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量水稻田改造成鱼塘,虾田合法吗,请问向什么部门反馈?

天崖任我肖遥行


题主这个问题问得好,首先农田分为基本农田和非基本农田。非基本农田经过政府审批通过是合法的,基本农田用来做虾塘是不合法的。用来稻虾养殖不清楚,但是政府鼓励稻虾养殖,如果确实是对国家有利的事,应该是合法的。

基本农田是高产稳产的农田,是农民口中的“保命田”、“吃饭田”,一般都是土壤肥沃的好农田,是国家重点保护的耕地。

非基本农田是指产量不稳和国家没明确要求必须用做农田的土地,一般可用作其它用途的农田都是非基本农田,比如说用来做杂交水稻的试验田,所以非基本农田有很多种用途。

一般比较差的非基本农田用来做虾塘也是一种赚钱方向,非基本农田用做养虾,不会对国家的粮食存储量有多大影响,总比在那荒着长草好。因为国家已经划好了基本农田,也就是说,我们的基本农田的粮食产量足够保障我们的生活。当然挖成虾塘对农田是有一定的破坏,不过农民要想赚钱就必须要想办法,总不能光靠种地,一亩地也不能产上万斤粮食对不。

可以向乡级或县级人民政府举报挖虾塘的人,我建议您先问清楚那块田是不是基本农田,因为基本农田是受到国家保护的,私自挖塘是不会被批准的,所以举报成功的概率会大些。非基本农田要想大面积的挖成虾塘,需通过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举报成功的概率小一点。

祝您好运!不知道有没有想养小龙虾的朋友看到呢?






农村小悟空


农村大量水稻田改造成鱼塘、虾田合法吗?应该向什么部门反馈?这个大量水稻田改造成鱼塘、虾田,只要不是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都是可以的,而且有地方相关政策鼓励和扶持,也是农民增收的一种手段。

就拿湖北省来说吧!湖北省委一号文多次提出″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出台了《湖北省虾稻连作、稻渔综合种养″模式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湖北财政更是拿出2.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虾稻共作、稻渔种养示范区和品牌建设。

湖北省30多个市、县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出台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

从上面可以看到,由于湖北省要充分发展稻虾及稻渔产业优势。各级地方政府,肯定会根据政策需要,在本地区大力推行各种惠民的虾稻共作、稻渔种养工作,让更多的人从事这二个行业,从而实现农民增收的目的。所以大量的稻田被改成鱼塘和虾田就不奇怪了。

总之,农村水稻田被改成鱼塘和虾田,只要符合当地的政策法规,能真正为农民增收,我们有什么理由去反对人家呢?



大家都知道,现在的常规水稻种植,那种小打小闹的,己经没有了任何利润。水稻田只有搞种养结合、生态种养,才会有好的出路及利益,我们不应该反对人家增收,应该支持才对。难道看到这些措施,给当地农民增收了,不是一件好事情吗?不知道题主问这么一个问题,是抱着何种心态?


坏男人2576


农村大量水稻田改造成鱼塘、虾田合法吗?应该向什么部门反馈

现在确实有很多地方在搞稻田改造,最主要的还是将稻田改造成虾稻田。这也是受到小龙虾这几年持续火爆的行情刺激,让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到了小龙虾的养殖行业。

从2017年的小龙虾产业情况来看,当年养殖面积1200万亩,其中虾稻田一共有约850万亩,也就是说虾稻田养殖面积占据整体面积的70%。既然这样,水稻田改造成虾稻田是不是不行呢?

在清水塘看来,水稻田改造成虾稻田是有益而无害的。首先,稻田改造成虾稻田,最大的改造也是在稻田四周开挖2-3米宽的环形沟,这个环形沟的整体面积基本只占到单挑面积的10%都不到,这对稻田来说是完全没有改变稻田的基本耕种能力,稻田依旧可以种植水稻。

另外就是改造成虾稻田后,可以给农民增加收入。地是同样的地,水是同样的水,但是经过这么操作后,虾稻可以相互促进,水稻产量不会有明显的降低,但是却能实实在在的增加农民收入,这何乐不为?俗话说得好,发现才是硬道理,大家说是不是。

至于说把稻田改造成鱼塘,清水塘认为这倒是不可取的,因为这么操作后,这就是完全彻底的让稻田失去了种植能力了。这是不符合基本农田保护相关要求的。如果有人把自己稻田如此改造,可以向村集体反映情况,也可以到镇上找土地管理中心反映,要求其恢复以及稻田的耕种能力。

以上是清水塘的看法,如果有不妥的欢迎大家留言探讨。


洞庭清水塘


农村大量水稻田改造成鱼塘、虾田合法吗?应该向什么部门反馈?

