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學法丨工程聯繫單、工程簽證、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的法律理解

2019學法丨工程聯繫單、工程簽證、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的法律理解

工程聯繫單通常用於各方日常工作聯繫。需建設、監理(或設計)、施工單位在工程管理中籤字確認。工程聯繫單是用於日常工作聯繫的單據。例如:施工單位聯繫建設單位催要甲供材料。工程聯繫單是用於聯繫工程技術手段處理,工程質量問題處理,設計變更等的函件,一般多見於施工單位出具聯繫單給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建設單位也常常向設計單位出具聯繫單,收件單位均要依據具體情況予以答覆。

工程簽證按承發包合同約定,一般由承發包雙方代表就施工過程中涉及合同價款之外的責任事件所作的籤認證明。通俗的解釋工程簽證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承發包雙方根據約定,就合同價款之外的費用補償、工期順延以及因各種原因造成的損失賠償達成的補充協議。

設計變更是指項目自初步設計批准之日起至通過竣工驗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對已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技術設計文件或施工圖設計文件所進行的修改、完善、優化等活動。設計變更應以圖紙或設計變更通知單的形式發出。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屬於設計變更。變更有關工程價款的報告應由承包人提出。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更改施工組織設計的,應經業主和監理同意。

工程洽商,就是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洽談商量,參建各方就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未盡事宜,提出洽談商量。在取得一致意見後,或經相關部門審批確認後的洽商,可作為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之一。

文丨王紹偉律師 房地產業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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