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这场硬战需要坚强的纪律保障

扫黑除恶这场硬战需要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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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这场硬战需要坚强的纪律保障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部署,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据统计,2018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4万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万余人,移送司法机关1899人。可见扫黑除恶斗争不仅要抗黑斗恶,还要勇揪黑恶背后的“保护伞”。

关键词:坚定履职

2018年2月,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2018年3月25日至27日,赵乐际在云南省调研时再次强调,要把反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惩治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各省市县均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惩腐打伞”领导小组,省级纪委监委均建立了工作机构,通过提醒约谈、督导检查、提级办案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市县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委切实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关键词:群众路线

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群众最清楚。只要依靠群众、动员起群众的力量,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就无处遁形。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性、主动性,变“坐等上门”为“主动出击”,起底“细挖”、全面排查。综合运用举报平台,“广挖”线索、件件回应。

双向移送,逐案过筛、扩线“深挖”。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逐案过筛,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

关键词:除恶务尽

黑恶势力猖獗的背后,往往有党员干部在撑腰,与腐败问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利用职权为黑恶势力提供支持,坐收渔利。有的本人就是黑恶势力的头目,形成了“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唯有惩腐拔“伞”,除恶务尽,才能赢得民心。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审查调查力量向重大典型涉黑涉恶案件倾斜,以雷霆之势打“伞”破“网”,迅速形成高压态势。成立打“伞”专业队直查、开列督导清单督查、建立办案协作区联查……多手段并行使罪恶无处遁形。

关键词标本兼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了一大批涉黑涉恶腐败及其背后的“保护伞”,以工作实效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动以案促改,对于典型案件,既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又深入剖析、堵塞漏洞,不断扎紧制度的篱笆,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铲除基层腐败和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以正风反腐惩恶的扎实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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