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機動車損失保險之責任免賠

上一期和大家談論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保險責任,可能對於大多數車主來說,會接觸的比較多,但是對於責任免賠的具體情況,或許瞭解的聊聊無幾。

車險—機動車損失保險之責任免賠

責任免賠,其實就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中,發生了某些特殊的情況,導致了保險公司拒絕賠付車主的損失,這其中不單單是對於車輛損失的拒絕賠付,還包括對於車上人員,或者是三者的損失,那接下來,就和大家說一下這些個情況:

在上述保險責任範圍內,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的任何損失和費用,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一)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二)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 事故發生後,在未依法採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被保險機動車或者遺棄被保險機動車離開事故現場;
  2. 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
  3. 無證駕駛,駕駛證被已發扣留、暫扣、吊銷、註銷期間;
  4. 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機動車;
  5. 實習期內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再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或者牽引掛車的機動車;
  6. 駕駛出租機動車或營業性機動車無交通運輸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或者其他必備證書;
  7. 學習駕駛時無合法教練員隨車指導;
  8. 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

(三)被保險機動車由下列情形之一者:

  1. 發生保險事故是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號牌被註銷的,或者未按規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
  2. 被扣押、收繳、沒收、政府徵用期間;
  3. 在競賽、測試期間,在營業性場所維修、保養、改裝期間;
  4. 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被保險機動車被利用從事犯罪行為。

同時,如若發生下列原因導致的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同樣不負責賠償:

  1. 地震及其次生災害;
  2. 戰爭、軍事衝突、恐怖活動、暴亂,汙染(含放射性物質)、核反應、核輻射;
  3. 人工直接供油、高溫烘烤、自然、不明原因火災;
  4. 違反安全裝載規定;
  5. 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者改變使用性質等,被保險人、受讓人及未及時通知保險人,且因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
  6. 被保險人或其允許駕駛人的故意行為。
車險—機動車損失保險之責任免賠

當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以上所述的情況時候,保險公司是拒絕給自己的損失進行理賠的。那進一步來看,有哪些損失和費用,是保險人不賠的呢?

  1. 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維修後因價值降低引起的減值損失;
  2. 自然磨損、朽蝕、腐蝕、故障、本身質量缺陷;
  3. 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後,未經必要修理並檢驗合格繼續使用,導致損失擴大的部分;
  4.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燈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而除外;
  5. 因被保險人在發生保險事故後,未盡量修復被保險機動車,導致無法確定的損失;
  6. 被保險機動車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下落不明,以及在此期間收到的損壞,或者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未遂受到的損失,或車上的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
  7. 車輪單獨損壞,玻璃單獨破碎,無明顯碰撞痕跡車身劃痕,以及新增設備的損失;
  8. 發送機進水後導致發動機損壞。
車險—機動車損失保險之責任免賠

看完之後會不會有一種暈暈的感覺?其實這些責任免賠中的部分條款,在日常的生活中,並不常見,這就需要大家沒事的時候,多看一下,牢記在心。總之,開車注意安全,開開心心開車去,平平安安回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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