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为: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中国传统文论

中国传统文艺理论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宝库,传统文论的现代转化以及它对于中国当代文艺理论建设的重要性自不待言。不过,在当今的文艺理论研究与文学批评领域,有不少人认为中国传统文论整体上处于当代文学实践之外,缺乏当下文学现实解释能力。不可否认,将传统文论直接应用于时下的文学作品,在不少情况下确实有其实际困难和不适应的情形,人们对于这二者之间关系的认知也还有不充分、不恰当之处,但就此认定中国传统文论的整体失效,却未免过于轻率。

文论研究要重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西方学者经常有类似这样一种认识:一部西方哲学史就是对于柏拉图的注释史。这样略带夸张的认识,其实也适用于中国文化当中儒释道等思想传统,它强调的是对待传统应有的态度。原创性思想之所以伟大,就在于它包含了远远超越一般的认知高度、恒久的价值规范能力,以及几乎无限的阐释空间。这并不是说应该亦步亦趋地寻章摘句,不能越经典雷池半步,但以敬畏之心对待包括中国传统文论在内的经典著作,虔诚地向其学习,应该是一项基本功课。

中国传统文论是一个丰富的思想系统,研究它首先要深入其内部,认真体会它的内在构成和思维方式。如果认为中国传统文艺理论只是一些具有中国传统色彩的概念、范畴,那么,当这些中国式的概念、范畴一旦与当今文学实践领域的一些观念、问题“对接”不上,就认为传统文论无用、无效,这显然是将问题表面化了。在还没有把握和领会中国传统文论的真精神、真问题的情况下做出其无效论,其结论是经不起推敲的。

这就涉及一个问题,即什么是构成文艺理论的真正核心的、最重要的因素。不能将文艺理论仅仅当成是抽象的、形式化的文学作品释读工具,文艺理论也不仅仅是一些概念、术语。文艺理论诚然有其作品解析工具、分析模型的作用,但除此以外,更重要的,它是一种文化与文明对于世界、人生及文学的总体性理解。中国传统文论背后,是中国文学对于中国人生活世界与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认识与文明价值理念。范式、工具层面上的中国传统文论,也许有现实针对性和适用度的问题,却不会轻易“过时”与“失效”。除非认为中国人以文学方式展开的世界认知、价值思考不值得认真对待,否则中国传统文论研究的首要任务,就是这方面的深入考究与深度体认——这是中国文艺理论话语体系创新的基本前提。反过来,如果缺乏这种文化与文明价值层面上的深度思考与根本认同,也很难想象能够建设真正具有原创性的文艺理论。事实上,中国当代文艺理论在创造力、原创性方面的不尽如人意,或许正是由于工具理性背后这种总体性的价值理会能力与价值原动力不足导致的。

理论建设需不断完善并自我超越

退一步说,即便传统文论在解释当今文学实践时确实存在隔膜和不适应的情况,那应该反思与检讨的,也是理论与实践双方的问题,而不是简单地直接宣布理论的“失效”与“无效”。也就是说,需要检视究竟是当下文学创新确实超越了理论的可理解范畴,还是其“创新”与“创造”走上了歧途。并不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文艺理论不能一味地顺从文学创作现状,需具有自己的真知灼见与价值定力。

正如上文所说,文艺理论并不仅仅是一些形式化的批评工具、解读范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一味地拿西方文论作为中国当下文学研究、文学批评的“主心骨”,当下中国文学在此种“导向”作用下,无论在艺术形式上还是在文化品质上,都有丧失自我主体性的危险。

这些年来,经常“被无效”的其实不仅仅是中国传统文论,也包括“昨天的”文论。这反映了人们对于文艺理论研究远离中国当下文学实践、空洞思辨倾向的不满,但我们应认真考量,这样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本来就是脱离中国文化传统与文学传统,以各种方式简单移植与模拟西方理论这一情状的显在结果。而上述这一切当中包含的更大问题,是对理论以及理论与实践关系的一种深度误识:文艺理论包括中国传统文论在内,不应该被看作一种已完成的、封闭的概念、范畴体系和知识产品,而应该是建立在对世界与文学本身的正确认知及价值判定基础上的、一种力求解决现实问题的理论思维。文艺理论包括中国传统文论面对现实问题的困境与不适,同样是理论思维的对象,或者说正是理论思考应该着力解决的一个具体的、重要的现实问题。理论在反思自身、战胜问题当中超越自身、介入现实,同时也是在实践、发展与完善自身,这才是理论的基本存在方式与解决问题的实践方式。

建设中国特色文艺理论话语体系,当然不能仅限于传统文论。我们不应该把中国传统文论看作一个外部的、起某种装饰性作用的“概念仓库”,不能把“中国传统文论”与“文艺理论”看成两样事物、两种东西、两个“学科”。中国传统文论是文艺理论思维当中活跃的、积极的、规定性的内容,它从文艺理论的文化质地与理论家的文化灵魂深处,决定着中国文艺理论的文学认知、思维方式、价值判断与实践方式。同时,以此为中介,也间接地决定着中国文学的文化精神与价值取向。中国传统文论因此是人们需要时时回顾、检视、参证的思想与观念。

(作者单位:天津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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