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公司叫有限責任公司,有些叫有限公司他們有什麼區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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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答案: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沒有區別,因為兩者本身說的就是同一個事情,有限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簡稱。

我國的公司分類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按照法律而言,目前我國的公司,實際僅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類。

1.有限責任公司

一般簡稱為有限公司,指的是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對於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有限責任公司不允許發行股票融資,一家企業如果要上市發行股票融資則必須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為股份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籌資,股票可以依法轉讓,法律對公司股東人數只有最低限度,無最高額規定。

現實中初始設立的企業,一般都為有限責任公司,隨著企業的發展壯大,後續在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所以大企業基本上以股份有限公司為主。

無限責任公司

無論有限公司還是股份公司,股東都是以自己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比如一家企業破產時對外欠債得到1個億,股東的出資額僅有1000萬元,那麼股東最多承擔的責任也就是1000萬元,這也是為什麼不允許公司賬戶的資金隨意轉給股東,不然就會存在抽逃資金的情況)。

那麼現實有沒有無限責任公司呢?即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比如公司欠一個億,那股東就要還一個億)。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目前是不允許設立無限責任公司的,不過國家卻允許設立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比如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這些企業不是獨立法人,所以不能成為公司,只能稱之為企業,並且由企業主直接承擔無限的企業責任,其實這種本質上來說就是無限責任公司。

總結

綜上所述:有限責任公司及有限公司是沒有區別的,兩者是同一個性質的企業。


鯉行者


有限責任公司是一種企業組織形式,與之相對應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就這兩種組織類型。

1.有限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由全體股東共同出資設立,每位股東以其出資額為依據承擔公司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2.有限責任公司發起人數不得超過50人。

3.公司股東出資額不得低於3萬元人民幣。

4.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設立董事會、監事會,還要定期召開股東大會,而有限責任公司則不必要。

5.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讓出資額,也可將資額轉讓給股東之外的人,但後者需經半數股東同意;股份有限公司轉讓不受限。


尚策分析者


先要弄清楚一個概念,在我們國家,公司都是有限責任制的,即股東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具體而言,公司又分為兩種,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制有限公司。

舉例:

1.A B C三個股東成立一個公司,各自出資500萬,300萬,200萬。如果將來公司倒閉破產了,他們三位只需虧掉投入的這些錢即可,即有限責任公司。此時代表三位股東權益的叫做“出資證明”。

2.公司經營不錯,下一步想要上市,就必須將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造,由“有限責任公司”改造為“股份制有限公司”,上市的目的是發行股票,股改了公司才有股票,但股東的有限責任不變(照樣是公司,照樣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改後,三位股東按照出資比例佔有相應股份,A50%(大股東) B30% C20%。此時代表股東權益的就是他們手中擁有的股票了!

3.有了股票,下一步選一個合適的上市地點、合適的交易所、合適的中介機構,走完流程成功上市的話,就是上市公司了,有股票代碼,老百姓可以買賣它的股票了。


陳總舵主1陳總舵主


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是一碼事,有限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簡稱,“有限”指的就是“有限責任”。所謂“有限責任”就是說公司股東以其出資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而公司則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外承擔民事責任。公司一旦資不抵債宣佈破產後,則進入清算程序,清算組以法定順序和核定比例償還債務,事畢則兩清,相互解除債權債務關係。股東僅負有限責任,不會在出資之外再追究個人財產。比如某股東註冊出資10萬,公司破產後資產僅剩50萬,而對外債務為100萬,那麼公司先交清稅務,結清工資等,剩下的餘額按核定比例償還其它債務。那麼股東損失的就是那10萬,與個人的其它財產無關。公司僅以全部剩餘資產50萬為限承擔償債責任,以破產為終,這就叫“有限責任”,簡稱“有限”。公司以登記管理部門核准的名稱為準,可以冠以“有限責任”,也可以冠以簡稱“有限”,都是一樣的。