2017年的虾养殖面积达到1200万亩,其中稻虾共养的模式大概有850万亩,也就是说这一养殖模式至少占到了虾总养殖面积的70%以上,足以见得稻虾共生的养殖模式生得养殖户的喜欢。近些年的虾消费市场异军突起,有了很大的消费群体,这导致了很多的养殖户的涌入,越来许多的养殖户也开始了养殖虾这一行业。对于农民来说这样能够给农民增收何乐而不为呢?


水稻田改为鱼塘、虾田从情理上来说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某种意义上可以给农民增加收入,但是这样做的话改变了土地的使用属性,使得稻田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不符合我国农田的基本保护规定。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可以向村集体或者乡镇的土地管理部门反映,但是一般情况下,这样的模式也很难得到反馈的,因为这是土地承包人做出的行为,也只能是协调处理而已,总不可能,让农民的经济上有所损失吧。

其实与其将稻田改为鱼塘、虾田,还不如直接采用稻虾共养的模式,这样既可以不影响水稻的种植生产,也可以不用影响虾的产量,所以采取这种模式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只要能够留出来10-15%的环形面积给虾,这样虾就可以生存了,而且水稻和虾还可以互相影响,相互促进。只要采取这种模式,农民可以一下拿两份收入,水稻和龙虾,可以大大的降低养殖风险,让农民的收入大大增加。


老农民说事


农村大量水稻田改造成鱼塘、虾田合法吗?应该向什么部门反馈?

水稻田改造成鱼塘,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是应当禁止的。而且挖塘养鱼,成本高、效益却不好,老百姓也不愿意这么做。你所说的大量水稻田被改造,实际上都是虾田。而稻田养虾,既受老百姓欢迎,又是农业农村部和各省、市地方政府鼓励发展的,有些地方还出台政策、拿出资金予以扶持,你能说它不合法吗?

稻田改造成虾田,耕种能力不降反升,水稻产量基本稳定。改造虾田,虽然要在稻田四周开挖4米宽的环形沟,但环沟面积只占稻田总面积的10%左右。种植水稻时,可以通过边坡密植技术和边际效应来弥补面积的损失,稳定水稻产量。而虾田围埂的加高,可以提高稻田防涝抗旱能力;饵料残留、龙虾粪便是水稻很好的肥料,可以有效提高稻田的土地生产能力。

稻田改造成虾田,可以收获一季稻二季虾,增加农民收入。近年来,水稻收购价格不断下跌,一斤稻谷的价值还抵不了一瓶矿泉水。农民单纯种植水稻,每亩收入绝对不到1000元。而稻田养虾每亩收入可以达到4000元,是单纯种植水稻的4倍以上。穷则思变,农民除了进城打工,在家搞稻田养虾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正是稻田大量改造成虾田的主要原因。

稻田改造成虾田,提高了稻田的复种指数,拓宽了渔业发展领域。很多地方水稻收割后没有种植后茬作物,土地撂荒半年多。而稻田养虾正是利用水稻种植前后的闲置时间来养殖小龙虾,达到一水两用、一田双收的目的。既防止了土地撂荒,又发展了水产养殖。

稻田改造成虾田,稻田水体空间和自然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在稻田养虾过程中,水稻为小龙虾提供饵料(秸秆、无效分蘖、杂草、有机碎屑)、栖息、隐蔽场所,帮助小龙虾生长及躲避敌害。小龙虾为水稻除草、捉虫、松土、施肥(粪便),帮助水稻生长。形成了资源利用、生态循环、和谐共生的良好格局。

稻田改造成虾田,实现了稻虾生态种养,保证了舌尖上的安全。在稻田养虾过程中,水稻病虫防治全程使用杀虫灯,减少农药和化肥使用量;水稻分解吸收水体中的有机质,改善水质,减少改底调水药物的使用。达到了小龙虾、水稻同步增产,产品品质同步提升的目的。

稻田改造成虾田,满足了市场的需求,成就了舌尖上的美味。近几年来,小龙虾的消费可以说是异常火爆,成为吃货界的“网红”。一座二线城市年消费量就达万吨以上。小龙虾加工也如火如荼,比较大的加工厂日加工能力达到300吨。市场需求陡增,单靠池塘养殖和野生捕捞远远满足不了需求。稻田面积广大,只有把稻田改造成虾田,通过稻田养虾才能满足市场的供应。

稻田改造成虾田,促进了土地利用,保障了农民利益。农村青壮年劳力大量进城务工,留守老人无力耕种,造成了土地抛荒或亲友间低价流转。稻田养虾的兴起,推动了土地流转,让这些抛荒的土地重新得到利用。而且,稻田养虾的火热,又推高了土地租金,最高每亩达到800~1000元。这又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民利益,让他们不种地都能获得种地的收益。

