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四轮车、老年“代步车”,10天后,不落户不得上路!

从4月15日开始,

将不允许生产、销售、办理注册登记

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按照相关规定,

不符合登记条件的

电动三轮车是无法办理

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电动三轮、四轮车、老年“代步车”,10天后,不落户不得上路!


据了解,根据《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具有动力装置的三轮及四轮车辆,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交管部门不予登记,也不得上道路行驶


电动三轮、四轮车、老年“代步车”,10天后,不落户不得上路!



既然是不能上路行驶,那市场上此类车辆的销售情况又如何呢?

今天上午,记者走访了饵季路附近的电动车销售市场,市场内,很多商家都在售卖这种“老年代步车”和其他多种三轮、四轮电动车,种类繁多,售价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商家也告诉记者,来购买这些电动车的顾客,大多都是在城郊地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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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商家:“二环以外才可以用这种车,如果你要进城用不了这种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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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介绍,他们销售的车辆都是正规厂家出厂的,所有手续都符合规定,客人如果是要购买达到国家标准的三轮电动车的话,就要相应的摩托车驾驶资格,同时也需要落户,牌照跟摩托车的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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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电动车行驶速度,都高于每小时50公里以上。而没有达到的国家标准的主要是低速三轮电动车,速度在每小时40公里以下,这些车辆目前没有相关规定可以登记上牌。

采访中有商家告诉记者,现在省外也有地方出台了政策,只要符合国家标准许可生产的三轮电动车是可以登记上牌的。尽明知有些三轮、四轮电动车辆不能办理登记手续,但一些商家为了让顾客买车,都会忽悠顾客、降低不能上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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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商家:“还不是可以买了用,还是有人来买,因为这个规定还没有出来,只是两轮车,现在规定要求的是两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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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昆明市场上销售的“老年代步车”及其他三轮、四轮电动车辆,均为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部门许可生产的车辆,属于非法生产和销售的车辆,交警支队对于低速电动车上路行驶,均按照“驾驶未经注册登记的车辆上路行驶”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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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或四轮车到底属于什么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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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不少网友在后台给小编留言询问,这电动三轮、四轮车,是不是也能按照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

答案是不能!电动自行车是指使用电力作为驱动的两轮非机动车,三轮或者四轮电动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不能按照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

那么,电动三、四轮车到底属于什么车?

对于三轮或四轮电动车根据国家标准( GB7258-2017)属于机动车的,应当办理机动车登记。

对于符合机动车登记条件的三轮或四轮电动车注册登记后,属于摩托车的,还应当按照《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对摩托车的限制区域行驶。

哪些车属于电动三轮车?

按照国家标准(GB7258-2017) 关于义语和定义要求,普通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mL,或如使用电驱动,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kW的摩托车,包括两轮普通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的摩托车,且: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mL;如使用电驱动,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不大于4kW。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正三轮轻便摩托车。

符合上述标准定义的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

既然是机动车,

那上路就必须有驾驶证。

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资格不相符的,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关于电动自行车“落户”,

下面交警蜀黍归纳总结了近期最常见的问题

为大家集中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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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1.须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种类?

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

②在用的未办理过物联网防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已安装物联网防盗号牌的(绿色的号牌),不再另行办理登记。

2.办理地点?

主城区交警一至十大队办公区,县区各交警大队办公区。

详情见下图(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电动三轮、四轮车、老年“代步车”,10天后,不落户不得上路!

3.办理时限?工作时间?

办理时限:

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4月14日。

工作时间:

全市各注册登记点工作日,周六周日、节假日均可办理(具体时间看上图),清明节不休息。

4.办理是否收费?

所有电动自行车落户为免费办理。

5.办理所需材料?

本人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办理,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之外,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车辆合格证原件、电动自行车

材料不全的往下看

↓↓↓

6.发票和合格证丢失的如何办理登记?

对于购车时间不长的、车辆较新的,申请人需到经销商处重新补开购车发票;购车时间较长的、车辆较旧的,可由申请人自行书写《申明书》后予以办理登记。

7.持收据或者发票复印件如何办理登记?

