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一男子散佈辱警視頻,結果刑拘15日!

人民警察

是國家法律的捍衛者和執行者

公然侮辱謾罵人民警察的行為

既是對執法權威的挑釁

更是對法律尊嚴的踐踏!

然而

總有人想要挑戰人民警察的執法權威

甚至以身試法,侮辱警察

興寧一男子散佈辱警視頻,結果刑拘15日!

因駕駛車輛時違反交通法相關規定被處罰過,心生不滿,便在微信群上散佈辱罵交警的視頻,3月28日上午,興寧市公安局民警在興城鎮205國道側的某二手車行,將散佈侮辱交警視頻的郭某抓獲。

興寧一男子散佈辱警視頻,結果刑拘15日!

3月28日上午,興寧市公安局民警在網上發現一段關於侮辱交警的視頻,興寧市公安局迅速展開偵查,切實維護警察的執法權益。是日上午9時30分,民警經偵查,在興城鎮205國道側的某二手車行抓獲散佈侮辱交警視頻的郭某,並將其帶回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

興寧一男子散佈辱警視頻,結果刑拘15日!

據郭某交代,其曾經因為違反交通法規而被交警處罰,故心懷怨恨。3月27號上午,當其駕車經過高華路的時候,看見交警中隊民警正在對過往的摩托車輛進行檢查,便用手機拍下了這段視頻,併發到自己的微信群上,這段視頻也在多個微信群上被傳播,在社會上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據調查,郭某不但有辱罵交警的行為,還無證駕駛。目前,興寧公安機關依法對其合併執行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1500元。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在此,我們提醒廣大市民朋友

執法

是為社會保駕護航

請市民朋友們自覺守法

積極配合民警的執法工作

存疑

尊重理解是前提

如有異議請通過行政複議、起訴

等正當方式提出

警示

網絡永遠不會是法外之地

請廣大網民多點理性

別逞一時口舌之快

而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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