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照片:清代刑法有多殘酷


1898年9月28日,戊戌政變以後,清廷大肆緝捕維新派,並將譚嗣同、康廣仁、楊銳、楊深秀、劉光第、林旭等六人殘酷殺害,史稱“戊戌六君子”。

1900年11月6日,八國聯軍以布政使、護理總督廷雍、守尉奎恆、參將王佔奎等三人縱拳殺西人,燒洋房為罪名,將其押至南城外鳳凰臺(義和團殺英、美傳教士處,今環城南路保定地區醫藥公司西側),梟首示眾。

八國聯軍在保定府處決義和團團員和清官員。

清中期佛山府被枷在木桶裡的犯人只能靠家屬餵飯,木桶枷是木枷鎖的一種特殊形式,更大地限制了犯人的活動空間。

1812年,犯人坐在枷鎖椅上。木枷鎖是舊時套在罪犯脖子上的刑具,用木板製成,分左右兩片模板,木 板中間有幾個矩形和鑿空的洞用來夾住犯人,兩片木板起固定左右。囚犯被押解到目的地以後,枷鎖難以打開。木枷鎖是中國所獨有的一種古代刑具。枷鎖椅是枷鎖 的一種變形,限制犯人活動,通常在審判犯人時所用。

犯人坐在帶枷鎖的木椅上

1908年10月11日,在東北吊打犯人

秋決的犯人遊街。秋決 (刑責)是中國古代執行死刑一般在秋季。是清代處決人犯的一種慣例,初秋天氣不熱也不冷,是秋決最完好的日子。照例也是要在這一天要將死囚牢中的人犯集體當眾處決,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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