(一)购车时间不长,车辆较新的,告知申请人到经销商处重新补开购车发票。

(二)购车时间较长,车辆较旧的,可由申请人自行书写申明书,可参照购车发票遗失《申明书》进行书写。

8.“二手”电动车如何办理登记?

提供购车发票和购车协议(凭证),以现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进行注册登记。

9.2012年《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实施时已办理过落户手续的车辆是否需要重新办理?

需要重新办理。

10.电机更换的如何处理?

车架号核对无异常的,由申请人就电机更换情况写出书面说明材料,保证该车为其本人合法所有,予以办理注册登记。

11.是否可以代办?

可以,代理人应当提交的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

12.发票上未填写电机号与车架号的

(一)购车时间不长,车辆较新的,告知申请人到经销商处重新补开购车发票。

(二)购车时间较长,车辆较旧的,可由申请人自行书写《申明书》,可参照购车发票遗失《申明书》进行书写。

其他热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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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关于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是否能按照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

电动自行车是指使用电力作为驱动的两轮非机动车,三轮或者四轮电动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不能按照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对于三轮或四轮电动车根据国家标准(GB7258-2017)属于机动车,应当办理机动车登记,对于符合机动车登记条件的三轮或四轮电动车注册登记后,属于摩托车的,还应当按照《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对摩托车的限制区域行驶。

14.办理过物联网号牌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能上路吗?

根据国家标准(GB7258-2017)的相关规定,三轮、四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应当办理机动车登记;对于符合机动车登记条件的三轮或四轮电动车注册登记后,属于摩托车的,按照《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对摩托车的限制区域行驶。

15.可折叠电动自行车是否需要办理注册登记?

只要是使用电驱动的两轮车辆都应当按照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范,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因此对于代驾、快递等使用折叠电动自行车的,应当于2019年4月14日以前到我支队各大队办证点办理注册登记。

16.“合标”车现在可以办理登记注册了吗?

从4月1日起,凡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并在我市公示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均可在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设置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进行办理。

昆明市第一批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产品名单可通过以下网址查看:

http://gxw.km.gov.cn/c/2019-03-11/2938398.shtml

17.电动自行车“落户”咨询服务电话是多少?

0871-63058413

18.“新国标”正式实施后,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者有没有什么约束?

4月15日开始,我市将不允许生产、销售、办理注册登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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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的“合标”电动车如何“落户”?

凡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并在我市公示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均可在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设置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进行办理,且车辆所有人应当在新购车一个月内的办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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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标”电动自行号牌

云A开头、绿牌白字,就是合标电动自行号牌的特征。办理它您需要携带:车辆所有人本人身份证、车辆合格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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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电动自行车号牌

云A开头的小白牌是“非标”电动自行车的专属号牌,在发放的“云南省电动自行车行驶证”的背面标记了“车辆强制报废日期2023年4月14日”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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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号牌

昆明开头字样的绿色号牌就是物联网号牌,已经办理过物联网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是不再另行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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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严处“禁行”车辆


自2019年4月15日起,昆明交警将严格执行“新国标”。届时,新购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国标”方能办理注册登记;未办理注册登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对相关违法行为行为,昆明交警将严格查处!

怎么处罚?往下看▼

1.驾驶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对于在4月15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现场按照《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项及《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一律扣车。

2.驾驶新购买且不在我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对于在4月15日后购买的,按照未注册登记车辆上路行驶处500元罚款,违法一次查处一次。

3.驾驶新购买并在我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但未注册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在新购车一个月内的办理注册登记;超过一个月的,现场按照《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七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处50元罚款处罚。

4.驾驶外省、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我市辖区道路行驶。现场按照《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七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处50元罚款处罚。

5.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依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扣留电动自行车。按照一般程序,依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处500元罚款。

交警提醒:

新购和在用但未办理过物联网防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请尽快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车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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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有话说

目前,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蜀黍温馨提示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电动自行车“落户”截止办理还有11天,请大家抓紧时间办理。

所有电动自行车落户为

免费办理!

周六、周日均可办理

8099999记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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