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兒跌入塌方土坑致死 男子索償63萬 被告高爾夫球場:已盡警示義務,不擔責

妻兒意外墜入高爾夫球場內的土坑,因土坑塌方導致死亡,男子將高爾夫球場管理單位北京某體育休閒公司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北京某體育休閒公司賠償死亡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631 036元,今天上午9時,房山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

庭審中,據原告趙先生稱,2018年 7月19日下午5點,他的兒子趙某去了房山區長陽鎮某高爾夫球場,當天晚上8點,兒子趙某給家裡打電話讓趙先生的妻子王某去球場。晚上10點多,趙先生給兒子趙某和妻子王某打電話,電話通了卻一直沒有人接,所以趙先生也沒當回事兒。第二天,趙先生再打電話時還是沒人接,後來聽鄰居說看見趙先生家的車了,但是沒有看見人,趙先生就開始去球場找人了。到了球場,趙先生髮現車在一個土坑旁邊,所以懷疑趙某和王某掉進坑裡,就找人挖土,後來在土坑裡挖出了兒子趙某和妻子王某。趙先生就把兒子趙某和妻子王某的屍體弄回家然後報了警,警方給出的調查結論是:二人系機械性窒息死亡,不屬於刑事案件。

原告趙先生認為,被告球場的管理單位北京某體育休閒公司沒有盡到妥善管理職責,也沒有盡到安全保障及警示義務,導致趙先生的兒子趙某以及妻子王某死亡,故被告北京某體育休閒公司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被告北京某體育休閒公司的委託代理人辯稱,涉案公司早已經停止營業,現在已經進入了破產清算狀態,早就不對外開放。涉案公司還稱,在事發地設立了安全欄,也有人巡邏,死者晚上8點進入球場超出了安保範圍,加上,原告方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死者死於球場內部,要求涉案公司承擔責任是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請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法庭辯論階段,當原告趙先生向法庭陳述“球場附近有很多大坑,坑邊沒有警示標識”時,被告北京某體育休閒公司的委託代理人稱,“是當地居民私自到高爾夫球場私挖電纜造成的,(這些大坑)我們也有過掩埋,事發時我們不認為有這個大坑存在,是否是後續人為挖的我們也不能確定。”

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撰稿人:房山法院新聞辦 吳衛娟 8038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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