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用警 交叉执法查酒驾

4月3日13时49分许,执勤民警在虎山线35KM处对一辆车牌号为晋F****0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一直有意躲避民警询问,在与该驾驶员交谈中发现该驾驶员身上有酒精味道,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28.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人申某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当日下午14时00分,执勤民警在虎山线35KM处执勤时,忽然迎面驶来一辆晋B****6小型汽车。民警立即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司机打开车门时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鼻而来,经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33.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并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驾驶人白某因酒后驾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当日下午14时48分,执勤民警在虎山线35KM处进行安全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晋B****9的车进入民警视线,车速行驶迟缓,躲躲闪闪,这一反常行为引起了执勤民警的警觉。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车窗打开后,一股酒气扑面而来,遂对驾车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3.7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在证据面前,驾车的王某承认了其饮酒后驾车的事实。随后,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晚上20时25分,执勤民警在虎山线34KM处对一辆车牌号为晋F****8的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经过酒精测试仪测试,驾驶人王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驾驶人王某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切莫酒后驾车。

通讯员: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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