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农民宅基地从村委会买来建房,为什么宅基地不是个人私有产财?

家国一体798


村委会真敢卖土地?如果村委会真的卖土地给农民盖房子,是目无法律,顶风违法、违纪行为,简直胆大包天!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任何人,任何单位、组织不得买卖土地。


农村宅基地个人申请,村委会裁划给本村集体成员免费居住使用,不存在农民买宅基地盖房子事件发生。买卖土地不仅违法,而且涉嫌犯罪,不仅村委会不敢卖,农民有钱也买不到。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原则上是免费的,一户只能一宅,宅随房走,宅基地不能有偿转让,变相买卖。全国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

我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土地没有私有化,也不能私有化,土地不是私有财产,不能买卖、赠予、继承,公民只有使用权、承包权、经营权。如果想抵押、入股只能将土地“三权”质押入股。流转的也只能是“土地三权”。宅基地就算私人财产,又能值几个钱?又能卖给谁?卖地就是砸子孙后代的饭碗!

我国人均耕地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粮食、农产品有的依赖进口,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全社会共同责任,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本来宅基地是村集体免费给村民居住使用的,怎么还想要变成“私有财产”呢?这不是得陇望蜀么?!


长江老农


我觉得我最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根据现行最新的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土地公有制。

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没有私有制,国家版图内的每一寸土地都是国家的,不是个人所有的。

第二、根据第一条,我国土地实行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与之相对应的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土地是私有的,这是姓社还是姓资最根本的区别之处。如果我国也实行土地私有,那么现行的一切法律都将重新改写,势必引起巨大的社会动荡,可以试想想看,国家想修条路,要从你的宅基地通过,你不同意,漫天要价,那还不乱套了?

目前国家实行不动产权利登记制度,也就是将以前土地部门的“土地登记”和住建部门的“房产登记”二者合一,俗称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由两证变一证。也就是平时咱说的“房屋地走”和“地随房走”,就看哪个地先了,两者已不可拆分。

土地是国家的,但房产是私有的。这句话看起来有点矛盾,其实很正常。对于使用集体土地性质的土地来说,你对土地是没有“处分权”的。对于使用国有土地性质的土地来说,你对土地就有了“处分权”,可以公开连同房产拍卖与转让。

最后告诉题主的是:你从村委委花钱买来的宅基地,看似一个简单的买卖合同,但不同于”买来”即私有,土地是特殊的商品,不可再生,是由国家管控的。所以,你买来的宅基地,只是给村委会增加了一点收入外,买来的,只有使用权而已,虽然,你可以终身使用……


农业战舰


农村的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而单个农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具有几个明显的特征。

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也就是说一个村集体的内部村民才能够申请该集体的宅基地使用权。

第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一定的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第三,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限期限。宅基地是符合条件,向村集体申请,而无需缴纳费用即可获得的一种福利性建设用地。

按照我国宪法第十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也就是说农村的宅基地是一种福利性住宅用地,集体无权进行买卖,农民也无需购买,只要符合相关的条件,可以向村集体提出申请,免费获得。

所以村集体买卖农村宅基地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可能很多人说在现实中有很多的农村集体都是这样操作的,很多宅基地都需要向村集体进行购买。但这种行为是行走在犯罪的边缘,是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的。而且即使农民购买了宅基地以后,宅基地仍然不属于个人私有财产。

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民,购买的也仅仅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使用权并不是一种财产权,只能在相应的规定范围内,可以使用宅基地,但却无法处置买卖的基地,因此不具备私有财产的性质。


茶人老七


农村农民宅基地从村委会买来建房,为什么宅基地不是个人私有产财?

其实,对于题主提出的这个问题,我觉得是概念混淆的原因。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但是宅基地不能够买卖,这也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村民在依法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后,才可以在宅基地上盖房。而这房屋的所有权就是盖房者本人所有,对于宅基地则只是有使用权而已。

根据我分析,题主所说的宅基地从村委会买来建房,应该不是购买的宅基地,而是购买了宅基地原来上面旧房屋,或者是已经坍塌的房屋吧。

我的堂兄也曾以“叫行”的形式,买过村委会的房屋。那片房屋在我们村的东南角,地势开阔。据老一辈儿人讲,那一片房屋原来是我们村的一个财主家盖的,后来财主跑了,到了外地,这不房屋就充了公。过去,村里在这些房屋里榨过油,也当过磨坊。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片房屋便闲置下来。村集体经过研究,决定以“叫行”拍卖的形式,将房屋处理掉,于是堂兄便中标,获得了这片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当然,也同时获得了这片宅基地的使用权。

