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村级监察联络员 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在全县18个乡镇(管委会、街道)监察机构组建挂牌完成后,南昌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村居延伸。然而,在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的过程中,遇到了诸多难题,如村级监察联络员的文化水平和能力素质是否能适应复杂的村(社区)工作需要,村级监察联络员该如何选、怎样用,职能职责如何规范,怎样有效管理调配……这些问题一度困扰着乡镇。对此,该县纪委监委成立了由常委(委员)带队的指导小组,对村(社区)数量、拟聘任人数、聘任方式、存在问题等情况开展调研摸底,确保把数字摸准确、把情况搞清楚、把办法想透彻。

“中共党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这是该县在调研后,对监察联络员提出的“硬杠杠”,这些“高门槛”为选好用好村级监察联络员、有效发挥监察监督优势提供了前提保障。

监察联络员接受聘任后,由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和管理,并建立工作例会、定期报告、信访接待、培训学习、廉情监督、述职述廉、考核考评、工作台账等制度,确保村级监察联络员正确履行职责。

同时,县纪委监委也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对监察员的培训工作,制定《乡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村级监察联络员)上挂锻炼工作办法》,建立跟班学习、上挂锻炼等机制,定期选派村级监察联络员到审查调查、监督检查、信访接待等“一线战场”进行实战锻炼,从而提高村级监察联络员的履职能力。

“在县纪委监委跟班锻炼的这段时间,每天除了理论学习外,还要参与一线调查走访。这十几页笔记都是我这几天在一线了解情况的记录,每天都可以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进步。”八一乡村级监察联络员陈磊谈跟班学习感受时说道。

“下一步,我们将做深做实做细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延伸工作,促使村级监察联络员的工作职责更加明确、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履职履责更加有力,让监察联络员在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整治基层干部‘怕慢假庸散’、净化乡村基层政治生态等方面积极作为。”南昌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夏颖冰 记者 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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