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獻公--廢止殉葬制度

秦獻公秦靈公

之子,秦靈公十三年(公元前415年),秦靈公去世,秦靈公的叔父秦簡公繼位,時年十歲的師隰為防不測,逃到東邊的鄰國魏國,開始長達二十九年的流亡生涯。

秦簡公在位十六年後卒,其子秦惠公立,惠公卒,兩歲的出子立,是為秦出公,出公繼位兩年被弒,師隰從魏國回秦國繼位,是為秦獻公。

秦獻公元年(公元前384年),秦獻公

廢除自秦武公起秦國實行的活人殉葬制度。

秦獻公二年(公元前383年),秦獻公將都城從位於秦國西部的雍城遷到秦國東部、地近河西地的櫟陽(今陝西省西安市)。

秦獻公二十一年(公元前364年),秦獻公下令秦軍攻打魏國,奪取秦國的故土河西之地。

秦獻公二十三年(公元前362年),秦軍在少梁之戰(今陝西韓城西南)大敗魏軍,俘虜魏國將領公叔痤。

秦獻公二十四年(公元前361年),

秦獻公薨,享年62歲,其子秦孝公繼位。

秦獻公--廢止殉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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