后来,堂兄将原来的房屋彻底扒掉,在宅基地上盖起了新房。所以,现如今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堂兄,而宅基地只有所有权,归属权还是村集体。

题主所说的情况,是不是和我堂兄这种情况类似呢?不管是哪种情况,这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都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这一点,到哪里也改变不了。因为土地是国家的,属于公有制。如有不足之处,请朋友们补充说明。


建行渐远


我们国家的土地,要么属于国家所有,要么属于集体所有,无论通过什么方式获得的,所获得的只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也就是说,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我们国家所有土地,包括宅基地在内,都不属于个人私有财产。即使你使用的宅基地是花钱从村委会买来的,购买的也只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按照现行的《土地法》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宅基地无偿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农户建房使用。但是,由于宅基地资源紧张,申请宅基地的村民多,一些地方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的方式制定村规民约,实行宅基地有偿获得、退出、转让,也就是题主所说的“农民宅基地从村委会买来建房”。由于村民委员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全体村民会议制定的村规民约也是有效的。

我个人理解,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体制下,农民花钱购买宅基地,更多的是购买使用宅基地的优先权,就是同等条件下,谁花钱了,谁花的钱多,谁就有优先分配宅基地的权利。从这个角度理解,目前一些村子买宅基地也不违法。

近年来,国家在保持土地国家和集体所有制度不变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从201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土地确权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试点。

预计未来,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使用权归农民,经营权放开,宅基地就有了物权价值,农民可以依靠宅基地获得财产性收益。宅基地可以抵押贷款、出租、入股,可以开办农家乐等旅游项目等。到那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农民的私人财产。


二胡说三农


农村农民宅基地从村委会买来建房,为什么宅基地不是个人私有产财?

农民从村委会花钱买宅基地?的确是有这种情况的发生,即便是我们东北这边的农村也是有这类情况的。虽然说村委会出售宅基地的做法有失公允,但是村民同意这种做法我感觉也可以。

宅基地是村委会为本村村民提供的、无偿使用的用于建房需求的土地,所有权还是在村集体的,村民只是有使用权而已。在未确权之前,有宅基地的手里会有一个《宅基地使用证》。既然是使用证那就说明是有使用权的。如果是有所有权的话,那么就应该是产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因此从证件上来看,宅基地的所有权还是在村集体。

因此,村集体是有权利收回不合规的宅基地的。之所以说宅基地的所有权在村集体而不是个人,就是因为国内的土地要么是国有,要么是集体土地,就是没有私人的土地。社会说的一些买也不过是花钱买定年限的使用权而已。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寒地水稻种植技术


这是我们国家社会体制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对于土地进行了专门立法,这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明确规定了土地的属性。其中对于农村土地是这样说明的:我国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成员享有使用权经营权。

农村土地当中包括农民的宅基地,所以说宅基地的所有权不属于个人,因此就不是个人私有财产。题主说宅基地是从村委会买来的,那么笔者认为你所购买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宅基地的所有权。

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购买的是所有权,那么你们买卖双方的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农村蔡哥


土地是从村委会买来的,这个概念本身就不清楚。土地不允许买卖,这是每个村干部都知道的法律问题。农村的土地分农用地,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几种。农用地是决不允许改为宅基地用地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是一种违法行为。

再说宅基地,这种土地所有权也是农村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依法审批后,取得到的那是使用权,只能随着你的房屋建设一起使。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即是买来的,也不存在谁买归谁的问题,这是法律规定的。钱大不过法。

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还能继承。但如果房屋还在,如果子女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继承了。


沐浴祥光689


我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土地没有私有化,也不能私有化,土地不是私有财产,不能买卖、赠予、继承,公民只有使用权、承包权、经营权。



薛MG18292431251


这个问题首先要问明白他出卖的是土地的什么权属,当然土地是国家的,国家的就不能给任何人使用了吗?就一切由国家安排吗?而安排定地的国家是哪个部门,哪个人?比如国家卖了一块地给外国人办工厂,那这个人属不属于是卖国呢?我认为只要他卖的是使用权,经营权是不存在违法一说的。但国家也要制定必娶的政策:谁在哪里买了地,买了房户口就必须要迁到哪里,如果你退出了就必须把户口迁出,这是确保国家及各级行政区域版图不会改变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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