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合夥開公司,只有一個人全職管理,工資該如何發?

何彩平565


我是一個連續創業者,你說的這個情況經常會遇到。合夥開公司,一般來說分為出人出資,出人不出資,出資不出人。那麼這樣的情況一般怎麼處理工資這個問題。

出資出人

既拿資金出來,也會全職去做。那麼正常情況下一定會發工資,具體工資標準根據事情情況來發。當然,如果公司處於困難期,自己先不拿工資也是可以的。如果出資,但是人不是全職的話。這種情況需要區分一下。

1.如果只是簡單的介紹資源,介紹客戶,一般不發固定工資。可以商量給提成,介紹一個客戶給多少錢。

2.如果是出力,但是例如每天只來工作3個小時,那麼可以協商一個兼職工資標準。

3.想來的時候就來看看,不想來就做自己的事情。那麼這種是不需要發工資的,因為他有其他收入來源,從節約成本的角度,建議不要領工資。


出人不出資

這樣的情況,屬於乾股,或者技術股,業務股。這樣的情況下,需要全心全意在這個公司付出。沒有其他主要經濟來源,是一定要發工資的。不然沒辦法保證別人的生活,做事也會有怨言。


出資不出人

這就是屬於投資行為,投資人是不領工資的。作為投資人還需要給你介紹業務。幫你做調整,給你資源。這都是投資人應該盡的責任。

所以,你這樣的情況,可以根據上面說的對號入座,跟合夥人需要協商溝通,大家都能理解。


小魚聊創業


在合夥創業的時候,會有三種合夥人:出錢不出力、出力不出錢、既出錢又出力;那麼股份應該怎麼分?該不該發工資?發多少?

出錢的人心裡想的是:我投前不是來給你發工資,這樣我不就是把錢送給你了麼?

出力不出錢的人心裡想的是:不拿工資,我還來合什麼夥啊,幫你們白打工啊?

出錢又出力的人心裡想的是:前我也出了,力我也出了,發點工資不應該的嗎?

這三種人的心態都有一定的道理,之所以會產生這種疑問,核心原因在於股份沒有分好,所以才導致最後發不發工資的問題。股份分配好了,這些問題都迎刃而解了。股權分配有個公式,可以把出資的、出力的,甚至出資源的人都囊括進來。這樣會比較公平科學:


股東的股份=資金在項目中的權重*資金出資比例+人力在項目中的權重*人力出資比例

打個比方,在一個項目中,資金的權重60%,人力的權重是40%;項目總投資100萬,其中:A投資50萬,純出資;B投資50萬,同時負責公司所有主導事物,C不出資,只出力,負責公司某一項工作;

那麼在資金出資比例方面,A的比例是50%,B的比例也是50%,C的比例是0;

在人力出資方面,A的比例是0,B的比例是70%,C的比例是30%;

那麼ABC三人的股份分別如下:

A的股份=60%*50%+40%*0%

=30%

A股東只出資,佔有30%的股份;


B的股份=60%*50%+40%*70%

=58%

B股東出資又出力,佔有58%的股份;


C的股份=60%*0%+40%*30%

=12%

C股東只出力,佔有12%的股份;


考慮了資金和人力投入的因素分配的股份比較合理了,只出力的股東我們一般是不建議的,作為核心的創始團隊,多少都要出資的,除非那個人有非常核心和關鍵的技術能對項目起到推動作用。


股份分好了,工資怎麼發?

作為創業團隊,發工資這件事情上主要是針對全職投入的股東,工資是要發的,但是不能按照市場價來發(按照市場價發的話,項目沒做起來,錢都發工資了),而是要發個生活費,待到公司實現正常運營,能夠有收入、有盈利的時候,可以再逐步提高工資,逐步和市場價接軌。

總結:這樣,只出資金的人,也不會覺得是他出資在給你們發工資;只出力的人,也不會 覺得自己是免費打工的。至於出資又出力的,在股權上面已經是最大的收益者了,發工資這個事情最不會計較的就是他了。

主做股權設計、併購,業餘股民,愛好搏擊


壹號股權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吧,這也是我們正在做的事情,我們團隊四個人創業,已經堅持兩年多了,沒有出現什麼問題。

大家都知道合夥開公司,純粹是為了避免風險,專人專崗,創造最大的利益。但是多人合夥開公司或者其他創業,糾紛也是在所難免的。

公司起步的時候無所謂,一旦做大了,問題就來了,所以剛開始就應該把股份分清楚,並形成書面內容並簽字,那麼關於5個人合夥開公司,只有一個人全職管理,工資該如何發呢?

