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獻公:推行了三項卓有成效的新政改革,一舉扭轉了秦國的頹勢

溫馨提示

秦獻公

秦獻公,秦國曆史上很有作為的一個君主。獻公即位之前,秦國經歷幾代亂政,國家一直處於貧弱和動盪不堪的狀態。下面對這一時期做簡要介紹如下:

  • 秦懷公四年(公元前425年),實權大臣庶長嬴晁聯合其它大臣發動政變,圍攻秦懷公,逼迫懷公自殺。然後擁立了秦懷公的孫子(懷公已故太子秦昭子的兒子)即位,史稱秦靈公。

  • 秦靈公十年(公元前415年),靈公去世,而靈公的兒子贏師隰當時只有九歲,靈公的叔父贏悼子再一次發動政變,流放了贏師隰和他的母親,自立為秦國君主,史臣秦簡公。

  • 秦簡公十五年(公元前400年),簡公去世,其子即位,史稱秦惠公。

  • 秦惠公十三年(公元前386年),惠公去世,其子即位,史稱秦出公。

  • 秦出公二年(公元前385年),實權大臣庶長嬴改第三次發動政變,殺死了出公及其母親,迎回了在外流放30年的嬴師隰為秦國國君,史稱秦獻公。

從上面我們可以看出,短短的40年時間,期間發生了三次政變,權力幾經更迭,整個秦國一直處於十分動盪的狀態。《史記.秦本紀》中是這樣說的:

秦以往者數易君,君臣乘亂。

秦獻公年少時在魏國流亡將近30年,當時的魏國是中原的超級強國,流亡時的獻公並沒有沉淪,而是認真研究學習魏國的富國強兵經驗,並密切關注秦國國內局勢。等到他回國即位後,久經磨礪的秦獻公便推行了一系列的新政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秦獻公推行的新政改革,主要包含下面三個重要方面:

  • 廢除人殉制度

  • 遷都櫟陽

  • 推行“初行為市”經濟政策

秦獻公:推行了三項卓有成效的新政改革,一舉扭轉了秦國的頹勢

秦獻公

廢除人殉制度

人殉制度,是古代比較殘酷的一個制度,這個制度在春秋時期的秦國是長期存在的。據當代的考古發掘,在陝西鳳翔的秦景公墓穴發現了大量的殉葬屍骨,其中既有奴隸,也有不少貴族。事實上對這種極不人道的制度,秦國的民眾是很不滿的,《詩經.秦風.黃鳥》這首詩歌就是一個證明,全詩總共有三章,每章十二句,我這裡摘錄第一章如下:

交交黃鳥,止於棘。誰從穆公?子車奄息。維此奄息,百夫之特。臨其穴,惴惴其慄。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這一章的大意是:交交黃鳥鳴聲哀,棗樹枝上停下來。是誰殉葬從穆公?子車奄息命運乖。誰不讚許好奄息,百夫之中一俊才。眾人悼殉臨墓穴,膽戰心驚痛活埋。蒼天在上請開眼,坑殺好人該不該!如若可贖代他死,百人甘願赴泉臺。

這首詩歌是春秋時期秦人諷刺秦穆公以人殉葬,悲惋秦國優秀人才子車氏三子的輓詩,該詩渲染了人殉的悲慘,並控訴了人殉制度的罪惡。

秦獻公廢除了人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它改善了秦國奴隸階層的生存狀況,消除了國人對人殉制度的強烈不滿,有利於凝聚和激發國人,是秦國曆史上十分有進步意義的重大改革事件。

遷都櫟陽

秦獻公即位後的第二年(公元前383年),秦獻公將都城從位於秦國關中西部的雍城遷到秦國東部、距離河西比較近的櫟陽(今陝西省西安市)。這一舉動,主要有兩個意圖:

  • 表明要奪回河西之地重振秦國國威的決心。當時的關中形勢對秦國很不利,關中東部,事實上已經在魏國的軍事力量控制之下。新建的都城櫟陽,距離東部魏軍控制的華山地帶只有百餘公里路程,距離魏國的河西軍事重鎮少梁也只有兩百餘公里路程。這種態勢下,將都城遷移到最前沿的戰爭陣地上,昭示了秦國的死戰之志。

  • 擺脫雍城老世族階層的束縛。

    前文已經提到過,秦獻公主要是依靠老世族階層的力量奪取了政權,在老都城雍城,這股勢力十分集中和強大,秦獻公是不能輕易得罪的,但是要重振秦國、推行改革,這股勢力不可避免地會成為一個束縛,於是遷都便是一個一舉兩得的好辦法。

秦獻公:推行了三項卓有成效的新政改革,一舉扭轉了秦國的頹勢

櫟陽城遺址

推行“初行為市”

在春秋時代,商品市場經濟處於一個比較封閉的狀態,大部分商品都是由國家經營的,一般不允許私營。所謂“初行為市”,就是打破了這一商品市場的國營壟斷制度,而是開放市場、開放交易和商旅。不僅允許本國庶民經營商品交易,其它國家的商旅也可以進入秦國市場經營。這一舉措使得當時的商品市場更具活力、並逐漸繁榮起來,同時國家還可以抽取營業稅,這就給國家帶來了大量的收入,秦國的經濟實力倍增。

上述的新政舉措,無疑凝聚了秦國民眾的士氣,扭轉了秦國物資匱乏、國家疲弱的局面,使秦國的政治、經濟有了新的活力。雖然這些改革還不夠徹底,但是還是為秦孝公時期的商鞅變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秦獻公:推行了三項卓有成效的新政改革,一舉扭轉了秦國的頹勢

戰國地圖

參考材料

《史記》

《詩經.秦風》

《中國原生文明啟示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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