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告全县广大公民的一封信

扫黑除恶:告全县广大公民的一封信

扫黑除恶:告全县广大公民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公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开展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全县各地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问题,出重拳、下重手,推动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为了更加精准打击黑恶犯罪,彻底扫除黑恶势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老百姓安居、安业、安心,我们向全县广大公民发出倡议,请积极参与、打好这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一、举报内容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水利、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超限超载、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传销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的黑恶势力;

(十一)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二)危及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影响人民群众就医秩序的“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1.长丰县扫黑办0551-66686753

2.长丰县纪委监委0551-66678415

3.长丰县公安局0551-66272236

(二)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现场(信件)举报地址:

1.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85号县扫黑办(县委政法委二楼)(收),邮编:231100

2.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85号县纪委信访室(收),邮编:231100

3.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扫黑办(收),邮编:231100

4.长丰县各地派出所

三、举报奖励

欢迎广大公民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我们对举报人及线索进行严格保密,对于群众举报并经查实的黑恶犯罪线索,将根据线索所起作用分别奖励500元-100000元不等的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全县广大公民,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需要我们共同参与,以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县委、县政府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除黑恶”的决心,重拳出击,扫出风清气正,扫出朗朗乾坤,共同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长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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