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級晉升有兩大“槽點”!

近日,中辦印發《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從今年六月起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公務員職級晉升制度,同時廢止2015年中辦和國辦聯合印發的《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一石激起千重浪,在全國上下引起了熱議。

對於此舉,全國六百萬公務員肯定舉雙手贊成。規定實施後,將直接打開公務員特別是基層公務員待遇提升通道,徹底杜絕了幹一輩子就是科員或副科的尷尬,讓很多公務員看到了希望。

但其中也有不少讓人“吐槽”之處。

第一是職數問題。規定明確,公務員職級職數按照各類別公務員行政編制數量的一定比例核定。也就是說,公務員晉升職級是有名額限制的。比如縣級機關單位,假設有20個在編公務員,從規定明面上看都有比例,其中二級調研員最高可配2%,三級、四級調研員也有10%(其中三級調研員不超過三級、四級調研員總數的40%)。但實際上仔細一算二級調研員只有20x2%=0.2個,不到1個,根本套改不上;三四級調研員也只20x10%=2個,幾十個人爭兩個,除了主要領導能套上,其他普通幹部根本沒戲。

因此在縣裡,絕大部分人最好的結果是臨退休套上一級主任科員的職級,就這,受職數限制,也不一定能享受。還是以20個編制為例,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最多佔比60%,總數12個,其中一級、二級主任科員不超過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總數的50%,也就是一二級主任科員最多能配6個,對半分,一級主任科員也只有3個,20個人只有3個一級主任科員。到時規定實施後,不排除又會出現論資排輩“分果果”的情況,無法真正實現職級普惠。這也是廣大公務員最難以接受的一點。

第二是晉升條件。新規明確,公務員晉升職級,從二級科員到二級調研員,任職滿兩年即可獲得晉升資格:二級調研員晉升一級調研員需三年;一級調研員再往上晉升二級巡視員,一律需任職滿四年。按照這個條件,首次套改,對於在某個級別任職時間較長的同志,是非常吃虧的。比如一個副主任科員任職十五年,按規定首次套改最低可定四級主任科員,能否再往上套,取決於職數比例;而同樣一個人大學畢業考上公務員,只要在科員崗位上滿兩年,按規定也可以套四級主任科員。

最重要的是,首次套改後,以前的任職經歷和考核結果一律作廢。這就是說,只要你首次套改沒輪到,以後只能按兩年(或三年)重新計算晉升週期,以前任職時間再長也沒用,而且還受比例限制。 讓一個工作幾十年的老同志與一個剛剛上班幾年的新人同時站在職級晉升的同一起跑線,如此“一刀切”晉級,對工齡長、任職時間久的公務員來說,無疑是不公平的。社會各界對此也頗有看法。

不可否認,職級晉升制度一定程度解決了基層公務員長期以來的晉升難問題,但從公佈的文件來看,還遠未達到公眾的心理預期。未來首次套改方案以及職級套改實施細則是否會作完善,是否會考慮老同志工齡長職務低等因素對職級晉升的影響,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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