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說謊”和“做戲”有什麼區別?

中國喜歡說謊嗎?

魯迅在《宣傳與做戲》裡說,日本人在做文章論及中國人的國民性時,會說中國有權勢的人“善於宣傳”——當然,這裡的“宣傳”是“

對外說謊”的意思。

對此,魯迅提了幾個典型的例子。例如教育經費被吞光了,就要開幾個學堂,招幾個留學生,裝裝門面;經濟增長下滑了,就要換個統計方法,注注水,來個調整;至今還是隨便拷問,隨便抓捕,卻仍要頒幾部法律,把法治講給外國人聽;那些幾十年沒打過仗,離前敵很遠的將軍,非要信口開河,說要“為國前驅”等等。、

然而,謊言終究還是要被戳穿,因為它與現實不符,而現實是所有人都能感受得到、經驗得到的。所以,大凡聰明人都不屑於說謊——或者說利用說謊的方式來進行“宣傳”。

宣傳的目的是要讓人信服,進而發生認同,最後採納並聽從你的意見、服從你的意志、擁護你的主張。如果宣傳讓人反感、厭惡甚至反對、抗拒,那麼這種宣傳不僅沒有意義,而且危害無窮。

魯迅認為那些有權勢的中國人並不會蠢到利用“對外說謊”來進行宣傳,日本人講的並不對,他們更喜歡用的伎倆不是“說謊”而是“做戲”

魯迅:“說謊”和“做戲”有什麼區別?

魯迅(1881-1936)

“做戲”與說謊有什麼區別?

說謊是蠢材慣用的把戲,就如烽火戲諸侯的周幽王,自己是爽了,但最後遭殃的還是他。做戲則不同,做戲“究竟還有一點影子”,這個“影子”是就是現實。比如教育經費被貪了,但終究還是有幾個學堂在那擺著,門面雖然是裝出來的,但畢竟還有在那裡;數據是造假,但也不完全是假,終究還是有一些亂假的真在裡面;你說我們不講法的,但也有幾部法典擺在那兒;那個將軍又怎麼會是信口開河呢?戰爭終究是沒打起來,他也沒臨陣脫逃呀。

所以,相比於說謊,做戲是有好處的,做戲更容易把問題糊弄過去,更容易像辯解。說謊是100%的假,而做戲是90%的假,當有人來質疑那90%的假時,我們只要避重就輕,用10%的真糊弄90%的假就是了。

歷史上,許多人就喜歡這種做戲手法。李淵明明已經入主長安了,偏偏還要立個隋恭帝來封自己做唐公,再晉級唐王、劍履上吊、入朝不趨,走完所有程序後最終才“禪代”稱帝。這場戲做得很必要,因為在《隋書》裡他挾持隋恭帝的部分自然是被略過去了,史官只把他的戲“秉筆直書”下來,倒也沒犯篡改歷史的大罪,也沒有落人口實,確實達到了掩人耳目的效果。

相比之下,朱友珪斬了朱溫,並矯詔說自己才是合法繼承者,用權勢和謊言來壓服不同意見者。最終卻適得其反,“諸宿將多憤怒,雖曲加恩禮,終不悅。”所以他很快就被推翻了。可見謊言只會適得其反,而做戲卻大有裨益。無怪乎被我們運用得如此熟練。

魯迅:“說謊”和“做戲”有什麼區別?

唐高祖李淵

“逢場作戲”與“普遍的做戲”

做戲是一門巧妙的“說謊藝術”,經過分析,我們發現它還可以分為“逢場作戲”和“普遍的做戲”兩種。

“逢場做戲”者是真的在做戲,而且只是一時在演而已。如領導來視察,就打掃一下辦公環境,改變下工作風貌,領導走後照樣恢復平常的狀態。這種做法進一步運用就是:老百姓感到憤怒了,反抗兩句時,就稍微放輕一下鞭子,等他們氣過之後再繼續用力的抽打,狠狠的剝削。對於捧場做戲者來說,做戲只是權宜之計,而且略有些冒險,保持平常狀態是大有好處的。

“普遍的做戲”者卻與之相反,由於現實所迫,他們在穿上戲服後就很難再脫下來。人設賣得越高,就越難走下戲臺。因為,如果他不繼續做戲,如果讓觀眾看到他那普通人的嘴臉和膚淺的見識,立即就會人設崩塌、進而垮臺。因此,做戲者在觀眾的喝彩中居然也“下不了臺”了。要想生活,他就的繼續騙——而且是永遠的騙。

“普遍的做戲”能唱得長久嗎?

