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四川救火牺牲消防员的男子在泉州落网,大家认为他应该受到什么处罚?

顺风递赵立刚


《善良》是一种世界通用的语言,它可以使盲人感到,聋子闻到……英雄的家属你,保重身体,我也很心痛……英雄一路走好,为了祖国和人民财产奋不顾身,英勇牺牲。[流泪][流泪][流泪][流泪][流泪][流泪][流泪][流泪][流泪][流泪][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玫瑰][玫瑰][玫瑰][玫瑰][玫瑰][玫瑰][玫瑰][玫瑰][玫瑰][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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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岁月静好,他们却在受辱前行。这引起了人神共愤,4月2日,据“泉州网警巡查执法”微博称,在福建晋江市安海镇抓获一名尹某云侮辱牺牲消防员的网民。该网民尹某云,男,30岁,贵州毕节市人。他以自己的百度账号“龙卷风等你”,在网上发布多条侮辱四川因公牺牲消防员的言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引发网民的强烈愤慨。尹某云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3月31日,在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雅砻江镇立尔村的森林火灾扑救中,27名森林武警消防队员和3名地方干部群众牺牲。举国同悲,人们沉浸在痛失英雄悲痛之中,广大网民和当地群众都以各种形式展开悼念活动。


但网上却出现了一个叫“龙卷风等你”微博网民,他公然发布恶意言论:“四川人作恶多端,老天都看不下去了。”“走兄弟们去大凉山吃烤全人去,美滋滋的”等丧尽天良的话,引发广大网民极大愤慨,纷纷要求抓出幕后的跳梁小丑,这次是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的。


我查了相关法条,他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的第(二)项: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据此,网民尹某云应当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显然,目前还不具备这个条件,这有待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实。

对于这样泯灭人性的言论,是可忍,孰不可忍。我们在岁月静好,他们却在受辱前行。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必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无论对于尹某云如何处理,都是他咎由自取,天作孽犹可活,人作孽不可活!

最后,英雄一路走好,家人节哀顺变,保重身体!


窗外的白杨


刚刚,又有五个人渣被抓了。

鲁迅先生在《药》中描述到,华老栓夫妇攒钱为患上肺痨的儿子买来蘸着革命者献血的馒头,因为他们坚信此物可以治好儿子的病。文中充满了作者对此荒诞和愚昧的行径的讽刺。

将近百年,我们以为鲁迅先生笔下那个吃“人血馒头”的时代过去了,其实并没有,不仅没有过去,还升级了。语言暴力,消费别人的苦难,不见血,却足以致命!

“英雄”的人血馒头你也敢吃?!

这几日,凉山森林火灾夺去30个年轻战士生命的事件,令大家陷入感动和悲痛之中。可就在民众向烈士默哀之际,竟还有人蹭起热点,公然侮辱救火英雄。在转发扑火人员牺牲的消息时,公然加上了“四川人作恶多端”、“去大凉山吃烤全人”等言论……

当然,这么恶心的行为很快就被网警注意到,人渣也当即被刑拘。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昨天,微博上又爆出了某银行用凉山火灾烈士姓名做广告。

这张题为《致敬英雄》的海报,以消防人员火场救援为背景,海报下方写到:“在四川凉山森林火灾中牺牲的烈士代晋恺为某发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信用卡中心决定免除逆火英雄的所有未清款项。”

其中,烈士名字及“免除”“所有未还清款项”被放大加粗。海报下方则发布了截至4月2日晚某发银行信用卡员工向烈士捐款信息。

救火英雄牺牲的“热点”瞬间成了银行沾沾自喜的营销手段。免除烈士欠款本身不是坏事,但选择这样的时机公诸于众,不就等于在告诉大家烈士的欠款信息,这无疑是在家属的伤口上撒盐。只能说在利益面前,烈士的姓名、肖像权、隐私权,变得一文不值。虽然事后,银行发文道歉,但此事对于死者尊严被践踏,对于死者家属的二次伤害来说,都是于事无补的。

在深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大量关于烈士的话题和文章被转发刷屏。“牺牲消防员微信的最后一句话”,“牺牲消防员最后的朋友圈”等等话题连上热搜。这些内容铺天盖地似的传播,不可否认,很多都是出于对英雄的敬意,更是表达对他们的惋惜和感恩。但这其中,不乏有些所谓的“缅怀”,让人感到十分不适。

像昨日“消防员刘代旭是詹姆斯铁粉”的话题登顶热搜,就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

就像微博网友说的,这个事情从头到尾都是尴尬的。对死者最大的尊重是什么,无人思考?他们只执着于用自己的意愿去表达对死者的“关注”。而这种是对英雄的“关注”,其实不过是对他们的过度消费。

任何事都有微妙的范畴和边界,越过了边界,不是自由,而是放纵。习惯于消费别人的苦难和吃人血馒头,并无区别。

很显然,对于想尽办法蹭热点,打着缅怀旗号吸流量的人来说,烈士的离去不会带任何对消防安全的反思,而只会执着于对英雄本身的消费。

这群时常嚷嚷不被社会善待的人,有何尝善待过他人呢?

