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借人出了事故,車險可以用嗎?

車借人出了事故,車險可以用嗎?

有車主問小編,商業險和交強險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並且車主列了兩種情況:

問題1:

甲為自己的車買了商業險和交強險,被保險人是甲,乙開甲的車發生交通事故之後,是否屬於被保險的範圍?

問題2:

甲為自己的車買了商業險和交強險,被保險人是甲,甲開乙的車發生交通事故,但乙並沒有為自己的車買商業險和交強險,發生的事故是否屬於被保險的範圍?

車借人出了事故,車險可以用嗎?

1.什麼是交強險?

簡單來說,交強險是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第三方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保險。

· 交強險是強制的,不買不可以上路

· 賠償額度低,總共可以賠122000元。其中死亡傷殘最高賠付11萬,醫療費賠付1萬元,財產損失最高2000元。

· 交強險只賠別人,不賠自己

車借人出了事故,車險可以用嗎?

2.什麼是商業險?

商業車險,是保險公司針對汽車推出的財產保險。和交強險不同,商業險並非強制購買。

我們可以理解為:交強險是汽車的社保,一定要買。商業險則是汽車的商業人身意外險、醫療險、重疾險等等,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購買。

針對汽車實際使用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風險,我們平常可以買到的車險,主要有汽車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全車盜搶險、自燃險等險種。

車借人出了事故,車險可以用嗎?

3.車借人了,車險可以用嗎?

車險當中的被保險人指的是投保人及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

簡單粗暴點說,即車險"跟車不跟人"。

因此一般來說,借人的情況下,符合車險理賠範圍的情況可以使用該輛車的車險。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需要個人承擔賠償的情況,按法律規定如下: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簡單粗暴地講,你的車借人了,如果不是你的錯,是借車的人的錯,你不用擔責。但是有錯的情況下,你也跑不了。

原因在於,車是你的,你要借人可以,但是為了對自己,對路人,也對借車人負責,你有義務審核借車的人的能力,以及你的車的使用情況。

車主需要擔責的情況,在《最高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一條有明確規定如下:

第一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並適用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注:《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第四十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的規定確定其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三)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四)其它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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