总之,稻田改造成虾田,不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而且带来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我们一定要正确看待,支持鼓励。当然,如果在稻田养虾过程中出现骗取政策补贴、土地流转纠纷等问题,就需要运用法律手段了。





虾稻共作发明人刘挺


稻田属国家规定的耕地范围内,不能私自改造。村委会和村集体没有审批权利。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挖鱼塘的,应该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或拨打举报电话12336;
也可以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举报。

若不行的话还可以向农业局举报电话12316


分解说三农


水稻田改造成鱼塘、虾田,应该是稻田综合种养,这是提高农业效益,提高农民收益的一项重要途径,不知题主是要反馈什么?如果题主是要投诉,还是算了吧,别自己在沟里,也想把别人拉沟里去!

充分现代种养殖技术,实行综合种养,是未来农业增效的重要途径,是农业部门政策扶持的项目。综合种养,能够提高单位面积土地的产出,是单纯种植水稻的二十倍左右,这样的好事,为何不积极支持,还要想办法诬告呢?

稻田综合种养,不但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收益,还能达到养田保田的目的,因为稻田养鱼养虾,就不能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只能施用有机肥。喂养鱼虾未吃完的饲料、鱼虾的排泄物,都是很好的有机肥料,对于肥田有着重要的作用。

当然,稻田综合种养也不是随便开挖的,要求不破坏土地原貌,要能够在不搞综合种养时还原。

现在,很多种养大户,通过土地流转,实行规模综合养殖。笔者家乡,流转给种养大户的土地,每亩1000元以上,很多农民都纷纷流转,大户和农户双双得益。而有些地方,因为没有人搞综合种养,土地转包连300元都没人包,这就是差别。

对于新型的种养,我们农民,应该积极支持,让农民增收让农民获益,而不是自己干不了,也不想让人干,到处使坏,农民不会答应你的,也不会支持你的!


农家讲坛


要知道这个问题,我们就应当先了解《土地管理法》里的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同时法律里面规定了,被纳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的耕地,是不能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

综上所述,想要在自家土地或者承包地挖塘养鱼或者改造成虾田,首先得看需改造土地是否在基本农田保护保护范围内,如果在此范围内,那么肯定是不允许的。如果没在其保护范围内,是可以改造的,不过还是需要向村集体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以免出现后续的问题。

如果发现有人利用基本农田养鱼养虾,那么可以直接向村集体(村公所)反应情况,如果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可以直接向地方土地管理部门举报。


Power泡儿


农村大量水稻田改造成鱼塘、虾田合法吗?应该向什么部门反馈?

对于农村现在的大量水稻田开挖暂养沟用来养殖鱼、虾等进行“鱼稻”、“虾稻”共生模式的种养结合来说,还是比较多见的。而且现在国家也比较支持这种绿色、有机的“增效益”模式。

针对这种情况,无所谓合法不合法,毕竟开挖的暂养沟占水稻田额面积比较小,而且对于稻田的伤害程度也比较小,容易还原,基本不会对水稻田产生实质性的伤害。最重要的是“鱼稻”、“虾稻”共生模式如果搞好了是真的能够提质增效的。水稻的品质提高了,无农药污染能卖高价;养殖鱼、蟹也是比较健康的绿色、有机农产品,还是能卖上好价钱。对于抵御水稻保护收购价下调的不利因素影响有比较好的作用。其实这才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好路子。还符合国家“转方式、调结构”的供给侧改革的目的,何乐而不为。

但是对于将水稻田挖成鱼池、虾池来说,就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法规了。因为这是改变了农田的基本用途,并且对于耕地的破坏可以说是永久性的、无法复原的。这就明显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可以说是违法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寒地水稻种植技术


水田改虾田在现行水稻行情下,适度规模地搞点虾稻共养模式是可以的也是可行的,更应支持的,我们不能也不应该抵触的!对于深脚烂泥田改虾塘的应该提倡,因为这样的田水不好排,秧不好插,田不好耕,稻好倒伏,种水稻代价太大,因其土质深厚肥力较好,如有深沟排水能更好的改变原田土壤的理化性状。但小田如果再挖一圈沟就不划算了,此田就变成了塘不是塘,田不是田,此种做法不应鼓励,我个人认为窄小之田如作所谓的虾稻共养完全是胡害,比做塘更坏!以后还原将会代价不菲!

虾稻共养在我国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小搞宜情,大搞伤农,搞了的无罪,没搞的咱也别眼红,总有一天破坏农田的苦果会大于眼前的蝇头小利,我不建议反映,这个社会有那精神头还不如想象一下如何规范虾稻共养的议案,少栽刺,多种花是盛世中华公民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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