子夏故壇


公司有兩種形式,即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的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為有限公司。所謂有限(責任),顧名思義,是指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的責任;我國尚未引進無限責任公司的概念,但其與個人合夥企業類似。

我國的企業除公司外,還有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巜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適用於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由一至五十個股東依法組成,不能發行股票;而股份有限公司必須達到一定規模,由二個至二百個發起人履行比較複雜的程序設立,公司資本劃分為等額的、可自由轉讓的股份,並可通過發行股票對外募集資金。公司區別於其他企業的本質特點是公司的財產和公司所有者(股東)的財產明確地分開,即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

公司驗資註冊後,股東不得抽逃註冊資金,股東在依法經營的情況下,對公司的債務不負連帶責任;而公司外的其他企業,投資人對所屬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江醫生說科普


兩者沒區別,是一回事。

有限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簡稱而已。

咱們國家公司有兩種形式: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這兩者的區別在其它回答中都有了,不再重複解釋。

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

那為什麼現實中有限責任公司的名字有的有“責任”,有的沒有“責任”?

這主要是工商註冊核名的時候,“責任”兩字是否包括在公司名字中。公司名字,需要股東會決議通過。名字是否包含“責任”兩字,取決於股東會是否認可和同意。股東會認可後,進行工商核名。提交核名的時候,只要名字不是太離譜或重名,工商那裡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有限公司,都能通過。

以上,說的有點多。

就該問題來講,再重複回答一遍,有限責任公司與有限公司沒啥區別。


東嶺財經


兩者的區別是:有限責任公司規模較小,有限公司則規模龐大。

  一、拓展資料

  1、有限責任公司作為規模較小,私密性高的公司形式,保護股東之間的信任關係,是人合性與資合性的結合,公司運營上具有靈活性。

  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得多於50人,保護了公司的封閉性。

  3、有限責任公司指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4、有限責任公司裡,權益總額不作等額劃分,股東的股權是通過所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來表示,股東表決和償債時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

  5、有限公司指全部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並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本,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企業法人。

  6、有限公司則規模龐大,公眾性強,通過發行股票融資,往往股東人數眾多,公司的決策也按持股票數量掌握話語權,是典型的資合公司。

  7、有限公司必須有2-200發起人,股東人數無限制。

  8、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股份,股東的表決權按認繳的出資額計算,每股有一票表決權。


美鷹證券


我國現在是很支持自主創業的,因此每年都會有很多新公司註冊成立。很多用戶也發現很多公司的後綴是有所不同的,有的企業為xxx有限公司,有的為xxx有限責任公司。那麼不同的企業後綴到底存在著怎樣的區別了。

其實有限公司就是有限責任公司,只不過有限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種簡稱,因此二者毫無區別。我國的註冊公司主要分為兩種,一種為有限責任公司,另外一種就是股份有限公司,那麼下面我們來看下這兩種公司有什麼區別。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主要分為以下幾點:

1、股東區別:一般來講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由2-50人之間,股東不能超過50人。股份有限公司出資股東最少為5個,無上限股東人數限定。

2、註冊資本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可以為10萬元,但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門檻就較高,最低要求註冊資本為1000萬元。

3、上市情況:一般股份郵箱公司基本都是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入股,而有限責任公司則不會是上市公司。


每天太陽照樣爬上山頭


怎樣區分,看到其他條約的很多回答,我覺得應該能夠幫助到你,我就隨意的插入一段小段子來說明多一兩個字的效果不一樣。有一個人他想創業,但是他想辦一個公司,在思考他公司取個什麼名字呢,讓別人一看到就很霸氣,覺得他很厲害,那麼他思索了幾天,最後取了一個名叫:能力公司。這讓別人一看到他的公司名字就是啊,這個公司肯定很有能力。誰知道他工商註冊以後,一看,公司名稱是:能力有限公司。就多了兩個字,這下他就該傻眼了。



我是楊鍋


這樣的區別是註冊時造成的,其實兩者是一樣的,沒有區別。每位股東以其出資額為依據承擔公司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不要多想,一樣一樣的。懶人少寫了兩個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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