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租的店面,目前國家要徵收房東的房產稅,但是房東要和自己分攤,不然就解除合同,該怎麼辦?

巴啦啦老魔仙98


看問題要一分為二的辨證分析。你說的這種情況要我看是這樣的:

一、從法律角度分析這樣不合法的。因為按照目前的稅法規定,不管對租金徵收增值稅、房產稅、個人所得稅等,納稅義務人都應該是房東。因此,讓租客承擔一部分稅金從法律角度看是不合法的。

二、從市場經濟規律看這是合理的。為什麼這樣說呢?對於店面是否出租,租金是多是少國家都不會進行干預的,這是市場行為,肯定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租金的高低都是雙方自願接受的,房東並沒有強制把房租給你。俗話說:羊毛出在羊身上。在房東的心裡有個租金收入價位,國家對他徵稅,他勢必會把稅負轉嫁到租客身上。如果他投資那麼多的錢買幾間門面房,還不如放在銀行划算,他又何必這樣折騰呢?加上如果有房貸,房東要承擔一定經濟壓力的,因此,要求租客分擔稅負儘管不合法,但有一定的道理。假如房東要求過高,房子租不出去,在那長期閒置著租不出去,他自然會下調租金收入,也不會要求租客承擔稅金了。


小蔡說稅


這個問題比較有現實意義。我認為房東要和你分攤房產稅的要求既不合理,更不合法;具體理由如下:

一、房產稅是產權所有人應當履行的繳稅義務,國家明確規定只向產權所有人徵繳,而不是租客,所以從法律層面,你是可以拒絕分擔這筆稅費的;

二、請查詢你和房東簽訂的租房合同中是否有特別約定,一旦國家出臺新稅法,相關稅費都應該由租客共同分擔,如果沒有約定,你是有權拒絕分擔的;

三、當然現實中,我們很難都按法律辦事,畢竟在房東與租客之間,租客沒有主動權。如果雙方的租賃合同未到期,而你又不想續租了,可以趁機提前解除合同搬離,如果你還想續租下去,建議和房東冷靜談判時注意以下幾點:

1、儘量爭取小比例分攤,比如20%-30%;

2、不要把分攤費用均攤到房租中每月支付,而是將該筆房產稅費用單獨放到年底統一支付,給自己騰點空間,假設年底前不再續租或中途有變,可以減少損失;如果能把該筆分攤費用延長更多時間內分期支付更好。

3、爭取將該筆分攤費用充抵租房押金,假設有押金的話;

4、也可以考慮做一段時間冷處理,或者流露出要搬離的想法,試探房東的反應,如果房東一時找不到合適的下家,也可能退讓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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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叔說房


你租房東的房做生意,本身房東出租房產就交了相應的稅。其實已經包含在你現有的房租裡了。一旦開徵房產稅,等於增加了房東房產的持有成本,肯定要轉嫁到你的身上。不管你是做生意還是自住。如果是自住就只能啞巴吃黃連,不認也不行。你做生意就只能轉嫁到顧客的身上了。這樣一來吃虧的是顧客,顧客如果是小攤販,又會轉嫁給別人。有自主權的行業都能轉嫁壓力,最苦逼的就是“工薪族”。工薪族是最基本的消費群體,他們沒有辦法轉嫁壓力就會要求老闆加工資。你的員工這時候來要求你加工資,你能同意嗎?所以不管是那一樣的稅收都會增加生產生活的成本,都會傳導到各行各業。就看承受能力如何了,也會形成新一輪的行業洗牌。


老楊 Liven


你可知足吧!房東和你分攤不是叫你全部補交!

