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拿刀準備捅對方,我上去為了幫忙,結果一不小心把砍人者給打死了,我會被怎麼追責?

HZ工作室328


上面是昨晚上看“感動中國”之後發佈的微頭條,有人在下面評論:如果兇手被打死了,會不是賠償甚至承擔刑事責任?

從題設來看,如果真的將拿刀的人給不小心砍了或者讓對方沒命了,肯定會被追責,因為人家拿刀行兇也不會針對你,你是幫忙的!

怎麼辦?

可能將拿刀者打蒙圈?

也有問題,腦震盪怎麼辦?還是你掏錢!

如果你真的幫忙將拿刀準備行兇者打死了——被告過失殺人吧?反正當前這種情況挺複雜的!

這幾天不是又給幫鄰居忙,結果被拘了14天,現在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最好的辦法?報警!然後,想辦法找一個能夠擋得住兇手兇器的工具,當然是不能經對手打死的!否則,被救者是否能夠站出來給你說話都兩說!


英武


你這是吃多了撐的。關你鳥事啊!如果有一天立法更完善了,我也會恢復我的熱血。大學時(05.06年左右)小偷偷手機被手機促銷員追,小偷和他同夥就拿出刀想行兇,我們在路邊攤吃飯,一群生性的小夥子凳子、碗……都往小偷身上招呼,三小偷頭破血流跪地求饒,我們再報警。那時候的警察和現在不一樣。如果現在再有這事,我會視而不見,年輕時不懂事血氣方剛、嫉惡如仇。或許這輩子就只有這一件熱血的事值得吹噓一下了,熱血會不會回來,取決於法官、警察。


吳自由3


這事先簡單一點,從諸多“防衛”案件來看,要不是群情激憤炸開鍋的輿論“壓力”,凡是那些自我防衛的,還有是見義勇為的,這些個案中的當事人“差點”全進“局”了。

所以,對如今的“正當防衛”,我還是理性的勸解那些熱血方剛,一腔正氣的人(包括我!)能忍住的一定要忍住,忍不住的也要貼張“膏藥”封閉住。情願把你那點倘存的“正氣”放空了,也別把它成了被“X方”抓自己“進局”的要命理由和詐錢的證據。

那時,我告訴你:你維護不了自己的權利,也別指望什麼每一次“正氣”之後都會遇上有輿論幫你這等“好事”!

當然,我也知道這樣的解答是有違天理道義的,更知道對不起一個做人的良心!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平凡之人你的“胳膊能扭過”橫行的”大腿”嗎?

還是“忍”住吧!不然,你前面那麼多的“坑”,掉進那一個都是錢財難保,性命堪憂啊!

唉!一一最好,把自己的“一切”什麼都忘了,洗洗睡吧!


雨燕風塵


“我奶奶活了102歲”,“她從來不管閒事兒!”


小旺知道



敏捷型近戰法師


以前我會見義勇為,因為我是一名軍人,退伍不褪色,現在我會視而不見,因為我是一名父親,我要撐起一個家,我怕換來的不是榮譽證書,而是判決書!


叫我張班長


我會看完後報警,我不管


張照臣1


舉個例子吧,浙江的龍哥案,要不是有監控,正當防衛的那個人一樣要判過失殺人罪,所以別多想了,做好自己。以前是正義會遲到但是不會缺席,現在是正義都走丟了。為了自己的家人想想好嗎?拜託了,這個社會已經不像以前了。


顛沛流離33548457


我上初中的時候,我們政治老師在講正當防衛的時候說過一句話,我至今記憶猶新!當你看到一個人正在危害他人性命的時候,不管有沒有成功,只要在這個過程中,你在阻止的時候不小心把對方打死,都算正當防衛,不付法律責任!


Dustylock


以後大街發生再大的搶劫啦打砸搶啦,咱們老百姓可千萬不要再出頭管閒事了,否則我們就要吃官司了,得不償失啊,現在社會就是正不壓邪啊。社會正能量就是一紙空談。

今後會帶給社會一系列連鎖反應,社會治安混亂,女孩子不敢走夜路,攔路搶劫強姦的,老百姓都會視而不見,因為出手管閒事就會給自己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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