辱骂英雄的老兄,刑事拘留少不了了。。。。。


鹿用招聘


虽然这个事件非常恶劣,但我感觉最终的处理结果可能不会太重,警方对其处理的原则应该还是以教育惩戒为主,然后以寻衅滋事拘留个半月二十天。在这名男子侮辱消防战士之后,有一名江西的渣渣也在其朋友圈发布了侮辱性的语言。

翻看了它们说的话,我感觉它们不是冷血,也不是极端,而是已经彻底失去了一个做人的底线。我一直在考虑,是什么样的环境让它们能够说出那么恶毒的话来?如果让死者的家属看到那些话,真的会痛上加痛,这些地话不是刺耳的问题,而是锥心!

有人在讲,对于它们的处罚是不是有点反应过度?我不那么认为。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必须要有底线操守。退一步讲,这些恶毒的话,它们关在家中自己怎么讲都行,但你不能出来讲,不能在公众场合讲,因为你的恶毒会伤害到善良的人,这也是为什么会以寻衅滋事之罪抓起来它们的缘故。

网络并不是不让人说话,也没有逼着谁必须表达对消防战士的尊重,你可以发表不同的意见,可以提出自己的见解,哪怕是批评的声音,只要是就事论事,只要没有恶意,我想没有人会去为难你。但如果你的立场本身就有问题,纯粹就是以泄愤的方式搞恶毒的揣测和攻击,那么就休怪制裁你啦。

做人,还是得有点基本的底线原则。


元芳有看法


很遗憾,对于这类丧尽天良、缺乏公德是非的人,现有法律还真缺应对应的惩罚规定。

首先,这样的人,不仅是谩骂,不仅是侵犯名誉,不仅是侮辱英雄。他们是公然践踏公德与人性,挑战社会良知,公然发于网络,使整个民族蒙羞!

其次,必须认识到,这些人并不是基于无知,也不是偶然犯错。象这种会关注新闻、注册自媒体号、能持续发文的人,就是一种有意识的行为――肯定是犯罪行为,可如前已说还没有针对性的法律对应之,所以不好表达。

第三,我们确实要意识到这种人、这种言行的巨大危害,甚至是甚于走私、拐卖、诈骗的,因为他是反人性、反民族,对于国家表彰的英雄公然侮辱,所以也是反国家、反制度的――说其祸国殃民并不为过!

因为对这种人不给予重惩,将会有更多人学其样,为了出风头挑战社会公德良知!

所以,我个人希望对这种人中败类,抓住一个就重惩一个,至少量型二十年以上。

因为他们已经达到了“不惩不足以平民愤”的地步。也相信这些人是现实生活中的失败者,不足以赔赏英雄亲人们蒙受的伤害,那就让他们用一生受刑来作为对英雄、对文化、对社会、对民族、对人类造成的伤害!

惩罚他们,是有利于塑造社会良序、实施社会教化、引导社会建立正确价值观的。

还是可惜,现在没有这样的法律作依据,只有空自悲愤。

也因此建议:让他到森林警察队伍中去被教育吧,直到他经历过了全部工作范围,再考虑是不是对其进行法律判定吧!


巴山肖鹏


网民无关紧要的一句带有戾气的谩骂,却招来了无良媒体的大肆添油加醋渲染,吸引了公众的仇恨和情绪,从而使得无良媒体自己大赚了腰包,实际上平民老百姓平时生活辛苦,心理和生存带来的压力无处宣泄,所以在茫茫网络上不带脑袋喷几句实属正常,寥寥几句话,虽然伤了大家的心,但其实逝者已去,这些话并没有对逝者造成任何损失,也没必要过分追究,如果这个人收到了严重的惩罚,反倒说明了群众的戾气太重,用多数人的网络暴力带来了再次伤害,冤冤相报何时了。

其实,我倒是更关心我们的消防员买得起房吗?结婚了吗?家里的老人看得起病吗?家里的孩子上的起学吗?

如果只是一味地鼓吹英雄事迹,而不关心英雄的生活与后事,那我们这些网民更应该谴责自己的良心和包容心了,毕竟英雄人物也是人,也是谁的儿子,谁的丈夫,谁的爸爸,谁家还没有结婚的小伙子,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肉体凡胎和血肉之躯。



格雷福斯的终极爆弹


我个人一直认为,法不严,则要法何用?

我看到有人回答是网民的错,太小题大做了,说那只是一句无关紧要的话!

我不知道什么样的人才能说出这样的话来,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人赞同他所说的,给他点赞。

消防员为救山火而牺牲,却在牺牲后还要被人骂,这真的只是一句无关紧要的话?

换位思考,如果牺牲的消防员是你的至亲之人,你看到网上有人如此污辱消防员,难道你本人很开心?你一点都不气愤?