自從開年個稅專項抵扣開始申報以來,網上經常有類似房東和房客關於租房子報不報專項抵扣的新聞。本來這是一項惠民政策,但是到了現實中卻又矛盾重重(這裡並沒有說政策不好的意思,只是牽出了一些問題),房東和租客關於申報個稅專項抵扣這個事網上傳的很多,相信很多人看過一則關於房東打電話讓租房客不準申報個稅專項抵扣的新聞,其中說得很清楚,你申報專項抵扣,少交100園的稅,我卻要交500元,任誰都不會同意,就算房客和租房東互換角色,租房客也會打電話不讓申報這個抵扣的。所以,你非要申報,要麼你補起房東交的500元繼續租,要麼咱們就拜拜,房子不租給你了可以吧。

所以你這裡說房東只是要你分攤這個費用,而沒有直接漲租金讓你全補起,你就謝天謝地吧,遇到一個合情講理的房東。但其實,最好的還是你不要申報了,就像前面說那個新聞,你抵扣了100元,房東要交500,就算一人分攤一般,你也要多給150出去,反而虧了。


LClarence


1.按理說,如果已經簽訂了合同,那麼根據合同來。但是跟房東鬧翻肯定是不理性的。一切可以商量著來,比如說從合同到期開始,然後我們再稅一人一半。或者是兩年以後,或者是一年以後一人一半稅。儘可能多的拖延,維護自己的權利。而又不與房東吵翻。

2.如果不考慮情面的話,也不在乎與房東吵翻,那就不要搭理他。合同到期之後再換商鋪。

建議還是採取第一種。


京房子


記得小時候。看過一系列(古惑仔),那些人到每家店鋪去。說可以保護你安心做生意,但要交錢。於是賣餅的只能加一毛,賣湯的加兩毛……最後也是買的人出錢。這一幕……何其相似


丁2先生


這個問題表面是房東與租戶的關係問題,深層次是供與需的博弈.

很多人的答案說,房東可把稅轉嫁給租戶,租戶轉嫁給商品購買者.看起來沒毛病,實際上只答到皮毛.如果照你這麼說,房東可任意漲租金,租戶要麼忍,要麼滾.

事實有這麼簡單嗎?當然沒有,不信你隨便漲價試試,我敢保證你會被租戶像破鞋樣拋棄.

制約租金的高低背後,實際上有雙看不見的手,那就是利益間平衡.即租戶與房東在利益上要達到互利,否則,錢全部被房東賺去了,租戶沒利益,他還幹?他是傻子嗎?

利益博弈最終體現在供求關係上.門面租金高了,租的人就另尋面門,如果都很高,就會逼迫一部分人放棄生意.現在很多面門空置,就是因為成本太高賺不到錢,不得不退出該生意.房東他能轉嫁嗎?所以有的人分析是何等膚淺!

回到正題,如果你與房東各負50%的稅費,你這生意還能維持正常的利潤,那就忍了,如果加租後沒什麼意思,那就作好談判準備,談不成,那就作好分手準備--當然,如果合同沒明確約定由誰出,怎麼出,你可以不出,但你也得作好撕破臉的準備,起碼下個租期,可能沒法續租了.


衡陽雲飛


房東沒有錯,錯的是出臺法律的人,都知道出臺房產稅的後果是什麼,但是國家為了收稅,增加財政,就美其名曰控制房價,實際租客付的租金越來越多了,例如一套房子買來花了100萬,這筆錢放銀行一個月也有幾千元,你覺得房東會願意降租嗎?


用戶50217826814


能分攤而不是全部轉嫁給租戶,算不錯了。

任何商品被徵稅,最終體現在價格上都會轉嫁到消費者頭上。商品價格中包含了生產成本、利潤和稅費,沒有哪件商品是按照稅前價銷售然後商家自己再另外交稅的,即便是你主觀上願意,但客觀上也都是含稅價,所有的開票,都是價+稅=發票價

怎麼辦?所交稅費分攤到你商鋪經營的商品價格中(你賣的東西漲價),你增加的成本再轉嫁給消費購買者。


西紅柿炒番茄0


只要你在承租之後出臺的房產稅你可拒絕支付,因為租賃合同中沒有寫由承租人承擔房產稅,且房產稅本來就是針對產權擁有人徵取的,向承租人收取房產稅是不合法的,如果出租人非要收取可向相關部門投訴,如果是房產稅出臺後且租賃合同中有這一條那就另當別論可協商處理。

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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