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教師的訴求如何才能做到合情合理又統一?

王軍95141


既然原民辦教師的問題是歷史遺留性的,的確應該有全國統一的解決方案。不妨從以下幾個方面去做,就是最合情又合理的:

一,核查原民師檔案。重新核查原民師檔案,主要確認有‘民辦教師任用證’的,做到人員確定並重新建檔立冊。

二,補發辭退的經濟賠償金,改善其生活狀況。《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標準”。原民辦教師的辭退補償金是歷史性債務,應按現今教師上一年月平均工資支付。這也是國辦【1997】32號,第六條“對辭退人員,地方政府要根據教齡學情況給予一次性的生活補貼”的精神。雲南省陸良市給予原民辦教師經濟補償的辦法值得借鑑。

三,落實原民辦教師離崗退養保障機制。教人發【1992】41號文件“建立民辦教師保險福利基金,改進民辦教師離崗退養辦法,使年老病殘的民辦教師生活得到保障”。雖說原民辦教師辭退時還沒有達到退養年齡,可這畢竟是被所謂的“政策”而清退,他們至今仍是原民辦教師的身份,理應按民辦教師辦理退養手續,使他們生活得到真正的保障。

四,將原民辦教師納入城鎮居民養老和醫療保險。教人【2011】8號《關於妥善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的指導意見》:“按照國辦【1997】32號學文件精神和社會保障政策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將被辭退的原民辦教師納入相應的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對於這一點,可參照四川涼州彝族自治區西昌市的做法。

五,不斷提高原民辦教師的養老補助。原民辦教師的養老補助是以教齡津貼的方式發放的。而教齡津貼執行的還是1985年《教師法》頒佈實施時的標準。就是養老補助最高的省份也是教齡津貼提高到了20元,充其量每月養老補助也就200元左右。既然教齡津貼的提高難度很大,也可按青海省的的做法,分教齡段增發數額不等的生活補助費。


為生活而提神


全國怎樣統一解決原民師待遇問題?我認為最好的解決辦法是這樣:因解決主體在地方政府,國家政府應參照公辦教師工資比例大體定一個數字範圍才行。不然讓地方政府沒有個參照標準是辦不好的。要是按照97年32號文件執行最好了,教齡15年以上的辦理退養,拿公辦教師2/3工資。不夠15年教齡的(按退養教師的工資÷15×教齡)解決,以後必須隨公辦教師工資進行調整。這樣大部分老民師的養老問題基本上就解決了,他們也就心滿意足了。這是當今社會最大的民生大事,希望國家政府公平合理的儘快解決。


面朝大海176913569


答:因本人也當了八年民師,淚別教壇。說說個人想法。國家很重視民(代)教師,相繼出臺了一系列解決民(代)師的政策,可是地方政府難以落實,造成了至今的窘境。一,切實按《教師法》承認他們的身份,他們把大好青春奉獻給了教育事業,應該有"人民教師”這個稱呼!二,按中央出臺的相關政策,特別是最近的2O11年的中央關於民師的指導意見給予落實。地方政府應積極主動。三,按《勞動法》解決民(代)師的老有所養,病有所依問題。四,政府應多關心他們!大部分民(代)師都已過花甲之年,逢年過節應多去探望,傾聽他們的心聲,解決實際困難。但這些只是個人所願,"老有所養,病有所依"應是當務之急!





黃羅漢


原民辦教師為我國的教育事業做出了很大的貢獻,當時他們所處的教學條件和環境都是比較差的,但因為社會發展的需要,相當一部分原民辦教師不得不離開了教育崗位,有的原民辦教師的教齡也達到了十幾年,甚至二十多年的也有,因為從事教育工作的時間比較長,一些原民辦教師就沒有了其他的特長,以至於現今有些原民辦教師的生活還是比較窘迫的。

國家對原民辦教師的教齡補償也出臺了相關的政策,但各個省份要根據其實際情況進行落實,有的省份已經出臺了相關政策並已經落實了,而有的省份還沒有進行具體的落實。然而,即使是落實了政策的省份其補償標準也是比較低的,比如說河北省的補償標準還是比較好的,但每一個教齡每年的補助也只有20元錢,也就是說,具有10年教齡的原民辦教師,每個月可以領到200元的教齡津貼,以現今社會人們的生活水平及發展狀況來說的確比較少,根本不能夠維持本人的最低生活。

