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注意!利用微信做这些事,就是违法犯罪了!

以案释法丨注意!利用微信做这些事,就是违法犯罪了!

从前出门有三宝,

钥匙、手机和钱包;

如今钱包可免了,

买单只要扫一扫。

你是不是也有同感?

只要手机不在身边,或者手机电力不足,整个人就陷入焦虑,不只是因为手机替代了钱包成为最时兴的支付方式,还因为手机也是工作、社交、购物的重要工具,真是“一机在手,天下我有”。

以案释法丨注意!利用微信做这些事,就是违法犯罪了!

这你听说过吗?

今天,静静就来盘点盘点

触犯法律被判刑!

以案释法丨注意!利用微信做这些事,就是违法犯罪了!

2017年3月起,陈某、潘某等4名厦门男子利用微信赌博软件,组建微信群后,拉人进群以押大小、押特码的方式赌博,仅两个月时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收取赌资竟达22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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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四名男子通过不断地建群,合伙在群里扮演赌客以此活跃气氛、招揽赌客,两个月获利80多万元。四名男子均被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

检 察 官 说 法

法律明确规定,以营利以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揽赌客,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通过竞猜游戏网站的开奖结果等方式以押大小、单双等方式进行赌博,或者根据设定的赌博规则通过抢红包方式,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网络赌博活动的行为,均属于开设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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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总有人想不劳而获,总有人因此倾家荡产。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有付出劳动才能收获稳稳的幸福。

被判刑!

以案释法丨注意!利用微信做这些事,就是违法犯罪了!

2017年8月,三明一男子黄某明知是含有恐怖主义内容的视频,出于个人好奇与恐吓他人的目的,仍从其他微信群中转发了12段时长共20分20秒的暴力血腥视频至其组建的微信群内供他人浏览。因黄某的行为已构成宣扬恐怖主义罪,被三明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检 察 官 说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规定以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将以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论处。

以案释法丨注意!利用微信做这些事,就是违法犯罪了!

本案中,黄某系一名涉世不深的80后务工青年,明知视频内容主张以暴力等极端手段危害甚至剥夺他人生命,仍然通过微信进行传播,触犯了刑法规定,最终付出惨痛的代价。青年人作为微信使用最频繁的群体,一是应当提高甄别意识,学会过滤无用甚至有害的信息,吸收优质正向的内容,二是应当养成健康上网习惯,不图一时新鲜,不贪一时痛快。

被判非法经营

以案释法丨注意!利用微信做这些事,就是违法犯罪了!

小邓是某市一名勤学刻苦的大学生,课余还勤工俭学的他在大家眼里是一名优质青年。但就是这样一位公认的好学生,却因为在微信朋友圈卖东西而栽了跟头进了牢房。

以案释法丨注意!利用微信做这些事,就是违法犯罪了!

原来,小邓在2014年做起了一名微商的代理,在朋友圈里卖起了香烟。只要一部手机,发发图片、编编文字、回回信息就能赚钱,这种无本生意实在太轻松诱人了!加上小邓人缘好口碑佳,顾客越来越多,但最后被人反映到烟草部门而案发。经认定,小邓在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没有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多年来通过微信销售的方式,非法经营香烟获利60多万,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令人唏嘘……

检 察 官 说 法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达到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以案释法丨注意!利用微信做这些事,就是违法犯罪了!

东西不是你想卖,想卖就能卖!香烟作为特殊商品,需要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并且有固定经营场所才能进行销售,通过微信等互联网形式进行销售达到一定数额的,恐将因涉嫌犯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本案中的小邓就是因为触犯了这一规定而最终获刑。除了烟草之外,医疗器械、彩票等属于特许经营和特种行业范围的商品,也不得非经许可获批准擅自通过微信销售,而利用微信平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者贩卖淫秽物品等行为同样会得到法律的严惩。想做微商,还是要踏踏实实、遵纪守法,想钻空子、赚昧心钱要看法律答不答应!

以案释法丨注意!利用微信做这些事,就是违法犯罪了!

具有传播快、影响大、覆盖广的特点,

都可能在短时间内产生极大社会影响,

法律意识淡薄也不是免责理由,

做到文明上网、理性表达,

并且自觉抵制、举报不良信息,

共同营造文明清朗的网络环境

与和谐向上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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