首先,合夥人不應該發工資,給管理股份

為什麼給管理股份比直接發工資靠譜呢?因為既然是合夥開公司,這五個人都是合夥人,那有合夥人還要發工資的?選擇一個人全職管理,說明這個人在管理方面有優勢或者說有精力。如果直接發工資就是聘請制的,這個人也不會盡心去做,相反,剩餘四個人每人給些管理股份,情況就不一樣了。

其次,合理的股份分配建議

如果5人合夥開公司已成事實,股份可以分成10%、15%、20%、25%、30%,剩下兩種方案:第一種,聘請職業經理人打理公司;第二種,剩餘四人每人給出1%-2%管理股;

第三,我不建議3人以上合夥開公司(股份制公司除外)

如果你看到我們這篇文章,請注意以後創業需要合夥一定控制在3人以內,股東多了容易出現大的分歧,股份只能內部轉,不能對外轉,同時要通過其他股東的同意,這是我們自己經歷的慘痛的教訓,切記!


希望以上回答能夠幫到你!


餐聽


首先這個問題出現就是一個分配的問題,在職股東不拿工資不公平,沒動力,但是因為是股東,即使按照正常的薪酬發工資也會覺得不公平,因為股東操心的事情肯定是比職業經理人更多的,所以在這裡就是對股權貢獻度進行評估,可以有以下的方法:

第一,和股東進行對賭,比如今年公司在他的管理下能做到多少的營業額和多少的利潤,在做到的前提下可以讓他先拿走公司利潤的一部分,剩下的再按照股權比例進行分紅,如不能達到那就按照正常的薪酬發工資。

第二,對企業內部導入股權激勵,按照崗位貢獻定目標和激勵額度,不管哪個股東在工作全職管理,都可以對他進行股權激勵,是對在職股東的一個補償,在分紅的時候先拿出激勵對象的分紅出來分掉,剩下的進行股東分紅。


企業導師朱國輝


一、問題剖析

為什麼會出現出資股東糾結管理股東工資的問題?回到真實場景大家就清楚。一定是管理股東是發起者,忽悠了一堆出資股東來投資。

此時的出資股東是忐忑的,沒見到收益的。他們不是不想發工資,是擔心自己的出資被管理者瀟灑掉,自己卻沒有收益。敲黑板了!

【出資人擔心收益,所以不想發工資】

換句話,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工資,在於公司盈利水平。

二、解決方案

所以,出資股東和創業者應當達成一個默契。

【沒盈利、低盈利的時候,少拿工資(吊命)。】

【盈利越多,按比例激勵,多拿績效和獎金】

這樣,平衡了初期投資人的忐忑,也激勵創業者創造價值。否則創業者看不到希望,一直拿點點錢,久了沒動力。

具體的激勵方式很多,根據行業和產品特性來制定。包括股權激勵、績效、對賭協議,等等。總之,對於投資股東,其實不在乎股權問題,更在乎收益。


診股達人


首先這個問題出現就是一個分配的問題,在職股東不拿工資不公平,沒動力,但是因為是股東,即使按照正常的薪酬發工資也會覺得不公平,因為股東操心的事情肯定是比職業經理人更多的,所以在這裡就是對股權貢獻度進行評估,可以有以下的方法:

第一,和股東進行對賭,比如今年公司在他的管理下能做到多少的營業額和多少的利潤,在做到的前提下可以讓他先拿走公司利潤的一部分,剩下的再按照股權比例進行分紅,如不能達到那就按照正常的薪酬發工資。

第二,對企業內部導入股權激勵,按照崗位貢獻定目標和激勵額度,不管哪個股東在工作全職管理,都可以對他進行股權激勵,是對在職股東的一個補償,在分紅的時候先拿出激勵對象的分紅出來分掉,剩下的進行股東分紅。


臧其超老師助理


很簡單,分多少紅,由投資多少錢來定,即入多少股份。而發多少工資,由在公司擔任的職務決定,不來上班就沒有工資,只參與分紅!


李金平


一個人全職管理,其它幾個人兼職嗎?他們會提供哪些支持,除了資金支持,其他方面還能對公司有貢獻不?

5個股東說多也多,說不多也不多,你們的股份比例是如何?權責利如何劃分?分錢的時候也按照各自的股份比例分?有沒有絕對能說了算的大股東?有沒有退出機制?
把這些問題想清楚了,這個合作才能長久!

你的工資如何發,按照行業慣例結合企業實際現金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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