一,應該增加教齡津貼的數額。我認為,每個教齡津貼應該補助100元左右為合理的,這樣,即使是有著20年教齡的原民辦教師其所得的教齡津貼每個月也只有2000元左右。

二,根據原民辦教師的教齡時間按比例給他們交一定數量的養老保險,使那些原民辦教師們能夠老有所終。

三,根據原民辦教師的教齡時間,結合現今各地方教師退休後的工資標準,按照一定比例給原民辦教師發放退休金。舉個例子,如果現今一位有著30年教齡的教師其退休金為4000元的話,那麼一個有著20年教齡的原民辦教師的退休金應該在1500元左右比較合理。

總之,對原民辦教師的補貼問題確實應該予以重視了,很多原民辦教師現在的年齡都已經很大了,有些已經離開了人世,因此應該儘快讓他們安度晚年吧!




一二三四向前進


民辦教師是我國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中小學教師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農村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幾十年來,為我國農村教育和社會發展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這是教人【1992】41號文件對民辦教師地位和貢獻的客觀評價。

民辦教師的解決,應該說國家在上述文件和國辦發【1997】32號文件做出了明確規定,指出了責任在地方政府,不少地方政府也實施了教齡補助政策或代繳一部分保險金來辦理養老保險等,但是,還有一些省份沒有落實有關政策規定,那麼,民辦教師如何合情合理來表達自己的訴求,我覺得應該注意這樣幾點。

一是,依法治國是我們黨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我們現在實施依法治國的戰略,所以,表達自己的訴求應該通過正常渠道和合法途徑,向有關國家信訪部門或通過人民來信形式向有關教育主管部門反映情況。二是,表達自己的訴求要依據國家有關解決民辦教師的政策,或有關法律法規,如《教師法》《勞動合同法》等。三是,根據國家經濟發展和物價上漲因素,適當提高教齡補助的標準的要求,也是符合客觀實際情況,也是合乎情理的。




浩墨香書房


民辦教師的訴求應根據《教師法》、《合同法》、《勞動法》、國辦發[1997\\]32號文件、教人[1992]41號文件、遼政發〔2006〕六月八日文件統一合情合理解決如下:

一,對“1986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且於1990年全省統一整頓後重發任用證”的民師,“待其達到退休年齡時按公辦教師給予退養待遇”。同時做到,1,協同社保局退還個人所買的十五年養老保險。2,或者把教齡視為工齡加入十五年保險中。

二,對在編被辭去的民師、臨時代課和幼師確認後發放教齡補助。

三,對民師或家人患有慢性命或險房的,應給予優惠政策!


gzj6068


說實話,討論民辦教師是個沉重的話題,最好的時光全消耗在鄉村教育上,卻沒嚐到勝利的果實,很多老民師已不在人世,也許在他們生命最後時光還在期盼有個公平的待遇,事實卻實實在在的潑了涼水,現在仍然有很多民辦教師還在為自己要個說法,但是真正能有結果的希望依然渺茫。這是個快被遺忘的群體。希望大家多關注他們。

不管在精力付出或者體力付出他們都實實在在的貢獻了大好青春,希望他們在餘生不再為自己是個民師而悲哀。不為自己的奉獻而後悔。


房產小人物


就[原民辦教師的訴求……],再次作下探討。源於上世紀的【原民辦教師,代課教師】為國家教育事業奉獻青春所作貢獻,勿須再作贅述,因為,說得太多或許會被某些人當成了魯迅先生筆下的【楊二嫂】,並且,【原民辦教師,代課教師】尚存人世的確實不多了。

迄今為止,多地都已或多或少地為這些尚存人世的【原民辦老師】們解決了一點生話窘迫之態,這也是好事吧。

但是,尚存人世的原民辦老師的【老有所養】並未真正落到實處。為此,本人經多方查證,建議如下:

