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檢院統一部署,經省委批准,省檢察院部署實施內設機構改革工作,圍繞推進“四大檢察”協調發展、加強專業化建設、優化機關效能等目標,設立19個內設機構,目前相關人員及部門負責人已全部調整配備到位。
具體職能和部門主要負責人,全在這裡啦!
江蘇省檢察院機關內設機構
1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等工作。
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起草審核相關文件文稿,管理秘書事務,處理檢察信息,編髮內部刊物。
負責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和特約檢察員的聯繫工作。
負責領導同志批辦事項的督查工作。
組織協調對外交流工作。
主任:王旭奇
2
第一檢察部(普通刑事犯罪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江蘇省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除第二、三、四檢察部承辦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
辦理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主任:吳炘
3
第二檢察部(重大刑事犯罪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江蘇省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殺人、搶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
辦理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主任:劉加雲
4
第三檢察部(職務犯罪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江蘇省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江蘇省監察委員會移送職務犯罪案件和本院依法自行偵查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訴訟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
辦理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主任:張福強
5
第四檢察部(經濟犯罪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江蘇省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
辦理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主任:丁海濤
6
第五檢察部(刑事執行檢察部)
負責對監獄、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羈押必要性審查。
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江蘇省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偵查。
負責江蘇省人民檢察院駐江蘇省看守所和駐江蘇省第二看守所檢察室工作。
主任:楊昌順
7
第六檢察部(民事檢察部)
負責辦理向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民事案件的審查、抗訴。
承辦對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活動的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民事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
辦理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管轄的民事申訴案件。
主任:陸軍
8
第七檢察部(公益訴訟和行政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江蘇省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公益訴訟案件,派員出席法庭,依照有關規定提出檢察建議。
辦理向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行政案件的審查、抗訴,承辦對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行政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辦理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公益訴訟和行政申訴案件。
副主任:周合星(主持工作)
9
第八檢察部(未成年人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江蘇省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
開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辦理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副主任:孫勇(主持工作)
10
第九檢察部(控告申訴檢察部)
負責受理向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的控告、申訴和舉報。
承辦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國家賠償案件和國家司法救助案件。
負責全省檢察機關司法警察隊伍的管理、培訓和考核工作,指導全省檢察機關槍支彈藥等警用裝備的管理工作,協調跨區域重大警務活動。
主任:葉正剛
11
法律政策研究室
調查研究國家公佈的與江蘇檢察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承辦徵求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意見的法律草案和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研究論證工作。
協助院領導提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檢察院決策部署的意見。
指導並組織全省檢察理論研究工作。
發佈典型案例和公告案例。
負責司法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相關工作。
承擔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和專家諮詢委員會日常工作。
承擔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對臺司法互助工作。
承擔江蘇省檢察官協會日常工作。
副主任:張登高(主持工作)
12
案件管理部
負責案件的統一受理流轉、辦案流程監控、涉案款物監管、法律文書監管、案件信息公開和律師接待工作。
統一組織辦案質量評查、業務考評和業務統計分析研判。
組織指導人民監督員工作。
負責業務信息化需求統籌,指導全省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的應用。
副主任:胡昀暉(主持工作)
13
檢察信息技術部
制定實施全省檢察機關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建設規劃,承擔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機關基礎網絡、設施和系統應用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
負責全省檢察機關司法鑑定機構和鑑定人登記管理。
辦理全省檢察機關重大疑難案件的檢驗鑑定、技術性證據審查、補充鑑定或重新鑑定。
開展以應用為主的檢察技術科研活動。
副主任:黃光福(主持工作)
14
組織人事處
負責省人民檢察院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派出單位組織人事和勞動工資管理等工作。
協同省幹部主管部門和設區市黨委做好設區市檢察院領導班子的考核、領導幹部配備及後備幹部考察工作,辦理有關任免手續。
承辦全省檢察系統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和檢察官管理、司法警察警銜審核工作。
負責全省檢察系統檢察官遴選、檢察官助理和聘用制書記員統一招錄工作。
指導基層人民檢察院建設和考核評優工作。
處長:王松(擬任)
15
宣傳教育處
負責全省檢察機關意識形態工作,協助黨組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負責指導全省檢察機關宣傳思想工作。
指導、協調、管理全省檢察機關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組織開展檢務公開工作。
負責檢察文化建設工作,承辦典型選樹、表彰獎勵工作,指導清風苑雜誌社工作。
組織制定全省檢察機關中、長期教育培訓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全省檢察官的任職資格培訓、崗位職務培訓、普法教育等工作。
處長:陳興生
16
計劃財務裝備處
制定實施全省檢察機關財務和裝備規劃,編制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支出規劃和部門預決算。
負責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本級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等工作。
負責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處長:趙曉春
17
檢務督察處(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承擔對省以下各級人民檢察院執行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江蘇省人民檢察院規定、決定情況的督察。
承擔江蘇省檢察官懲戒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承擔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務督察工作有關政策。
承擔江蘇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處長(兼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張承平(擬任)
18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派出單位黨群工作。
負責機關紀律檢查工作。
專職副書記:萬慶祥(擬任)
19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處長: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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