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到底有什么不同?

随着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城乡经济发展差距越来越大。国家为了扶贫扶农相继颁布了很多政策,其中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就是重要的一个。于是有了各大城市竞相产生的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项目,使“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一跃成为老百姓讨论的话题。拆迁本身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问题广泛而且大多属于可人为操作的范围内,法律上只规定了拆迁和补偿的程序,而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数额,因此拆迁补偿就成了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中的重要矛盾。

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建筑拥挤的简易房屋集中区,城市中缺少规划,导致宅院分布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即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其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居民为城市居民户口。

“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到底有什么不同?

棚户区改造

再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城中村改造:拆迁意义上的城中村是由于城市的发展而逐渐被纳入城市管理体制内,或是被城市包围而形成的,区别与棚户区的显著特点是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土地,居民户籍是农村户口。

“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到底有什么不同?

城中村改造

对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的补偿安置条件,不能低于一般情况下征收拆迁的补偿安置。总体上,要做到公平补偿,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应低于征收决定作出时的、同地段相同条件商品房的市场价格,而安置房购买价格,不应高于相同时点的商品房市场价格。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因棚户区、城中村,一般是为位于城市规划区内,所以,原则上应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

(三)各地区,如存在着已出台更有利于被征迁人的优惠补偿、安置政策,则仍然应继续执行。

因此,大家在面临征地拆迁的时候,要认真了解拆迁项目,是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还是其他诸如修路或修建其他公共设施。如遭侵权,请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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