【一】經濟補助。

(1),一次性按教齡進行經濟補助。經濟數額視當地財政收入制定,即【補助數額 X 教齡】。

(2),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即新農合)繳費個人部分由政府出面承擔。

(3),享受納入退休待遇,即享受與同為民辦教師而轉公辦教師的待遇處理【接教齡25年以上(含25年),享受百分之百。20年以上(含20年百分之八十。15年以上享受百分之70。10年以上享受百分之六十。5年以上享受百分之五十】五年以下者一次性補助。

(4),解決了以上問題後,家庭仍屬困難戶的,家屬應納入【民政救濟,抉貧對象】照顧,而不應以本人享受了【退休】待遇而置家屬於不顧。

【二】政治待遇,【原民辦教師,代課老師】早就漸漸被社會所遺忘,這是不該發生的事,為了讓尚存人世的這些老師能得到最後的心靈慰藉,每年【教師節】應該邀請他們參加慶祝活動。

以上建議,只是個人一廂情願,能否被採納,真的不得而知?

因為畢竟本人是從原民辦老師混過來的,所以對過去一些同仁同事的悲涼晚景窘迫生活深表同情,因自己無能為力幫助而深感不安!

真心祝福所有尚在人世的同事同仁們,身心安康,晚年幸福!!








楊老帥


當前民辦教師訴求滿足問題成為各方關注的熱點,很多民辦教師都在為自己的老年生活爭取更多的權益。其實,這種權益的爭取應該得到我們的理解,他們在年輕時民辦教師職業生涯中,也做出了很大的貢獻,為推動農村教育的快速發展付出青春與汗水。

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我國就已經開始為解決民辦教師出臺了文件、政策及具體的措施,各地也根據國家的要求進行了落實,但由於各地財政狀況不同,可能在落實的速度上各有差異,有的已經將民辦教師的教齡補貼發放到位,有的仍然遲遲沒有動靜。雖然有些地方已經落實,但教齡補貼的標準很低,每年教齡僅補貼二十元左右,甚至更低,這顯然無法滿足民辦教師的生活需要。

在筆者看來,民辦教師有訴求應該給予重視,根據他們的實際情況與當地經濟發展狀況,給予他們能滿足當地基本生活需要的補償是最低的標準。諸如:有些地方可能每月發放五六百元就可以滿足生活需要,但有些地方五六百元根本就不夠生活需要,這就需要我們充分結合當地的實際。從當前的大環境來講,筆者認為應該按照教齡長短來計發教齡補貼,但每年教齡補貼的標準應該大幅提高,只要應該在100元左右,這樣才能基本保證長期奮鬥在教學崗位的一線民辦教師的生活水平。


東愛雨小公


民辦教師是一個特殊的群體,按國家規定,86年以後不再招收民辦教師。86年以前的民辦教師在90年代差不多通過考民師或者直接轉正的方式都轉為正式老師,原來當民辦教師的時間都算上了教齡。


儘管國家有規定不再招收民師,但是一些農村小學確實缺老師,師範畢業生數量少,很難解決教師短缺的問題,所以一些鄉鎮還是招了一些代課教師充實教師隊伍,稱為“黑民辦”。他們的工資由鄉鎮籌集。這些“黑民辦"主要是高考落榜生,素質其實比正式民辦教師要高,他們其實成為了某些小學的骨幹力量。但是他們的工資少得可憐,我們這兒好像只有60元的月工資(90年代),又沒有希望轉正(沒有政策支持)。但是他們還是希望國家突然出臺政策給他們轉正。


我不知道他們為何會堅持,這麼年輕,不論做點什麼都不至於這麼清貧,高中生當時在農村也算高學歷了。當時高考難考,放在現在,差不多能上二本。就這麼窩在學校裡,把大好青春奉獻給了山區的教育事業,而耽誤了自己本來能夠過更好生活的機會。 說民辦教師的訴求,主要是指這些“黑民辦”,能給他們解決就解決吧,畢竟他們也是當地政府部門招進來的,而且是真正的工作需要,又不是閒散人員。 希望能出臺相關政策,能給他們一個圓滿的答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