這種做戲的方式危害是非常巨大的,做戲者自以為自己成功矇騙了所有人。但是,首先他騙不了那些精明人的慧眼;其次,他所騙來的都是一些盲目輕信的低能之輩。擁護他的是後者,打倒他的卻是前者,烏合之眾再多,終究比不過精兵良將。

而且,魯迅說:“可以普遍的做戲者,就很難有下臺的時候。

可是如果不下臺休息,唱來唱去不僅喉嚨沙啞,頭腦也是要發昏的。當李自成已經打到山西之後,崇禎皇帝明明已經打算開溜了,但他很愛“君王死社稷”的面子,執意要做戲,想等滿朝文武來勸他撤離。不料那些觀眾已經入戲太深,卻紛紛勸阻。只有李明睿看穿了皇帝的心思,建議要南遷。可是此時的崇禎已經演得太久,早就下不了臺了,所以他違心的把李明睿斥責了一堆。等到李自成真的打進來的時候,才哀嘆“諸臣誤朕”。其實他要是不演得這麼賣力,誰又誤得了他呢?

因此,我們還是奉勸那些喜歡做戲的人:

一、不要指望靠演戲來謀取長久的利益;二、糊弄觀眾的後果是被觀眾捧得下不了臺。

魯迅:“說謊”和“做戲”有什麼區別?

“諸臣誤朕”

誠實勝過掩飾

說謊和做戲無非就是掩飾,因為現實對我們不利,所以我們要利用說謊和做戲來掩飾它。但是弗朗西斯·培根說:“掩飾不過是一種膽怯的策略。因為要把握說真話做實事的時機,就得頭腦敏銳,心態剛強。所以,政治家中的弱勢者,才是善於裝腔作勢者。

掩飾是一種不好的習慣,它表現出行為人在判斷力上的障礙。他無法分辨哪些事情該公開,哪些事情該掩飾,哪些事情又該半掩半露,沒有隨機應變的能力。為了保險起見,他就採用了全盤掩飾的做法,最終變成了普遍的做戲。因此,那些依靠做戲來搞宣傳的人是愚蠢和無能的,不要誤以為他們多麼高明,誰重用這種人,最後都會禍害到自己。

魯迅:“說謊”和“做戲”有什麼區別?

英國哲學家培根

其次,掩飾的方法分三種:一是沉默,這是最保險的方法,它使秘密得以保留,讓大部分人存疑;其次是做戲,故意向外界施放煙霧彈,說出真真假假的消息,使人難辯虛實。但它的後果是大部分人傾向做出消極的判斷,大部分人存疑,只有小部分人繼續支持,比沉默要壞得多;最差的做法就是說謊了,它想通過故意發佈假消息來掩蓋真相,可是真相能夠被長久掩蓋嗎?

不管怎麼說,誠實的人即使犯了錯也能得到他人的擁護;而喜歡做戲的人,他的錯誤會被人無限的放大,從而失去了人們的普遍信任。

做戲有三個致命的要害:

第一、做戲意味著自己虛弱,無法面對現實,因此只能活著水軍的保護之下,依靠部分烏合之眾的勢力與所有人對抗,不得不隨時提防,疲累不已;

第二、做戲會使朋友誤會,從而失去夥伴;當所有人都把你當做你所扮演的人,而沒有任何人瞭解你自己時,你是何等的孤立!

第三、做戲會損害一個人的人格,敗壞一個組織的信譽。雖然人們都普遍的做戲,都喜歡進行撒謊,雖然大家都不高尚,但大家都普遍的厭惡被人欺騙。因此,欺騙會毀掉他人的信任,最終被人唾棄。

所以,對於喜歡做戲的我們來說,正確的做法是爭取90%的誠實,又善於利用10%的做戲來掩飾,不到萬不得已不要說謊、做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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