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說說動力電池的安全監管

從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說說動力電池的安全監管

2019年3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管理》的通知。就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有關事項作出了規定。我們注意到“加強使用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管理”這個趨勢的發展開始步入實質階段。我們在此呼籲行業企業持續加強產品質量管理,將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扼殺在搖籃中。

從新能源汽車發展現狀來看,近年來隨著新能源汽車在我國全領域的推廣應用,累計保有量已經超過260萬輛大關。隨著跑在路上的車輛越來越多,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開始認識到新能源汽車的好處,不限行、低噪音、使用便宜、毛病少等優勢使得更多人開始選擇掛綠牌的新能源汽車。市場消費主體開始以實際行動支持新能源汽車發展。

但是在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車安全事故頻發也吸引著行業內外人士的關注。在2018年9月,國家工信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連續發出兩個通知。第一個是《關於開展新能源客車安全隱患專項排查工作的通知》,該通知要求各新能源客車生產企業,儘快對新能源客車產品開展安全隱患專項排查工作。緊接著在9月25日,工信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又發佈了《關於開展新能源乘用車、載貨汽車安全隱患專項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新能源乘用車及載貨汽車生產企業乘用車及物流車產品開展安全隱患排查。

根據行業專家討論意見,新能源客車產品排查重點類型為:IP防護失效、車輛泡水、車輛碰撞、線束連接鬆動、頻繁充放電或長期擱置的車輛。新能源乘用車、專用車排查重點除了以上內容之外,還增加了工作行駛環境惡劣的車輛。根據常見問題的原因,裝備中心要求重點排查動力電池的外觀、軟件診斷、氣密性、電連接部件和容量等內容。隨後工信部裝備工業司司長羅俊傑提出四大措施:一是組織企業開展安全隱患排查;二是加強技術管理體系的建設;三是廣泛開展生產一致性的專項監督檢查;四是加快推薦安全標準體系的建設。

在工信部開展上述工作內容的同時,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高層領導和權威專家也紛紛提出自己的觀點。在今年一月召開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年度論壇中,全國政協副主席萬鋼指出:“要將動力電池系統電-熱安全作為新能源汽車發展最關鍵的指標。”,他進一步闡述了具體要求,即:從動力電池的單體、模組、電池包、電-熱管理以及結構佈置等方面綜合考慮,特別重視材料的穩定性、充放電機制、熱失控防護和電-熱管理系統,實現最佳系統解決方案。中科院歐陽明高院士在同期論壇主旨演講中指出:“鋰離子電池具有成為動力電池主流技術的潛質和前景,但瓶頸是高比能量鋰離子電池的安全性不高。”他建議:“一是考慮從電池系統的熱機電設計與控制設計來防止誘發和蔓延,即便單體出現熱失控也不會發生事故。二是從改善電池本身安全性出發,要發展新型的固態電解質電池。”

根據上述已經開展的相關工作狀況,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管理的通知》出臺可謂情理之中。《通知》在多方面提出了企業應當做到的要求,在動力電池方面,提出:“動力電池、電機和電控系統等零部件生產者獲知新能源汽車可能存在缺陷的,應按照《實施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向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報告,並通報生產者。同時,配合缺陷調查、召回實施等相關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動力電池企業要進一步加強產品生產、銷售、回收或召回過程中的溯源信息管理、信息共享。《通知》提到“市場監管總局將組織相關單位加強新能源汽車安全研究,建立新能源汽車火災事故深度調查分析機制,及時對相關投訴和事故信息進行分析評估,組織開展缺陷技術會商與調查、缺陷判定和召回效果評估。同時,加強新能源汽車召回監督和違法違規行為調查,強化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作與信息共享。發現未按規定備案有關信息或召回計劃、不配合缺陷調查、隱瞞缺陷和未按照已備案的召回計劃實施召回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嚴格依法處理。”在今後新能源汽車燃燒等事故檢測鑑定機構的過程中,動力電池總成系統因其重要性必將成為鑑定過程中研究重點,需要動力電池企業以更加積極的態度,配合整車企業、鑑定機構和主管部門開展相關安全故障調查評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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