换形式的补偿的被拆迁人,拆迁方应当给予过渡安置补偿,可以以被拆迁房屋同类房地产租金价格计算过渡期的补偿费用,也可以直接以同类房屋对被拆迁人进行过渡期安置,直到回迁安置房完工交房。

但很多被拆迁人可能发现了,拆迁协议中对于过渡费支付的时间往往很明确且较短,但对于安置房交付时间却含糊其辞。对于这种情况,被拆迁人一定要提出要求,明确安置房交房时间,以及交房前的过渡费补偿。

拆迁方违约未在约定期限内交付安置房的,被拆迁人有权主张补充过渡安置费用,在有明确约定的前提下,也有权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

最后,对于有特殊情形的被拆迁人进行特殊补偿。

先拆迁后安置,注意这些细节避免吃亏

各地在具体拆迁项目进行补偿时,除了应当给付评估得出的房产价值补偿外,还要针对被拆迁人因拆迁遭受的其他损失进行补偿,另外对于存在住房困难问题的拆迁户,还应当在房屋价值补偿的基础上根据地方具体规定政策及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额外进行补贴,在拆迁的同时帮助拆迁户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实践中很多被拆迁人朋友可能会提出,即使是对房屋原价值进行充分补偿已经难以实现了,拆迁方怎么会好心帮助拆迁户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实际上这是被拆迁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被拆迁人朋友可以细读地方规定和征补方案,有据主张相关补偿权益。

最后,京尚拆迁律师想要提醒被拆迁人的是,对于补偿条件的具体诉求,被拆迁人一定要与拆迁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落实到协议纸面上,不要仅仅是口头约定。这样日后出现履行困难的问题时,被拆迁人有更充分的维权依据。

如果有被拆迁人已经遇到了拆迁协议约定的补偿得不到兑现的问题,一定要尽快咨询专业拆迁律师,通过与拆迁方进行谈判的方式,结合启动其他法律维权程序,为自己争取应得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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