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律師忽悠了三萬塊就答應寫個再審申請,也不出庭辯護,明擺著騙人怎麼辦?

yuki154398927


回答律師收費不合理的,可能只看到了30000等於1張文書和老人與律師的不對等身份,但卻忽視了律師要做的工作。下面僅就收費30000寫一張文書的正常可能發表意見:

1、此案進入再審,說明已經經過一審二審並且已經生效,有可能已經進入執行關係。那麼律師在寫之前就得搞清楚,在這麼長的時間到底發生了什麼。理清法律關係,找尋解決方案並不是簡單的事情。

2、鑑於問題的題意,該律師沒有參加一審二審等工作,那麼律師必須要知道開庭時到底發生了什麼。屆時律師必須要到一二審法院調取庭審記錄及證據,並對此分析。(現在一般庭審記錄都是錄音錄像,複雜點的案子開庭要幾小時!筆者就經歷過開庭從早上九點半開到下午兩點半的案子)這是一項龐大的工程,需要律師花費大量的時間。

3、律師收費也要看地區。如上海等大城市,光諮詢費就可以上萬,都還沒動筆呢!

4、還需要看爭議標的。如果標的只有3萬、30萬,那顯得有點貴,如果標的有300萬、3000萬甚至更高,那麼收費3萬也符合規定。





台州刑事辯護林律師


這是很正常的,因為啟動再審程序啟動非常困難,一般都是啟動收一個費用,在法院決定在審後另收費用。


減不下來肥的人


在中國象上海的鄧學平 田應武律師這樣有良心而且有能力的律師太少,我有個親戚本來就無罪,取保候審期間,卷宗被檢察院退回兩次,後來檢察院傳喚當事人,就去諮詢山東煙臺齊*律師事務所的李*(女)主任,結果被她忽悠後認了罪,最後收了八萬的律師費用 ,還被判了刑。還是自己多學點法比什麼都強!


奮鬥28980628


收三萬元、不出庭辯護只寫個再審申請。確實存在問題?

只寫再審申請只是律師的代書行為。最高不超過千元。一般代書幾百元就是不少了!

如果你接受委託代為再審申請,法院在沒有審定是否立案、也是一紙空文!

法院對再審立案是十分難的,沒有新的證椐證明原審錯誤是不會立案再審的!

再審是法院的監督程序!是十分嚴肅的!不會輕易改判已經生效的判決!

所以、花這麼多錢寫個申請書!就是沒有良心的律師、沒有做什麼就收這麼多錢!這錢收了你虧心不?


旭日24339


頭條應該完善付費閱讀,許多律師無償回答一些法律問題,這違背價值規律。知識、辦案累積起來的經驗都是每個律師辛勤付出而來。律師站在專業的角度分析,其指導能為有需要法律服務的當事人節省大量的時間、精力成本,少走彎路,而有的人心安理得地享受律師的無償法律服務。更有甚者,如本問題提到的3萬收費。再審申請其實比一審和二審程序更麻煩,需要律師專業分析,發現問題的突破口。有的人看到“3萬”和“老人”不分青紅皂白就是一通指責,沒看到律師的辛苦付出,不尊重律師的勞動成果,這種思想觀點是荒謬的!


刑民案律師


大多數律師都是混程序的,既使是冤假錯案,也基本上奈何不了法院,法官的,因為我們國家是權力至上的體制,權力至上的體制就代表法律只能服從於權力,有權力就能有效挑釁和玩弄法律於鼓掌之間,司法系統也是如此,所以絕大多數律師在權力面前是蒼白無力,無可奈何的,只能從委託人身上打主意,撈點利益而已。


雲開日出了嗎


再審法院不一定開庭審理,有可能書面審理,也可能單獨找各方當事人就有關問題進行調查,再審只是就你提出的問題進行審查,不開庭不等於律師沒有工作,參加開庭不等於律師負責,其實律師的很多工作在庭外,申訴階段開庭並不重要,只要你的再審申請寫的好,把原一、二審存在的案件硬傷找出來,提出來,理由充分就行了。而且要簡明扼要,違反民訴法200條哪款,要再審法官無法迴避這個問題。


香薰小倩


感覺是那個老人忽悠了律師。第一,一般都是當事人主動找的律師而不是律師滿大街去找當事人,第二,費用是雙方協商一致,最後確認的,第三,再審必須先申請,如果申請被駁回,那麼就不存在開庭辯護,第四,應該把委託合同發出來,大家看看就明白了,第五,如果合同沒問題,那麼這件事是老人忽悠律師而不是律師忽悠老人,不能因為沒達到自己的目的就去說律師的不是,


菩提本無樹256575826


再審申請一般被駁回是不開庭審理的,如果只是書寫相關法律意見和再審申請書,收費30000元確實不合理。如果當事律師向委託人承諾自己有關係,有門路,能把案子翻過來,那說明這個律師的職業操守和職業道德都有問題。建議當事人找自己的委託律師協商退款,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到當地律師協會投訴,要求返還不合理收費。


烏雲密佈8888


如果單寫個再審申請書收款3萬元,的確不合理,可向律師協會或司法局投訴維權討要。再審,不一定要開庭審理,更多的是法官通過對案件書面材料的審理,再作出裁決。從題主的提問,再審時律師也不出來辯護,應該是開庭審理,律師應該出庭質證辯論。律師不出庭也是違規錯誤的。所以其收三萬律師費也是不應該的,建議投訴維權,甚至起訴他,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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