按此人的思想,“龙卷风等你”在网上发表污辱消防员、辱骂四川人的行为如果只用一句无关紧要的话就可以一笔带过,那么一百个“龙卷风等你”在网上发表这样的言论也可以理解为只是一句无关紧要的话,不要太认真;那么十万个“龙卷风等你”呢?一千万个“龙卷风等你”呢?

千里江堤,不以蚁洞而轻之
蚊虽小而势众,亦可毁江堤也

任何违法犯罪,都应该以正义扼杀之,一个“龙卷风等你”不除,便会出现千千万万个“龙卷风等你”,那社会正义之气何存?民族何存?

任何一个思想端正的人,都不可能说出如此无人心、无善心的话来,对于藏身在网络肮脏角落里为发泄个人对社会不满而口出秽语污辱人民英雄的人,应人人愤起而诛之!

执法部门应当全力打击这些网络老鼠,把他们绳之以法。

对于网络老鼠,我认为必须严打,网络老鼠屡教不改者,应按刑重判!


鬼谷纵横


几十名消防队员不幸牺牲本来就是很让人伤感的事情,他们为了国家为了人民流血牺牲,我们心怀感恩,结果该男子在网上发布多条侮辱四川因公牺牲消防员的言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引发网民的强烈愤慨。


天理昭昭,英雄尸骨未寒,尊严和名声怎么可以容许别人践踏?公安机关发现后迅速展开侦查, 于4月2日下午在晋江市安海镇将尹某云抓获。尹某云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法律将会对他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广大人民群众心中的怒火不会平息。这些鲜活的生命就这么逝去了,是十分令人痛心的,最小的消防员刚19岁,他们的父母是何其的痛心!


这种不负责任带有侮辱性的言论简直没有道德可言!法律可以惩戒他的身体,但是那些来自外界的谴责会让他的心灵变得沉重!


人心都是肉长的,这场大火让多少家庭变得不再完整,他们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安全付出了自己的生命,这种英雄人物的事迹不容诋毁和玷污!一定要严惩这些不尊重英雄的人!


我叫盐汽水


4月2日15时许抓获“龙卷风等你”账号使用者尹某(男,30 岁,贵州省毕节市人)。尹某对自己在网上发布侮辱四川灭火牺牲英雄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尹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刑事拘留。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传播恶意言论、谣言等都属于非法行为!要给予严惩。也只有这样才对得起这些英烈们!

更何况,“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是有人在替你负重前行。”不加赞美,反而诋毁,公然侮辱牺牲的消防员尤其过分!

对于此类杠精,我只想说:生而为人,劝你善良,求你有点良心,他们不是傻。心甘情愿、赴汤蹈火,只是因为他们的身上扛着重任,他们的背后,是家和国!而你的无知,终究会付出代价!

那么多人离开,那么多的家庭,他们是英雄,你怎么忍心?三十个人,三十个家庭,他们的痛苦,你知道吗?你怎么不去救火?!还说那些,你不受罚,天理不容!这种没有人性的败类,应该严惩。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种人不配和我等生存于同一片蓝天下,可敬的英雄们为了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却在那里侮辱我们的英雄,真应该让此人接受火刑,让他尝尝什么叫生不如死感觉!



星空浩瀚888


首先我个人非常的厌烦这种在网上恶意侮辱、辱骂英雄的人,网络不是不法之地,说的每一句话都会付出相应的代价。

四月一号四川凉山州大火30名救火消防员不幸牺牲的消息让人们非常的心痛。很多人夜里站在街头,含泪送别我们的英雄。然而,很多网友发现,网上竟然有人公然侮辱救火英雄,很多网友坐不住了,纷纷艾特网警,要求将那人绳之以法。


网友纷纷评论,一定要找到那个人,严惩不贷。牺牲的消防员3人为70后,1人为80后,24人为90后,还有2名00后。他们也很年轻,他们也有父母也有亲人,但在人民群众安全面前他们义无反顾,冲进火场灭火。他们是英雄,英雄容不得任何人侮辱。

而那名叫做龙卷风的网友,却在网上公然侮辱我们的英雄,并且也侮辱四川人民。它的这些言论“四川人作恶多端,老天都看不下去了”,以及“走兄弟姐妹们去四川吃烤全人去”,非常的让人厌恶,我都恨不得去打他。很多网友非常气愤,纷纷截图让网警调查。


没有英雄的付出,就没有我们幸福和平的生活。无论任何时候,任何人都不得侮辱英雄,一个民族连自己的英雄都不敬畏,那么它不会长久。一个人如果连英雄都不敬畏,那么它就不配作为一个人。

根据国家的法律:《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我个人认为应该拘留一个月,处罚金,公开对英雄家人道歉。并且对其个人档案写入公然侮辱英雄被警察处理,跟随其终生。可能很多人认为这样太严重了,但我认为,既然你连英雄都不尊重,那你也不配做一个人,自然要让你付出惨痛代价。

无论什么时候,国家发展的怎么样,我们都应尊重我们的英雄,没有他们的付出,就没有我们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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